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结婚当天在宾馆门口发喜糖,一大妈抢喜糖晕倒后去世

法海探案 2024-11-01 08:49:12

太崩溃了!浙江,一女子结婚当天在宾馆门口发喜糖,路过一大妈抢喜糖晕倒后去世,其家属竟向新人和宾馆索赔147万,法院判了!

01案情回顾

北方姑娘李小雨,在杭州本地找了个对象。父母虽然有点担心闺女远嫁会吃苦,可小两口是大学同学,也算是知根知底的,所以也就没反对婚事。

婚礼前夕,李小雨搬到宾馆与父母一起住,也等待男方来接亲。老俩口为了婚礼能热闹些,特意准备了很多高档的喜糖,想着婚礼当天分给路人,高兴高兴。

没想到,这个决定,差点让自家陷入万劫不复。

婚礼当天,新郎小王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来宾馆接亲。新娘李小雨上车后,她的父母稍微落后了几步,拿出准备好的喜糖喜烟找到接亲人,让他们帮着分分,这是他们家乡的习俗,让路人沾沾喜气,也是给新人攒福气。

67岁的刘大妈买菜回来路过宾馆,看到有发喜糖喜烟的,就挤进去争抢。因为膀大腰圆,又有股子蛮劲儿,刘大妈很快抢到了两包喜糖、一盒喜烟。

可是没想到,乐极生悲,刘大妈转身想要离开的时候,不知道咋滴晕倒了,周围人太多,一时没注意,还踩了几脚。

等到有人发现的时候,刘大妈已经陷入昏迷。宾馆帮着叫了救护车,送到了医院抢救,最终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

刘大妈的儿子处理完母亲后事,就把李小雨夫妇和宾馆告上了法庭索赔147万元,他认为如果不是李小雨结婚发喜糖,母亲就不会挤进人群,也就不会突发疾病去世。

02 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民法典》明确规定: 如果因行为人过错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那么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本案的关键就是,新人李小雨在宾馆门口发喜糖的行为,是否构成过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存在,应当以行为有造成损害的客观可能性为前提,并通过排除其他原因后作出判断。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新人发放喜烟的行为不存在主观恶意,且刘大妈突发心肌梗塞属于医学疾病范畴,与其本人的年龄大小、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关联较大。所以,新人在宾馆门口发放喜糖的行为与刘大妈去世,构不成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刘大妈儿子诉讼请求。

03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判得好,不是谁死谁有理!如果没抢到气死了,是不是也要索赔呢?真的该好好管管这些敲诈勒索的了!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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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探案

简介:学习法律,洞悉人性,感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