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的一个凌晨,寂静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一声巨响。聂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车狠狠地撞在了一起。事故现场一片狼藉,触目惊心。
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丽是张某的养女,从小与养父相依为命,感情深厚。可是,他们并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这让她感到焦虑不安。
事故发生后,聂某出于人道主义,先行支付了5万元丧葬费。张丽悲痛之余,也开始为今后的生活担忧。
双方就赔偿问题展开了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丽将聂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她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希望能以此告慰养父的在天之灵。
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张丽未提供收养关系证明为由,拒绝赔偿。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张丽陷入了深深的绝望。难道没有收养证,多年的父女情分就一文不值了吗?
02 法律分析与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丽和张某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但他们的收养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法律规定与现在不同,不能简单地以现在的标准来衡量过去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收养关系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的实质要件。双方真实的亲情比一纸证明更具有说服力。
法院认定张丽与张某的收养关系成立,张丽有权作为近亲属提起诉讼。这无疑给了张丽莫大的希望。
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法院认为,张某在不具有上路权和先行权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且未让行,属于过错相对严重的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70%);聂某负次要责任(30%)。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丽各项损失40万余元,并支付聂某垫付的5万元丧葬费。这不仅是对张丽权益的维护,更是对人间真情的肯定。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让这迟来的正义更加坚定。
03 案件教训这个案件提醒我们,法律并非只关注冰冷的条文,也关注人情冷暖。即使没有正式手续,只要符合法律实质要件,事实收养关系也受法律保护。人间自有真情在,法律也会给予这份真情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