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在修路过程中,有四个铁的规矩大家必须了解,它们可是专为保护咱们的权益而设定的!下面,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这四大“护农令”!
农村修路
第一, 无论是修建道路还是其他基础设施,一旦占用到农民的土地,都必须依法给予补偿。记住,没有赔偿,就是违法!
第二,修路是国家的工程,不是个人的负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强迫农民出钱或参与修路工程。
第三,修路占用的土地补偿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助物补偿费。每一项补偿都不能缺少,更不能让农民的日子越过越艰难。
第四,占用农民土地修路,必须先完成补偿,确保权益不受损失。如果补偿不到位,工程绝不能擅自开工。
如果大家在修路过程中遇到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情况,要积极行动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法律是咱们农民的坚强后盾,千万不要忍气吞声,吃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