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9日下午4点40分,位于郑州银基商贸城附近的一个广发银行营业厅里,突然走进了一位蒙面男子,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一枚炸弹吸附在了三号营业窗口的防弹玻璃上面。
见此情景,正在广发银行办理业务的几个客户似乎感觉到了危险,于是马上跑了出去。
面对眼前的突发事件,虽然广发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感到害怕,但是出于本能的反应,他们还是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报警按钮。
几秒钟之后,蒙面男子拉动了炸弹的导火管,炸弹瞬间发生了爆炸,只是将三号营业窗口的防弹玻璃炸开了一个直径约为六厘米的小洞,并没有完全炸开。
随后,蒙面男子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铁锤,对着防弹玻璃进行一顿猛砸,终于把防弹玻璃砸开。
通过光大银行营业厅内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两名蒙面男子连忙翻越柜台,将一摞一摞的现金装进一个编织袋里面。
除此之外,在两名蒙面男子正在装钱的同时,还有另外两名蒙面男子手持猎枪进行警戒。
由此可见,这次参与抢劫银行的犯罪分子一共有四个人。
两分钟之后,两名蒙面男子装好现金迅速跳出柜台,与外面的两名蒙面男子一同逃离了案发现场。
从进入广发银行实施作案到逃离现场,四名歹徒前后只用了4分36秒的时间,共抢走了现金208万,还把一名保安当场枪杀,这就是震惊全国的“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
“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河南省内发生的最大一起银行抢劫案,公安部将这起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不仅如此,公安部还专门调派枪弹专家、爆破专家、刑侦技术专家前往河南郑州指导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
一个导火管,引出另外两起抢劫案就在广发银行的工作人员按下报警按钮的十五分钟之后,民警赶到了案发现场,但是四名犯罪分子早就已经逃之夭夭。
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虽然清晰记录了四名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但是他们都有帽子做掩护,根本无法看清他们的面部特征,民警只能寻找其它线索。
根据对作案现场的勘察,民警发现了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许多物证。
其中有五枚爆炸装置、两个用来遮挡面部的帽子、五枚催泪烟火筒、装炸弹的鞋盒、炸弹爆炸之后的残留物、弹壳、砸防弹玻璃用的锤子,以及包裹用的《大河报》等等。
有了这些物证,无疑给民警侦破案件提供了突破口。
时任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在事后召开会议的时候,坚定地说道:“不破此案,誓不罢休!”
为了查清每一件物证的生产地和销售地,民警几乎跑遍了全国各地,目的就是要调查犯罪分子得到这些东西的来源,以此可以大致确定犯罪分子的所在城市。
尽管这种方式有点大海捞针的感觉,但是对于民警来说,绝对不能放过每一个破案的细节。
例如,犯罪分子把一把锤子遗留在了作案现场,在锤子头部被钉上了三颗螺丝钉,是为了防止锤头脱落,民警需要查出这些螺丝钉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地点。
通过缜密的调查,民警先后排查了八百多家生产厂家,以及一千多个销售地点,这种螺丝钉几乎在全国各地都能买到,因而没有取得任何线索。
然而,民警就是通过这样看似无用的调查,最终才发现了有价值的线索。
很快,民警在另外一件证物上面有了新的发现。
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五枚爆炸装置是犯罪分子自制的炸弹,里面的拉火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时任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队长张国民这样说道:“根据我们查证,这个拉火管是一零四厂生产的军用物品,主要是军用的,而在民间很少用到!”
因此,民警猜测,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在部队服役过,拉火管可能是他当兵的时候偷出来的。
随后,民警又把五枚爆炸装置进一步拆解,从里面拆出了五根导火索,正是这些导火索,对于案件侦破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
民警立即对导火索进行了痕迹学原理检验,他们惊讶的发现,在郑州之前发生的两起抢劫案的案发现场,同样发现了一模一样的导火索。
第一次是在1997年11月9日下午5点50分,四名手持猎枪的犯罪分子闯进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局营业厅,他们抢劫了现金37万元,然后点燃一个空的爆炸装置之后逃走,现场遗留了一根五米长的导火索。
留有张书海指纹的大河报
第二次是在1999年3月3日上午8点左右,三名犯罪分子闯入郑州市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抢走了现金5.5万元,随后引爆一枚炸弹装置,在混乱当中逃脱,现场留下了一段没有燃尽的导火索。
通过这些导火索,民警推测,“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和另外两次抢劫案,很有可能是同一伙人干的!
对于民警来说,这可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于是,民警就把这三起抢劫案件并在一起,从而获得犯罪分子的更多信息。
比如,在1999年3月3日发生的那起抢劫案当中,民警就在现场发现了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一个“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的包装盒”,这个包装盒是用来盛放爆炸装置的,却成为了侦破案件的关键线索。
半年的追查,犯罪分子浮出水面案件正在紧锣密鼓的调查和分析,民警还向郑州市民发放了大量印有犯罪分子形象特征的宣传页,以及广发银行的监控录像光盘,希望郑州市民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直到半年之后,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通过种种迹象显示,李庆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犯罪分子一定就藏匿在郑州,他们或是郑州本地人,或是生活在郑州。
按照这种猜测,郑州民警开始在整个郑州范围之内进行全面的排查!
那么,李民庆为什么会断定犯罪分子一定藏匿在郑州呢?
时任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左)
其实,李民庆利用自己二十多年的从警经验,通过严谨的犯罪心理学和对现场物证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的这一结论。
这是因为,在1997年和1999年发生的两起抢劫案地点都在郑州,而且在现场找到的许多物证当中,有许多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品,在郑州随处可以买到。
因此,李庆民认为犯罪分子就生活在郑州当地,也是不无道理的!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却始终没有发现犯罪分子的任何踪迹,就连李庆民也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是否有误。
直到2001年6月12日晚上8点,两名民警来到嵩山路北段的绿城花园小区进行排查,发发现了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
两名民警从小区的1号楼开始,一层一层的进行排查,一直排查到24号楼,他们一户一户的敲门,当排查到24号楼一单元七楼的一户人家的时候,一位名叫王雨的女子打开了房门。
刚一走进屋内,细心的民警突然发现,这家的三间卧室房门全都安着“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他们马上想起了1999年那起抢劫案,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正是这个品牌的门锁包装盒。
这个发现让两名民警激动不已!
就在两名民警准备详细询问王雨的时候,卧室里突然传出了一位男子的声音。
从王雨的眼神当中,两名民警感觉到了不对,他们马上打开了卧室房门,这个男子原来是王雨的丈夫张书海!
通过对张书海的询问和观察,两名民警发现,他的年龄、身高和体型都跟“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中的其中一个犯罪分子十分相似,于是就把他带回公安局进行深入调查。
面对民警的盘问,张书海都能镇定自若地回答任何问题,而且他还一口咬定从来没有当过兵!
虽然民警对张书海家里的“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感到怀疑,但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好把他放了。
放张书海离开之前,民警还采集了他的十根手指的指纹。
民警跨市追捕,主犯张书海落网此时的张书海预感到了情况不妙,他马上返回绿城花园小区的家里,首先给身在平顶山老家的儿子张宏超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带上一些钱急忙来到郑州火车站,踏上了返回平顶山老家的火车。
临走之前,张书海还特意嘱咐妻子王雨和妹妹张玉萍说:“你们也赶快收拾东西,咱们分头离开郑州!”
就在张书海坐上火车的同时,民警对他的指纹鉴定结果也出来了,在他的十枚手指的指纹当中,其中有两枚与“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案发现场遗留的指纹非常相似。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李民庆专门邀请痕迹学专家对指纹进行比对。
经过痕迹学专家的反复比对,最终确认,从指纹的结构、间隔、线数、纹理等方面来看,张书海的两枚指纹都与案发现场的指纹完全吻合。
这个消息让李民庆和所有民警感到兴奋。
可以确定,张书海就是“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的其中一个罪犯。
6月13日凌晨4点,民警再次来到绿城花园抓捕张书海,并对小区进行了全面封锁,只见两名女子正从24号楼里面走出来,而且手中还提着包裹。
这两名女子正是张书海的妻子王雨和妹妹张玉萍。
见此情景,民警马上将她们两人逮捕,从她们携带的包裹当中发现了大量现金,以及猎枪和子弹!
随后,民警迅速搜查了张书海家里,可是还是来晚了一步,张书海已经提前逃跑了!
在对张书海家里进行搜查的时候,民警找到了“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使用的猎枪、爆炸装置和导火索等相关物品。
此时已经人赃俱获,张书海之前在公安局所说的谎言也被不攻自破。
通过对王雨的审讯,民警得知,张书海从公安局刚一回来,就立马收拾东西逃回了平顶山老家。
于是,李民庆立即派出郑州大量警力前往平顶山,并于当天中午12点20分在园丁路成功将张书海抓捕归案,暂时关押在平顶山的监狱当中。
6月19日,在数百民警的护送之下,张书海被押解到了郑州,郑州市民纷纷走上街头,想要亲眼看看这位犯罪分子的真实面目。
张书海的老家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他曾经在村里当过十多年的村干部,在村里的威望很高,村民也都非常尊敬他。
民警在对张书海进行审讯的时候,他对于自己抢劫银行的原因是这样解释的:“我做生意亏了许多钱,而且身体患有糖尿病,急需要一笔钱维持生计!”
除此之外,张书海还辩称:“我并不像别人想的那样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我们村里的一条马路就是我带着村民修的,但是只修了一半。若是这次没有被抓,我一定会出钱继续把那条马路修好。”
天网恢恢,犯罪分子全部落网1970年,张书海只有15岁,还不到参军入伍的年龄,于是他就虚报年龄顺利进入部队,三年之后退伍的时候,还偷偷从部队偷出了导火索、拉火管等等物品。
从部队退伍之后,张书海回到村里当起了一名村干部,后来选择下海经商,做过几次生意都没有成功。
后来,张书海来到郑州开了一家服装店,但依然无法维持生计,从这个时候开始,他的脑海当中就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那就是“抢钱”。
为此,张书海还专门托人购买了单管猎枪,做好了实施“抢钱”的准备。
1996年11月27日晚上7点20分,张书海伙同老家的侄子张小马实施了一起入室抢劫案件,他们进入中原区万福花园的一户人家,通过持枪威逼,抢到了现金1.5万元、一部照相机、两块手表和一尊铜佛像。
由于第一次尝到了抢劫的甜头,张书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便开始谋划第二次抢劫。
1997年10月,张书海决定干票大的,他就把目光盯向了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局营业厅。
但是,应该从哪里寻找几个值得信赖的帮手呢?
于是,张书海想到了正在郑州警校读大一的儿子张宏超,他对张宏超说:“淮河路电信局营业厅里面连个保安都没有,咱们可以去那弄点钱花,你要是觉得行,咱们就干,不行就拉到!”
张书海的儿子张宏超
听完张书海的话,返回警校的张宏超连续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他反复回想张书海所说的话。
最终,张宏超还是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决定追随父亲张书海一起抢劫淮河路电信局营业厅。
成功拉上张宏超入伙之后,张书海觉得人手还是不够,于是找来张小马,张宏超又找来自己的高中同学张世镜,并让王雨和张玉萍负责现场接应。
至此,以张书海为首,成员包括妻子王雨、妹妹张玉萍、儿子张宏超、侄子张小马、张宏超的同学张世镜,这种“家族式”抢劫团伙正式组成。
银基商贸城
1997年11月9日,张书海、张宏超、张小马和张世镜四人,带着买来的猎枪和自制的爆炸装置抢劫了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局营业厅37万元。
1999年3月3日,张书海等人再次抢劫郑州市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抢走现金5.5万元。
2000年12月9日,张书海、张宏超、张世镜,以及张宏超的另一高中同学乔红军,又将抢劫的目标盯上了郑州市银基商贸城附近的广发银行营业厅,这次抢走了现金高达208万元。
在抢劫过程中,正在银基商贸城值班的保卫处副处长常玉杰赶来制止,却被张书海使用猎枪击中,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作案完成之后,营业厅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还有多名安保人员,张书海立即朝玻璃开枪,还向门外扔了一个炸弹装置,他们趁乱逃走!
2001年6月13日,民警赶往平顶山抓捕张书海的时候,他还对于抢劫银行的事情予以否认。
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审问,李民庆给张书海展示了种种证据,在铁证面前,张书海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只好老实交代了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
在张书海的供认之下,他的同伙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张小马、张玉萍等人一一浮出水面。
6月19日,在李民庆的带队指挥下,张宏超和乔红军在南阳市方城县的拐河镇一带被民警抓捕归案。
此时的张世镜犹如惊弓之鸟,在方城县一带的山区东躲西藏,民警七条警犬的协助下,终于在一条山沟里抓获了走投无路的张世镜。
至此,参与“郑州12.9特大银行抢劫案”的犯罪分子全部捉拿归案。
除此之外,民警还把涉嫌参与三起抢劫案件的所有涉案人员一一逮捕。
8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书海等12人三天时间的审理,当庭作出了一审宣判,判处张书海、张小马、张宏超、张玉萍、张世镜和乔红军六名主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