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之狱”为何让王安石和司马光斗了17年?

大力道历史 2024-09-16 02:58:28

说在北宋登州,有一个小女孩叫阿云。名字很可爱,长得也好,但是命不好。阿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13岁时母亲也走了,她一个小女孩无依无靠,寄居在叔叔家。

古代结婚都早,13岁就可以成家了。但是阿云的叔叔实在是吃相难看,他竟然给阿云订了一门亲事,让阿云在母亲热孝期间嫁人。看上阿云的人叫韦大,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否则不能明知道人家守孝还要娶妻。

母亲刚刚去世,阿云肯定是不愿意嫁人的。但是没有办法,孤女,无人撑腰。在叔叔的安排下,她嫁人了,然后就后悔了,特别后悔,因为这个男的太丑了。估计是年纪又大长得又丑,花大价钱把阿云买过来的。阿云一个小姑娘,肯定受不了。

怎么办才能逃脱苦海呢?阿云才13岁,没啥社会经验,古代对女子还极其苛刻,离婚太难了,并且也没人给她撑腰,想离也离不了。

阿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好办法,前途一片昏暗。这么多年寄人篱下的经历全都涌上心头,她突然就暴躁了,跑到厨房拿了把刀揣在怀里。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阿云一边收拾床铺一边从怀里抽出尖刀,拼命往韦大身上捅。噗嗤噗嗤的,感觉应该一地血腥特别残忍了。

其实,并没有。

阿云因为年龄小,平时也很善良,不是穷凶极恶下手稳准狠的人。她拿着尖刀手哆哆嗦嗦的,也不敢看就知道捅,导致捅了十几刀,就砍掉了一根小手指。

事情挺滑稽的,但谋杀亲夫,放到任何朝代都是大罪。第二天,阿云就被抓走了。都没用审问,阿云一五一十全说了。或许从小命运悲惨,小姑娘早就不想活了。

案件特别简单,感觉实习生都能判。县令审完后直接判了死刑,然后就是层层上报,各个部门核实。没过多久,案子就到了知府许遵手里。

许遵是个能吏,还在大理寺工作过,专业对口。这个外人眼中特别清晰的案子被许遵用专业眼光一扫射,立刻发现漏洞。

许遵认为,阿云成婚时母亲刚刚去世,她是被叔叔逼迫的,所以婚姻不应该作数。既然婚姻不作数,她就没有杀夫。不是杀夫,就得按照一般凶杀案审理。如果是一般凶杀案,对方只是被砍掉一根手指,不是致命伤,阿云罪不至死。

许遵把他的意见写成材料装进案卷,上报大理寺。大理寺官员认为无论俩人是否是夫妻,阿云都是蓄意谋杀,并且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伤害,应该判死刑。

大理寺的审理结果,皇帝也不能轻易推翻,阿云似乎是死定了。但是就在关键时刻,许遵竟然被调回了大理寺。他不仅坚持之前的看法,还提供了新的依据。

皇帝宋神宗在不久前下诏,说谋杀造成伤害的,审案用刑之前犯人如实告知,就算自首,可以依照谋杀罪降低两个等级量刑。

阿云被抓后认罪态度良好,属于自首,应该减刑。

许遵的意见有理有据,但是反方也有自己的立场。他们说皇帝的旨意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宋神宗的诏书,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让步,案件就被送到了宋神宗面前。宋神宗也不是专业人员,不知道怎么判,就来了个公开讨论。

说是朝臣公开讨论,其实也就是王安石和司马光在打擂台。王安石支持许遵的看法,认为依据皇帝的旨意,可以减刑。司马光支持之前大理寺的看法,认为即便是皇帝,也要依法行事。当皇帝的旨意与法律起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王安石和司马光,脾气一个比一个倔。他们本来就因为变法一直在吵,这个案子横空出世后,俩人就把火力都聚焦在案子上了。

王安石支持减刑,意思就是皇帝的旨意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言外之意是只要皇帝支持,变法也是可以的。司马光自然能想到这一层,所以坚决不同意减刑,皇帝旨意也得听法律的。

这俩人一吵就是一年多,不分胜负。最后还是宋神宗拍板,“谋杀自首及按问欲举,并依今年二月二十七日敕施行。”

宋神宗支持王安石,也是维护自己的权力。阿云被免除死刑,后来又遇到天下大赦,很快就出狱了。但是事情还没完,十几年后,司马光重新掌权,翻出了这件旧案。他认为阿云不能宽恕,又给人家判了个死刑。

这时王安石已经死了,宋神宗也死了,朝堂上司马光一言堂。可怜的阿云,就这样被杀了。

一个小姑娘杀夫未遂,竟然惊动了整个大宋官场,还让司马光惦记了十几年,也是一桩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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