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查出孩子右脚畸形,但是孩子都成形了,就没有想别的,还是把孩子留下来了。”妈妈满眼心疼地看着孩子,对我说。
这个孩子右脚第二、第三和第四趾明显比其他脚趾大很多,是巨趾+并趾。
巨趾是一种发生在足部罕见的先天性过度生长畸形,以软组织和骨结构异常增大为特征,易导致穿鞋困难、步态异常等,从而影响日常生活。
孩子20多天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带着孩子过来找过我,当时孩子还太小,我建议等孩子2个月的时候再来一趟,我来看孩子脚部的变化。
2个月的时候,宝宝又过来了,妈妈说感觉又长大了,想早点把手术给做了。
看过孩子的情况之后,我很认同妈妈的说法,这个孩子的巨趾是进展型,及早干预是很有必要的。而目前阶段,我的建议是,近端留下来,远端去除,然后脚底修薄。手术我们建议分两期来做。
这时 ,奶奶在一旁开口了:“以后走路有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不干预,以后穿鞋走路肯定是有影响。干预之后有可能会再长,我们能做的是随时观察随时干预。但我们这一次做的话,肯定会做得相对彻底一点。”我回答。
看着沉重的一家人,我安慰道:“先别着急,我们一步步来。我们尽量不影响他走路,然后外观能够保留多一点就保留多一点。”
爸爸妈妈点了点头,说:“好的。麻烦陈医生您了!
这种又不严重,好好做手术对以后没啥影响。真以为孩子想要要,不想要不要,和买菜一样简单啊。
我家大小子没出生时也检出鼻子这里有缺陷,好在当时我们坚持生下来,结果是好的!真是庆幸!
啊?陈主任还有UC号的?[笑着哭]
并指而已,又不是啥大问题,怎么可能会有母亲终止妊娠。
之前也看到过类似的报导,实在想不明白——查到有病的也生,查到畸形的也生,那你产检干什么呢?
你孩子长大以后会感恩你一辈子
两个月的孩子有那么大的脚???
我感觉还是太早了点,等孩子再大一点。看看病情进展如何,再决定保留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