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四必"承诺退场,公安机关为何不再死守?
"四有四必"承诺退场,公安机关为何不再死守?"四有四必"承诺曾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救死扶伤的响亮口号,源自上世纪90年代的漳州110精神,深得民心,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然而,实践中却暴露出大量无效和非警务类报警的问题,严重消耗了警力资源,降低了处理紧急警务的效率。
支持者认为,"四有四必"体现了行政的公共性,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相契合。而反对者则指出,它违背了公共服务的有限性原则,不利于警察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面对警务繁重、警力不足的现实,公安机关开始思考并改革110接处警工作,明确摒弃"四有四必"作为硬性规定。2003年,公安部出台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确保公安机关权利义务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法定权利与义务唯有明确载于法律条文,才能彰显权威,推动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