有个教师申,报副高职称没有通过。
其“3+3”荣誉并不弱,栏1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及资质评定情况”有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栏16“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情况”有县课题主持人、2个县学科优。按理说,这些荣誉不算少了,和他同种情况的教师也通过了。
打开他的评审表查找原因,其中栏18“任现职以来展示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情况”是空项。
问他为什么这一栏没填?
这个老师说:“我没有讲过县级以上公开课啊!”
笔者说:“校级公开课就行啊!”
老师说:“你没看见上面写着吗?‘任现职以来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情况(限5项)’!”
是的,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出来的《评审表》上,的确是标着“县级以上”字样,但实际要求并不是非县级以上不可。
第一,鲁教师发〔2023〕1号文件关于副高任职条件第5条,明确要求“任现职以来,有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的经历。”并没有要求非得县级以上。
第二,平台填报栏18表上标明此项填写“任现职以来展示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情况(限5条)”也没有说必须“县级以上”
第三,各地市教师职称申报填报说明上,明确要求,栏188填写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不限级别”,不限级别啥意思?就是校级可填啊!
老师说:“可是这个《评审表上》为何要标上‘县级以上’呢?”
这恐怕是平台的一个“BUG”——平台填报说明和导出的表格填报要求不一致造成的。该老师被导出的表格所误导。
这位老师说:“那也不能因为我没填公开课,评审就通不过啊?”
你还别说,真是这样!这是因为,教师申报副高,公开课和课时量、班主任等情况一样,是一个基本条件,是必须的——都评副高了,连一节校级公开课都没上过,怎么能说你教育教学能力强,达到副高水平了呢?
所以,公开课非常重要,此栏空项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没有讲过,现在抓紧时间到学校申请去“公开”一节……
有老师说,我将优质课填到这里可以吗?
答案是不可以(烟台除外),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都是展示教师教学水平的课,不是比赛类的课,是说教师的课堂教学不但达到了一定水平,还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能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这是基本要求,不是荣誉。
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开课必填,没有不行,但并不作为最终评审时的主要依据。也因此,校级和县级、市级公开课,就没有了本质上的差别。
优质课属于业绩成果类,是填到栏16的,是最终评审时的重要依据。
一名教师优质课证书再多,最多也只能选3件填到栏16,其他的就得忍痛割爱了,多了也不能填到公开课栏,填上不但没作用,很可能因为填表不规范,还起反作用。
至于为什么说烟台除外,因为烟台的《职称“阳光评审”指导意见》规定,不但各项荣誉要积分,栏16就是填各类优质课,文件要求就是这样,你当然就按文件要求做。
所以,教师申报副高,平台材料填报时,第一不能相当然,第二不能听他人说,第三不能比照着他人(往年通过者)材料填。
正确的做法是,一是要“定位要准”,弄清你是哪里人,在哪里申报职称,本地政策才是“纲”,其他地方政策无须看。
二是要“标准要清”,每年职称申报,政策要求都会有所不同,当地都会下发一个平台填报说明,一定学透文件,吃透精神,按本市、本年度填报说明去填。
三是要“栏目不空”,除栏5行政职务、社会兼职外,一般教师没有者不填完,其余所有样栏目均不可空项,不但不空,栏还要填满 。除“3+3”外,像公开课、指导教师等,一定填满栏,充满格,也就是限3项你至少要填3项,限5条,你至少要填满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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