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初中生杀人案,涉嫌谋杀活埋,应如何判?罗翔说法代表民声

说历史的女人 2024-03-24 20:02:23

近期河北邯郸三个初中生杀人案引发众怒,几乎全网都在呼吁,对那三个小恶魔进行重判,判死刑,杀无赦,以儆效尤。但若真这样做的话,无疑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大家又提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修改了。对于这一点,法律界人士都频频发声,那么法律界权威,著名法学教授罗翔对此有何意见?

一:杀人手段太残忍

校园霸凌现象尽管一直都有,但如这次邯郸事件之残忍的还是比较罕见。

被害人王子耀是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的一名七年级学生。他也算个“留守儿童”,父母离异,父亲经常在外打工,平常是爷爷奶奶照顾的。事发于3月10日。那天下午,小王被三个同学叫走时,他还给奶奶打了招呼,说要跟同学出去玩,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

小王是个比较老实、性格内向的小孩,也可能属于比较懦弱的那种,平常老被那三个同学欺凌,被他们要钱之类。那天下午,那三个小孩还强行从他的手机里转走了最后的191块钱,然后就把他骗到一个废弃的蔬菜大棚里杀死了他。

虽然都是不到14岁的初中生,但三个小恶魔表现得很是老练,他们一个人回家(他家离出事地点近百米之距)拿凶器(铁锨),一个人放风,一个人控制住小王。之后,三个人便用铁锨残忍地杀死了小王,然后用铁锨将其毁容后,埋在了蔬菜大棚里。

3月18日警方进行了尸检,小王的父亲和律师见证了尸检的结果,残忍得完全超出了父亲的想象:

小王的面部有十处钝器物伤口,有可能是铁锹铲进去的。有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翻出来了,非常恐怖。死者颅骨被击裂,牙齿被打碎,整个头部骨头几乎被拍扁。颈部有大概7道伤口。法医开腹后,发现肝脏有贯穿伤口。此外,孩子双手也有两处严重的挫伤。

甚至律师还推断,因为是钝器杀害,小王很可能没有死之前就被扔进土坑里。尸检中也可以看到小王的肺部里有不少土,证明他在土坑里还在呼吸,因此,此凶杀案还有活埋的嫌疑!

还有,这桩凶杀案还可能是有预谋的,是谋杀!何以见得?

因为后来人们发现废弃蔬菜大棚里的土很坚硬,几个成年人挖坑都很费劲。埋小王的土坑有1米长,60厘米宽,近2米深。有一个1米8的壮汉进行挖坑测试,结果挖了6个小时还没有挖成。可以想见,三个13岁的小孩挖这么大的坑要费多少工夫,显然,坑是事先挖好的!

这就更令人毛骨悚然了。三个小孩就会精心设计一场谋杀案!而且是虐杀,是毁尸灭迹,甚至是活埋!简直太恐怖了。

二:众人之口更“残忍”

正因为三个小恶魔的杀人手段太残忍,因此引发众怒。近日来,全网都在声讨他们,让他们杀人偿命,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应该执行死刑,而且人们说出来的话也很“残忍”或者是“恶毒”。不管是网上发的视频,还是文章,评论区都是一片喊杀之声,比如:

“直接枪毙吧!凭什么给杀人犯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害人命都没有了,谁给他机会?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免得以后再害了无辜的人!”

“必须酷刑加死刑!一枪结束太轻了。希望这次,可以改变一下法律!”

“如果是我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那我就会等政府给我一个公平正义的答复,如果政府没有给我,那就不要怪我拿着刀一个个的把他们剁了然后自首。我就等着看判决结果,如果不是死刑,我以后会告诉我的孩子,有人欺负你就往死里打,反正又不会判死刑,我宁愿去监狱看我的孩子也不愿去坟头看我的孩子!”

“善恶不分年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立即执行!人间若无正义在,为母持刀做阎王!”

“必须杀,杀杀杀!”

“血债血偿!”

最温柔的也是这样说的:

“既然未成年,干脆就别成年了,重新投个善胎,以后别再危害社会!”

有不少自媒体作者、博主,甚至是公知、大V,也都主张重判。原因很明确,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首先保护的应该是善良、守法的未成年人,而不是那些恃强凌弱干坏事的未成年人;对于那些胆大包天的坏孩子,如果不给与一定惩罚,他们便会钻法律的空子,反正我还是个小孩,法律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反正死不了,于是他们会继续作恶,变本加厉,甚至继续害人、杀人。

还有,如果轻判了这些胆大包天的小孩,势必会引起被害者家人的不满,如果他们认为法律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便会自己解决,包括用非常手段给自己的孩子复仇。比如传说中的江哥妈妈说的那句狠话:“人间若无正义在,为母持刀做阎王!”如果到了那一步,就是又一个悲剧的发生了!

但是也有一些法律专家提出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法律从来都不是完美的,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但不能因此就不去遵守它。因此,应该依法行事,必须根据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决不能被民意所裹挟,从而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法治社会,就必须尊重法律,执法必严。

事实上,在法律界,向来有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争议。如果按前者,就得灵活运用法律,对罪大恶极的未成年人进行重判,比如死刑;但若根据程序正义,就不得重判。那么究竟应该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呢?

如果讲法治,还得以程序正义为主。不然,你破一次例,就会破多次例,那么,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就会在犯罪之后找各种借口,利用各种手段为自己开脱罪责,如此,法将不法。所以,还是应以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

再说,我国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该公约明确规定,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死刑,或无期徒刑。这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

但如果太死板,不顾实体正义,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比如2007年发生的南京彭宇案,它造成的后果就是,人们见了摔倒的老人后,恐怕被对方讹诈,再不敢上前帮忙了,造成社会道德的严重滑坡。

那么这起杀人案究竟该如何判呢?

三:可能要进行顶格处罚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三个初中生肯定不会判死刑,或者死缓,或者无期徒刑。但根据《刑法修正案8》,即便是未成年人或者75岁以上的人,故意杀人,行为特别残忍的,即便不使用死刑,也要顶格处罚,就是在基准刑(10年)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刑。

有著名律师认为,经尸检报告,被害人身上有多处致命伤,已完全构成残忍杀害罪,再加上有活埋的嫌疑,又构成虐杀罪;仅这两项,杀人主犯顶格处罚就可以判无期徒刑。如果有恶势力加入,则还要加刑。这三个杀人犯有三次以上霸凌死者小王,因此他们又有恶势力团伙之嫌。

还有,如果是抢劫杀人,还要加刑。三个小恶魔强行从被害人小王手机转账,已经构成抢劫罪。

如此,三个人已经具备特别残忍杀害罪、虐杀罪、有恶势力加入罪、抢劫杀人罪等,那么数罪并罚,就比较严重了。而且,他们三人作案后还没有主动认罪,反而还曾撒谎不承认,态度傲慢、恶劣,他们的家长还有包庇情况,他们就没有减刑的可能性。综上所述,这三个小恶魔根据犯罪程度的不同,主犯可以判无期徒刑,从犯可判有期徒刑18年。

但关于这三人的判罚,还会有许多的争议,必然有不少法律界的权威人士出来表态。比如罗翔,他的态度是什么呢?

四:罗翔发声

近日,法律界权威,著名法学教授罗翔也发视频谈及此事。罗翔表示,此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罗翔承认了人性之恶,并且确定“世俗的法律无法改变人性,所以法律的第一要义是要对罪行进行惩罚,而不是对犯罪人进行矫正,对未成年人也是如此。”

罗翔认为,虽然我国法律也是规定不满14周岁不服刑事责任,这个在逻辑上没有错,但是他也认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如果经验事实不断证明,法律逻辑出现问题,那么这种逻辑命题就值得修正。”

罗翔肯定了《刑法修正案11》关于“恶意年龄补足”的规定,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同时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对于这些特定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罗翔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显然,罗翔也是支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重判以惩恶的。并且他的意思也很明确,法律首先是要对犯罪人进行惩罚,然后才能有改造的效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法律会给受害者家人一个相对比较满意的答案吧。

五:如何避免校园霸凌现象

最后谈谈校园霸凌现象。这个确实是困扰教育界的一个严重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令人深恶痛绝,而又无可奈何。但是我们必须面对,否则会有更多的邯郸事件发生。

校园也是一个小社会,绝非一片净土,即便是中小学,也不是有些人所谓的象牙塔。校园内的打架斗殴,恃强凌弱,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时有发生。这个现象在美国的一些地方做的比较好,对于校园霸凌,他们是采取重判,尽管没有死刑,但会判责任人终身监禁,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美国还有一种判罚,即对犯罪少年监护人的。美国曾有一个高中生杀人,他的父母都判了重刑,其中母亲就被叛了15年,这些我们都应该借鉴。

而我们的中小学就比较手软,基于“性善论”的考虑,对于校园霸凌都是以教育为主,一旦出现,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是让政教处出面解决,进行警告、记过等处分,顶多给予退学或者开除处理,避免法律解决。这样效果并不好,起不到对坏孩子的震慑作用。

“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并不靠谱,还是荀子说的好:“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因此对于校园霸凌现象,不能只靠学校的教育,必须让法律介入,必须先惩恶。

还有的学校为了避免校园霸凌,只会采取高压政策,就是一味地给学生加大学习压力,让他们学习非常紧张,没有闲暇打架斗殴。其实这样只会适得其反,因为那些不爱学习的孩子,只会在课堂上睡觉,或者装着听讲。一到放学,他们便开始释放压力,进行打架斗殴,后果更加可怕。

因此,学校教育应该像大禹治水那样,不能硬“堵”,要用“疏导”的办法。疏导就是适当的释放。比如不能用学习死压学生,要让学生释放自己的压力。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引导,因材施教。爱学习的就让他们学习,弄奥数;不爱学习,喜欢体育的,就鼓励他们搞体育,甩铅球、练摔跤;爱唱歌的就让他们学唱歌;喜欢恶搞,善于搞笑的,就让他们学相声,演小品;喜欢动手实验的,就给他们提供实验课的机会等等,这样不但会释放学生的压力和多余的精力,而且会发现人才,说不定在中学阶段就能出现一些发明家、歌星或者体育健将之类,为何非得让每个学生都要在文化课的一棵树上“吊死”呢?

经过很好的疏导之后,学校霸凌现象也将会得到很好的控制。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老师和家长必须要给孩子从小就输入平等观念,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生命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忽视或者践踏他人的生命!

总之,杜绝校园霸凌现象,学校必须要认真思考了。

(文/说历史的女人·濯雪)

3 阅读:1000
评论列表
  • 2024-03-25 16:26

    想到了那个视频,弹夹是手枪的极限但不是一个母亲的极限[好生气]

  • 2024-04-19 19:24

    如果不死刑,真的不平民心

  • 2024-03-25 08:41

    这孩子可以说是被活活打死的,其手段残忍至极,令人发指,不杀这三个恶魔不足以平民愤,它可以对以后的学校霸凌事件起到震慑作用,为未来社会营造一个和谐、安乐的大环境。

说历史的女人

简介: 写有温度的历史,给有温度的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