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小网红毛星火起诉莫言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惊动了不少网络大V、公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老胡(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了。他公开声明,称毛星火起诉莫言就是场自我炒作的闹剧。那么老胡说的有没有道理?毛星火究竟是不是在胡闹?莫言究竟有没有错?该不该被起诉?笔者以为,还是应该支持起诉莫言。
一:从司马南到毛星火到胡锡进事实上,对莫言的批判(批评)一直都有,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当时张艺谋拍的《红高粱》电影获得国际大奖,一方面受到极大赞誉,一方面受到激烈抨击。批判它的都说影片故意暴露中国人的丑陋和愚昧以取悦西方。那时主要是批判张艺谋,但同时也把矛头指向莫言。
不过在那时,莫言并没有被骂成汉奸,或者是跪舔日本人。因为《红高粱》电影本身是讴歌抗日的,群众的眼光主要聚焦在电影的主题上。但电影毕竟也暴露了一些旧中国农村的愚昧、落后,甚至是污浊不堪,这就成了一些人批判的重点。比如影片上面表现的这样一个场景:
草莽英雄余占鳌打劫了九儿的花轿,然后抱着九儿进了高粱地,然后开始“野合”,就是行“苟且”之事。这也是当时正人君子们批判的一个话题。其实这也没有什么,电影上,或者莫言《红高粱家族》的原著作品上也没有表现什么细节,你说这个场景有多污秽恐怕也不成立。但有些人就是想象丰富,往坏处想,你也没辙。
记得当时看电影时,我的一个绰号叫“小脚”的同学,看到余占鳌把九儿抱起来然后扔到地上,然后面对九儿跪在地上时,他就一脸萌哒哒地对着银幕张大了嘴巴,叫到:“咦?他这是要干啥?”等到影片最后,余占鳌带领九儿他们用高粱酒当炸弹,炸毁了日本的军车,他又立马从座位上站起来鼓掌、叫好道:“好!痛快!奶奶的,小日本,活该你们死!”
如果大家都像“小脚”这样,思想那么单纯,只为余占鳌他们的抗日英雄壮举而叫好,恐怕没有什么人批判张艺谋或者莫言了。只是如今的网民都比较成熟,或者想象力比较丰富,什么地方都会想,都会联系,因此把莫言跟汉奸联系起来,就不足为怪了。
不过最先“上纲上线”把莫言揪出来当“反动分子”批斗的还是司马南。司马南向以“斗士”自居,但在《红高粱》上映的年代,他根本没有跳出来批张艺谋或者莫言,那时候的他正攒着劲当一个反伪斗士,就是揭露“伪气功”。讲真,起初的司马南也确乎是一名斗士,也确实打压了一些假气功大师的气焰,功不可没。
但随着气功热度的减小,司马南似乎没事可干了,他便调转矛头,找新的目标去揭露,去批判,以显示其斗士风格。在互联网时代,司马南成为著名的反美斗士,成了第一网络大V,拥有粉丝数千万,事实上,他什么都敢批,批莫言自是小菜一碟了。
早在2022年,司马南就瞄准莫言了。他做了多期视频抨击莫言,说他丑化祖国、迎合西方人等。
莫言曾这样阐述自己的创作倾向:文学艺术不是唱赞歌的工具,而应该揭露社会黑暗。
司马南便抓住这句话不放,在其视频上颇为煽动性地说:“人民群众的赞歌唱唱又能咋地?”接着他便举例批驳。莫言曾在散文《吃相凶恶》中写到小时候大家吃不饱饭,曾吃草根、树皮等,他自己也曾偷吃过学校拉来的煤块。司马南便借此批莫言是不是在故意丑化社会主义制度?
另外,司马南还通过莫言的散文《北海道的人》,同其小说《丰乳肥臀》来对比,说莫言故意美化日本女人,丑化中国女人等。
其实,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我国确实是饿死过人的,而司马南却不顾这些历史事实,通过断章取义莫言的作品来批判对方。这从文学批评上来说都是很不专业的,可司马南哪管这些,反正能点燃网民的爱国情绪就行了,于是吸粉无数。
如今毛星火对莫言的批判,显然是窥到了司马南吸粉的妙方,从而变本加厉,又从更深层次上对莫言作品进行挖掘,发现了不少更加“反动”的东西,竟然多达20多条罪证,说《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蛙》《生死疲劳》等作品,涉嫌抹黑八路军英雄先烈,涉嫌美化侵华日军等,并据此进行投诉和起诉。
起诉内容也颇令人吃惊:要求下架莫言的书籍;让莫言向英雄先烈和全国人民道歉;向毛主席道歉;让莫言赔赏15亿中国人每人一元名誉损失费共15亿元等。
一石激起千层浪,毛星火的举动很快引起了网上的热议,有许多网民表示赞同,上万人投票支持起诉;但也有不少公知、大V对毛星火进行了批驳。比如《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等。
老胡公开发文称:“这件事就是一场个别人用‘打莫言’自我炒作的闹剧,起诉者完全是在扣帽子,断章取义……又一次打开互联网上恶意构陷的边界和想象空间……”,并说毛星火是“以此吸引眼球,刷流量和存在感”等等。
毛星火看老胡发声后,还来劲了,又高调宣称要将老胡也起诉了!
那么毛星火的举报有没有道理?莫言是不是真的有那些罪证?法院会不会受理?毛星火会不会赢了官司?
二:毛星火的起诉是否能站住脚?可以说,老胡的判断是不错的。毕竟,他当了多年官媒《环球时报》的总编,文化水平、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咱们来看看毛星火指证的一些片段。比如他说“莫言将革命军队描绘成披着狗皮的红狗”。莫言果真如此歹毒吗?这要联系上下文看。
看原文,原来是,“土八路”为了更好地掩护自己以打鬼子,而将狗皮披在身上的。难道伪装都不应该吗?想当年平型关大捷后,林彪等将军还把缴获来的日军服装穿在身上的,难道毛星火见到了就要指责八路军吗?因此他的指责完全是断章取义。
再比如,小说中通过一个小孩的口说,“鬼子脸上露着笑,并不可怕”,毛星火就说莫言是在美化鬼子。这只能说明他太弱zhi,难道面对中国小孩,日本人不会伪装吗?再说,这只是小孩的第一感觉而已。你再往下看,后来那个小孩看到鬼子凶残地杀害中国人后,他对日军的感受就完全改变了。
还有,莫言写土匪联合八路军抗日,土匪骂八路军:“联合,联合,打鬼子汽车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来联合?鬼子包围村庄时你们怎么不来联合?老子全军覆没了,百姓血流成河了,你们来联合了!”
毛星火借此说莫言是侮辱八路军,诋毁八路军。难道土匪不能骂脏话吗?不骂脏话的人,或者文明的战士能叫土匪?再说,土匪拿八路军撒气,是因为土匪和八路军以及国民党军队打鬼子时没有互相配合好,土匪骂两句不是很正常嘛。
再往后看,八路军队长江小脚对此事的解释是:“我们靠那几条破枪,在青纱帐里和鬼子周旋了一天,牺牲了6名同志……”这分明是土匪队伍和八路军之间的误解,哪里能看出莫言写八路军不抗日了,抹黑八路军了?毛星火岂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吗?
毛星火还有一个对莫言的指控,说莫言同情、美化日本鬼子,如此写道,“母亲和我向葬有鬼子的千人坟磕头。”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莫言在小说里明明写着,那个千人坟里“埋葬着共产党员、国民党、普通百姓、日本军人、皇协军”。多年以后,一个雨夜,此坟顶被雷电劈开,书中又是这样描写的:
“他们谁是共产党,谁是国民党,谁是日本兵,谁是伪军,谁是百姓,只怕省委书记也辨别不清了。”于是,“我随着母亲,朝着墓中的一千具尸骨,恭恭敬敬地磕……”
联系上下文看,莫言有什么同情侵华日军的意图?难道莫言写得不符合逻辑?难道你磕个头还要费半天劲去辨别哪是八路军、哪是日本兵的骨头吗?关键你就根本无法辨别!毛星火纯粹是断章取义,甚至是望文生义!
其实对于毛星火的投诉或指控,后来出版《红高粱家族》的浙江文艺出版社已经给予明确答复(最开始是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此书),大概内容是:
《红高粱家族》是一部符合国家出版规定的虚构作品,是改革开放以来当代原创文学中一部公认的经典作品,是一部悲壮的民族诗史。它做为一部虚构的小说,不能用纪实文学的眼光去看待,书中的故事不能当做真实的历史事件去看待。还有,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和观点、立场,不能代表作者的观点和立场;长篇小说是一个整体,不能断章取义的理解……
毛星火如果不理解这些,只能说明他不懂小说,或者对于文学,是个半瓶子醋的水平。
另外,刨去纯文学的因素,毛星火的起诉也没有理由。因为我国的《英烈保护法》是2015年颁布的,而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是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丰乳肥臀》是90年代写的,能用后面的法律去衡量前面的东西吗?这跟你指责秦始皇不懂中国的宪法有何区别?
因此老胡谴责毛星火是有道理的。面对毛星火扬言要起诉老胡时,老胡再次公开了自己的态度:
“莫言获得了中国最高文学奖茅盾文学奖,也就是说,中国的体制肯定了他的创作,他的成功首先是在中国文坛和中国社会的成功。如此对待一个中国体制内成长起来的主流作家,完全迈过了文艺批评的界线,如果我们纵容这种做法,就形同打开了一个严重政治定性打击、迫害文学创作者的新空间……莫言获得诺奖,就倒推他的作品有政治问题,这种思想是极其有害的……”
可以说,老胡对毛星火的批驳是站得住脚的。但毛星火仍一意孤行,扬言到北京告状,被法院拒绝后,又要到检察院闹。
同时,毛星火又在各个网络平台展现自己的雄心壮志,表明不把莫言告倒誓不罢休,并且“反动言论”频出,声称如果用法律手段不行,自己就用暴力手段:“莫言依旧逍遥法外,没被处理,这个世界依旧混乱扭曲,到时候我会考虑用暴力手段惩罚莫言。”
还无法无天了不是?你以为你还处在乱世?毛星火是完全无视自己所处的时代,完全无视我们的国家是处在社会主义的和平年代!
毛星火还扬言:“若是报警投诉举报没用,便可游行示威。若是游行示威没用,便可揭竿而起推翻。” 并且还声称:“我不会一直支持哪个党派”!
毛星火如此嚣张,口出狂言,完全不把党和国家放在眼里,简直岂有此理,胆大包天,简直就是个亡命之徒!
总之,在原则上,是不应该支持毛星火起诉这样的闹剧的。然而,冷静下来之后,笔者以为还是应该支持毛星火起诉莫言的。为何?
三:支持起诉的三个理由首先,不应否认的是,毛星火的初衷并非都是恶意(尽管有裹挟民意,吸粉、吸流量之嫌,有刷存在感,自我炒作之嫌),他是有一定爱国情怀的,比如他是反对恶意攻击抗日志士,反对美化侵华日军,反对恶意诋毁先烈的,这都应该给予支持。
第二,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不管他说的对不对,你都不应封他的口。这也说明他有一定法律意识,知道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意志,应该支持。再说,支持他起诉,也可以让他自我管理,不至于陷入冲动而做出非法的事情来。比如他扬言的“暴力惩罚莫言”,“揭竿而起”之类。如果你堵死了他的起诉之路,说不定他真的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第三,之所以支持毛星火起诉莫言,并非是希望他胜诉。恰恰相反,是希望法院判他败诉,让他彻底清醒清醒,什么叫真正的爱国,什么叫真正的文学。爱国并非只靠一腔热血就可以了,并非靠在家敲敲键盘就可以了,要有实际行动。
如果你真不懂文学,不懂小说,你就好好上学,好好读书,不要挖空心思找捷径,你不把一部小说读完,就从中找出几句话大加批判,是断章取义,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也让法院告诉毛星火,中国是法治国家,是不能随意诋毁、诽谤别人的,这样有可能构成诬陷罪。在这里,笔者也支持莫言反诉毛星火,如果毛星火构成诬陷罪,那他就要负法律责任,该判刑判刑,该坐牢坐牢。当然,如果法院判莫言有罪,莫言也决不能逍遥法外,该判刑判刑,该坐牢坐牢。
另外,也是让法院给大众一个说法,让法律规范一下网络,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谁想在上面骂人就骂人,想给别人扣帽子就扣帽子;让法律告诉大家,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让大家明白,什么言论违法、违规,让大家说话或者写文章时注意点,不至于自己写了文章老让平台删帖、封号或者禁言。当然也应让网络平台明白,不能随便禁言或者删帖封号,这些都要有法律依据,谁都不能违反法律。如此,才能还互联网一片清白,维护好社会主义法治环境。
总之,支持毛星火起诉,也是一次普法或者科普的很好的机会!
(文/说历史的女人·濯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