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猪、鸡疾病难以治疗?

云谈农 2024-03-25 06:51:35

随着我国集约化和规模化猪、鸡养殖场的迅速增加,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严峻挑战。许多养殖户都会饲养猪、鸡和牛、羊,它们用途非常广泛,既可以供人类食用,也可以用于工业和食品加工。由于许多养殖场的卫生条件体系尚未完善,粪便处理不当、温度、湿度、风力等因素控制不够严格,而且外部环境的封锁和隔离措施也未能得到充分执行,使得猪鸡的患病率仍然较高,正是因为其复杂的发病原因,使得猪、鸡疾病的诊断变得更加困难,每种疾病的症状以及治疗方法都有所差异,需要根据不同的疾病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出有效的治疗方法。

1.不按程序防疫

在养猪业中,必须采取措施来防止和控制猪瘟、猪丹毒和猪肺疫等传染性疾病。目前,最常见的疫苗包括三联弱毒冻干苗,即猪瘟疫苗、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疫苗。如果使用兔化弱毒真空冻干苗,应该在皮下注射1mL,注射后4d内,会产生强大的免疫力,能够保护一岁半的幼猪。为保证仔猪的健康,建议在2月龄断奶时就开始给其接种预防性疫苗。如果在疫情严重的地方,建议提前接种,并在断奶后再次进行接种。

在养鸡业中,必须严格控制许多传染病,例如鸡新城疫、鸡痘、马立克氏病、法氏囊病。这些疾病都有特定的疫苗,防疫流程也比较完善。通常在1日龄时,给鸡注射马立克氏病疫苗,在3~4日龄时,给鸡注射传染性支气管炎疫苗,在7~10日龄时,给鸡注射法氏囊疫苗,在10~15日龄时,给鸡注射新城疫疫苗,在20~25日龄,给鸡注射法氏囊疫苗二免。30~40日龄,鸡应该先接受马立克氏病疫苗,然后对新城病和传染性支气管炎进行2次免疫,70~90日龄应该进行马立克氏病的3次免疫。如果是在正规的孵化场,养殖户就无需再进行马立克氏病的免疫接种。

家禽饲养者通常会遵循孵化场或饲料销售商提供的免疫流程,散养者的免疫工作通常并不理想,他们通常会在春秋两季集中接种。在防治具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时,必须严格遵守“防重于治”中的免疫程序和疫苗,要结合当地的疾病特征、发病规律、母源抗体水平、环境卫生状况等因素,进行灵活的调整,而不是单纯依赖“防重于治”中的免疫程序,否则很容易出现免疫失败的情况。

2 .治疗工作不到位

由于缺乏专业的培训,许多养殖户只依靠个人的经验来使用激素和抗生素,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只是依靠一种常见的处方来解决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这种做法将导致药物的使用过度,提高细菌的耐药性,使得畜禽的疾病更加复杂,也削弱免疫力[2]。许多养殖户对于药物的药理作用缺乏认识,在猪、鸡患病时往往会自行购买和配制药剂。如果这种做法没有得到妥善处置,不但无法充分利用药物的功效,反而可能引起疾病的传播。一些兽医缺乏对动物健康的认知,常滥用大量的药物,试图通过欺骗养殖户来获取更多的收益。这样做不仅会让药物失去其功效,还可能引起细菌的变异,让动物出现耐药性,导致治疗疾病变得更困难,无法得到预期的效果。

3. 新药成分不明,使用不规范

随着科技的发展,中国拥有2600多家兽药厂,生产的兽药种类多达3000种,使得市场上的兽药种类多种多样,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效果非常显著,却没有提及有效成分。许多抗病毒化学药物可以有效地抵御病原体的侵袭,起到预防作用。

研究表明,阿糖腺苷可以有效地预防仔猪伪狂犬病,膦甲酸钠可以有效地控制鸡马立克氏病、猪伪狂犬病、传染性喉气管炎,而靛红-B-缩氨硫脲则可以有效地预防鸡痘﹑鸡包含体肝炎、火鸡出血性肠炎,阿昔洛韦也可以有效地抵抗禽类疱疹病毒的传播。尽管金刚烷胺能够有效地控制鸡流感,但也会导致鸡的产蛋率下降;利巴韦林能够有效地控制流感病毒和痘病毒感染,但是长期使用也会给机体带来毒性反应;而利巴韦林则能够在组织培养过程中,有效地抑制鸡的新城疫﹑流感病毒,也会导致免疫力的降低,带来更多的不良影响。

当前的抗病毒药物可以被病毒感染,并且可以导致耐药性的变异,降低其疗效。一些养殖户仍然倾向于轻信传统的广告,盲目地服用一些新的药物,而忽略其他可靠的治疗方法。许多农村兽医倾向于采用新型兽药,以此来提升药品售价,获得更多收益。但事实上,尽管这些新型兽药有一定疗效,但其主要组成依旧是抗生素,若使用不当,就会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

4 .不能科学地使用抗菌药物添加剂

无论是在养猪业,还是养鸡业,抗菌药物的使用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根据最新的研究,已经获得20多个品牌的抗菌药物,对于保护动物健康和防止疾病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们能够有效地阻止细菌的生长和繁殖,降低动物患病的风险。由于长期使用某些抗生素,尤其是广谱抗生素,可能导致产品污染,并且可能导致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这些药物也可能抑制消化系统的正常功能,导致B族维生素的缺乏;严重时这些细菌可能会产生变异,例如分泌特定的酶,导致抗生素失效,也有可能将耐药性从其他微生物转移到病原体,导致抗药性菌群的不断增加,当出现疾病时,治疗将变得极其困难。

5.疏于产品流通领域的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猪、鸡产品市场已经变得更加开放,这有助于促进商品的流通,维持价格的稳定,但是由于市场管理的混乱,一些地区的检疫机构没有真正的检查、把关和防疫措施,导致一些携带传染病的猪、鸡可以轻易地从养殖场(户)流向肉类加工企业,甚至可以直接被消费者购买,一旦出现疾病,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传播,造成更大的危害。

由于某些养殖户害怕承担巨额的损失,他们无视道德准则和法律规定,把患病的猪从当地运往另一处,或者把迅速宰杀,再运往肉类市场、加工厂,导致疾病持续蔓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检疫工作必须由县级以上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来负责,并且要求其具体实施。这与过去乡镇兽医站作为执法主体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各地的具体设置情况存在差异,有的采取防、检、监合并的方式,有的采取防、检合并的方式,还有的采取防、检、监单独设置的方式。

对于生猪的检疫,可以将其划分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2个阶段,一旦发现检疫结果不符合标准,就需要采取高温处理、销毁、化学处理等无害化处理措施,这种行政行为既具备技术性,又具备法律效力。许多地方的机构仍然存在缺陷,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和强大的检测能力,尤其是在边远贫困的乡村,农民的法治观念仍然较弱,逃避检测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因素使得对重大传染病的有效防治变得更加困难,也对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6. 管理粗放

许多农村的饲养者缺乏对猪、鸡的严格管理,不仅没能妥善控制周围的环境,还没有重视应激防护。由于空气流动不畅,氨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的浓度超标,温度偏低,噪音过大,以及其他干扰因素的增加,这些原本受到良好保护的猪、鸡群,却在环境刺激和应激刺激下患病,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由于猪的皮肤表面脂质较厚,汗腺发育不足,使得其很难散热;鸡的羽毛也因完全遮盖表面,很难散热。猪和鸡的热应激反应都很强,这可能会导致患猪瘟、丹毒、肺病、蓝舌病、钩端螺旋体病和弓形虫等病。为降低夏季的疾病发生率,应该采取措施来控制室内的温度,增强室内的通风,降低饲养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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