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混儿即地痞、流氓、土棍之通称,一名“混星子”,又称“锅伙”,皆属于“愍不畏死”之徒,结党肇衅,持械逞凶,称霸一方,扰害乡闾。一旦被拿到案,能耐苦刑,虽鞭笞楚打,亦面不更色,口不求饶,否则就是“栽跟头”,行话谓之“走基”。据前人记载,天津土棍之多,历来“甲于各省”。在清同治十年(1871),清地方政府迫于民愤,曾将“锅首”罗仲义、冯春华、魏洛先后处决,又将张庆和、丁乐然关在立笼站毙,从而斗殴之势稍戢。及至清末,活动又形猖獗。在袁世凯督直期间,曾将一些混混儿正法,其嚣张气焰一时煞住。民国以后,军阀连年混战,社会动荡不安,混混儿又乘机蜂拥而起;及至日寇侵占天津,更加纵容奸宄,为虎作伥,如袁文会之流,凶狠残暴,害人无数,有如混世魔王。在旧社会,天津混混儿为非作恶之风由来已久,直至解放后才得以根除。
地痞、流氓、土棍之被称为混混儿,主要是以是否经过“开逛”(即斗殴的考验)并加入“锅伙”为标准。锅伙之含义,是指同在一个锅里吃饭,但实际上混混儿们除了“开逛”时偶而聚餐外,平日都是各自吃饭。混混儿搜刮勒索来的钱财,除了合伙得来的须由“锅首”按出力大小分配外,余皆各自掌握,无须上交。清末时混混儿的打扮是肥衣大袖,束青搭包,花鞋大辫,身上暗藏斧把、匕首。混混儿喜欢挑大拇指,自称“天津哥儿们”或“天津娃娃”。在锅伙中并无军师一类的人物,遇事则由锅首找几个信得过的参与密谋。混混儿既不抗拒官府,又不抑强扶弱,是不属于任侠行为的。
(二)
天津系水陆码头,由于运河船只南来北往,逐渐在竹竿巷、估衣街、侯家后等处形成商业繁华地区;在西头运河沿、育德庵西老果子店一带,又成为四乡瓜果青菜及其他货物购销中心。这些地区便成为混混儿们盘踞敛财之处,他们以所谓“平地抠饼”、“抄手拿佣”、“把持装卸”等手段,逞凶欺人,敲诈勒索。混混儿与封建衙门的三班六房都有勾结,所以他们横行不法是无所忌惮的。
天津地区河流纵横,盛产鱼虾,劳动人民以捕鱼卖鱼为业者很多。混混儿们便在河岸鱼市逞凶称霸,强迫买卖双方必须听从他们的定价,从中取佣金,否则不许买卖。把持鱼市的“鱼锅伙”,据说从清朝中叶就有了。
天津既是个水陆码头,进出货物川流不息,从事装卸搬运的“脚行”业相当发达,并历来为封建把头所控制。各地段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经常发生械斗,不是混混儿是干不了这一行的,起码也得借助于混混儿的声威。沿河的摆渡口,也多为混混儿们所把持。
侯家后一带,为娼寮、饭庄、烟馆麇集之区,娼寮多系混混儿开设,否则混混儿就无端寻衅,以砸窑子、占屋子等野蛮手段,迫使窑主就范,或乘失足女“出条子”(失足女被召至饭馆陪客饮酒,名为“出条子”。当时失足女均缠足,侯家后一带胡同狭窄,车辆出入不便,故富商大贾招妓侑酒时,由娼寮伙计背负失足女往来于饭馆与妈寮之间。)之机,在途中持藏匿,然后再经人说合,出钱赎回。故此,开娼寮者非属于有声势之人物不可,如果自己不行,就必须找一个有势力的混混儿为之撑腰。在侯家后有个土豪,名叫佟再荣,以放高利贷为业,在侯家后称得上一霸,地方上之乡甲局对佟均唯命是从。混混儿与佟再荣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乡甲局有封闭娼寮之大权,违犯乡甲局命令者,也可以枷号示众。乡甲局还私卖封条,嫖客如认为失足女招待不周,就可以将买来的封条拿出来封娼寮的门。娼寮一旦被封停业,只好情托混混儿转求佟再荣疏通乡甲局,予以启封。窑主对失足女敲骨吸髓,还得分给混混儿们一杯羹。
也有的混混儿以代人打官司作为敛财之道。我认识一个混混儿王少棠,家住谢公祠附近,他曾在某一件命案中,自愿顶替杀人凶手投案,其全家之生活则由凶犯家负担。王在天津县衙门受审时,以误杀为词,狡辩抵赖,受过毒刑之后,又故意作成屈打成招式的口供,以备将来“滚供”。定案后被解送保定臬司衙门。他身穿老木红色之囚衣,沿途任意向商号勒索财物,各商号都不敢开罪于死刑犯人,唯有给钱送客,以图清静。
王在起解途中,竟勒索了四、五百两银子。在保定受审中,他果然翻供,又发回天津更审,最后于辛亥年前后出狱。这一场官司使王少棠成为小康之家。
混混儿为了争夺码头、渡口,不惜流血械斗,甚至自戕殒命。如清咸丰年间,天津窑洼及堤头两处本来各有一个渡口,有个崔姓混混儿蛮横地要在两个渡口之间再增设一个渡口,因而发生争执。结果,那两个渡口的混混儿在崔某增设的渡口处,架起一口盛满了油的大锅,把油烧沸后对崔说:“你若是敢跳进油锅,就准你永远设立这个摆渡口。”崔毫不含糊地纵身跳入油锅,活活被烫死,从此这个渡口就归其子孙永久为业。又如清光绪末年,季家楼与火神庙两地脚行,为争夺东车站地界的营业,双方出动参加械斗的达五百余人,当场死伤的就有二百多人。混混儿们此种残暴野蛮的械斗,过去在天津形成极坏的社会风气。
(三)
庚子年(1900)阴历六月十八日,八国联军攻陷天津。侵略军侵入天津后,曾洗劫了三天,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混混儿们也趁火打劫。所有的金店、银钱业、大商号及大富户,均遭抢掠,大当铺约三十余家,亦无一幸免。盐道库存的大银元宝,每个重一、二百两,共有百万余两,全被抢劫一空。许多混混儿发了这笔横财以后,就不再以锅伙为谋生之道,以其抢劫来的资财,从事其他营生了。
庚子年以后,日租界及南市一带逐渐繁盛起来,随之娼寮日益增多,同时还有落子馆出现,失足女们在落子馆卖唱。在袁世凯督直后,对娼寮实行征收“花捐”,从此娼寮就变为官府批准的合法营业,发展更加迅速。在南市一带,先后开设了中华、同庆、权乐、华乐、群英、庆云、华林等落子馆,每一个落子馆都附属二、三等妓院数十家,均由有声势的混混儿单独或联合开办的。失足女们用钱,须通过掌班的向落子馆息借,相应的又产生了“放窑账”(高利贷)。失足女身受妓院、落子馆、放窑账的三层剥削压迫,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妓院、落子馆放窑账三者,都是伤天害理的勾当,不是混混儿是干不成的,起码也得在混混儿的保护之下。因此,在庚子以后,妓院、落子馆、放窑账,就成为离开锅伙以后的混混儿们的盘踞之所。
庚子年以后,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加强经济掠夺,洋行日渐增多,海运陆运日益发达,进出口货物之搬运装卸业务越来越繁忙,因而脚行大发展,成为混混儿争先经营的生意。各脚行把头都是凶悍的地痞、恶霸,各霸一方,彼此不得越界搬运,为争夺地盘而发生的械斗,屡见不鲜。
锅伙在庚子年以后解体,一些有声势的混混儿转营妓院、脚行,还有许多混混儿闲散在社会上,游荡无业,多在日租界、南市、车站、码头一带,坑蒙拐骗,敲诈勒索,无所不为,尤其是讹诈从农村来津购买东西的乡下人。人们称他们为“杂霸地”。各租界尤其是日租界的巡捕,多与混混儿们相勾结,在各冲要的路口上,指使混混儿为他们向过往运货的车辆勒索过境钱。此外,拐卖妇女、开设暗娼、聚赌抽头等等,亦多系混混儿所从事之营生。
天津的青帮是在庚子年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如袁文会、刘广海之流,固然也以娼寮、赌局等阴暗场所为生财之道,但他们利用帮会势力投靠帝国主义,可视之为混混儿的变种。
(四)
在清末年间,天津有些没落人家的子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人称“无乐忧”。这种“无乐忧”以追求混混儿的派头为荣,经常与混混儿为伍,外人不明真象,误认为都是混混儿。实际上,这些人不能加入锅伙,不过是受混混儿影响的二流子而已。
“无乐忧”的穿衣打扮,也模仿混混儿。穿衣也是肥衣大袖,但衣料质地华丽;梳大辫,特别是辫穗子大;同样束腰带,但多用整幅绸子;也穿花鞋,而且在袜子底上绣花。“无乐忧”经常招摇过市,高唱窑调,言辞鄙俚,声调淫荡,惯于在庙会或看戏时调戏妇女,为人们所不齿。
(五)
清末民初,还有所谓“袍带混混儿”,他们不同于混混儿,与流氓、土棍之流并无联系。他们是比较热心于地方公益事项的人,交游广泛,能说会道,遇到街坊邻里发生纠纷,他们便出头进行调解,能言中要害,排解得当,为群众称道。如果在调解中有一方坚持不让,他就跪地磕头央求,或装疯卖傻,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眼皮上翻,装死吓人,对方害怕出事,只好接受调解。人们为了把他们与混混儿加以区别,故称之为“袍带混混儿”,含有恭维之意。
袍带混混儿为人调解成功后,事主双方以请吃、送礼为酬谢,他们一概“笑纳”。他们如遇到保案、奖札、功牌的机会,便设法花钱买个功名,可以带上个“白顶”,出入衙门,甚至还有顶戴加身的。
咸丰年间有个名叫朱晴川的,就是天津地区比较有声望的袍带混混儿。他管理盐汛多年,社会经验丰富,善于通权达变,就是有些盐务官吏往往也得求教于他。在庚子年前后,比较有声望的袍带混混儿有赵兴堂、李星北、马云青、王德庆等。王德庆与我相识,我曾托他调解过一次纠纷:我的表侄章家桐,住西头大伙巷,其妻黄氏,因细故口角自杀身死,亡者娘家为此事不依不饶,不许下葬。我便托王德庆出头说和,但黄家仍不肯罢休,以至停灵几个月。一日,大伙巷附近有失火的,王便利用这个机会怂恿章家立刻把棺材移往庙地存放,翌日王通知黄家说:“水火无情,倘若被烧,你们对不起死者,我也对不住你们。”黄家对此无可奈何,纠纷因而了结。大家对王之临机应变皆赞佩不置。
(六)
在旧社会,有些地方上的活动虽也与混混儿有关联,但并不属于混混儿的行当。
旧社会有所谓“站口的”,就是在某一地段上为商号住户包办勤杂事务之人,如婚丧嫁娶、搬运货物等;或是负责维护地面秩序,驱赶乞丐,只要是这种人在街头一站,乞丐见了立即走开。这种人并无工薪,只凭所辖地段的大小商号及住户共同凑钱供给生活;也有的人经常以借钱的方式向商号住户要钱,但有借无还,名为“伸托”,如不借给,就要寻找机会报复,名为“跑极”。这种敲诈勒索的行为,虽与混混儿相似,但尚称不上混混儿。
旧社会经常举办“赛会”,如天后宫、城隍庙、关帝庙、药王庙、河东娘娘庙等举办的“迎神赛会”。每当举办时,必须先组织“扫殿会”或“出巡会”,系办会的核心组织,会头们多由地方上有声势之人物担任,袍带混混儿因与绅商交往较多,往往亦邀请他们参与其事。在当时,凡担任过办会的会头的,在群众中荣誉很高,一般的是不吸收混混儿参加的。在赛会中,如天后宫皇会的“宝辇”、“华辇”、“黄轿”等,照例由盐务方面的人筹办,“鹤龄”一项,由盐运使衙门的班房负责,“重阁”、“杠箱”两项,非具有专门技术者是不能胜任的,“道众行香”完全由道士们担任,“中幡”、“挎鼓”,照例由厨行承办,“太狮”、“少狮”由棚匠业担当,“法鼓”的组织较多,均由地面上的人物承办。这些活动均与混混儿无关,且筹办赛会用钱很多,混混儿是无此财力的。
“火会”是旧社会的群众消防组织,也叫“水会”,多由“站口的”协同地面上的人,约请袍带混混儿出面筹办。所需费用皆由有关地段的绅商铺户捐助,一切收支均列榜公布,在榜尾必写上“神目如电”,实际上经手人照常贪污中饱。水会的办事人员,均无薪给。水会总会“阖津会所”的会头只玉林,曾当过盐道衙门的班房,是袍带混混儿。混混儿一般不参与水会活动,因他们是不干这种无利之事的。
老万
好文!感谢作者[点赞]我个人记得“无乐忧”也叫‘无离忧"`站门的’也叫"站脚(角)”的,我在南市三不管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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