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公公婚前承诺,等她生娃后,给小两口买套800万别墅。岂料三年后,房子尾款刚结清,女子便迫不及待提出离婚,要求分走一半的财产。法院最后这样判!
一.【案情回顾】
浙江,辛健和张慧慧,是两个普通的企业员工,在一次相亲时相识并结缘。
婚前,陈芳提了个要求:不想和公婆住在一起。
辛健的父亲,老辛,为了儿子的幸福,向小两口承诺:“爸眼下钱全在生意上占着呢,等你们生了孩子,爸就给你们买别墅!”
张慧慧一开始还有点担心,怕这是辛家先骗她进门,然后等她生米煮成熟饭后,他们就是不买她也没脾气。
但考虑到他们家还是有这个实力的,遂说服自己,最终同意。
2018年,两人结婚。婚后不久,张慧慧就怀孕了,生了个女儿,全家人都很高兴。
女儿满月后的一天,张慧慧特意在公婆面前提起了买房的事。老辛话都说出去了,现在趁着这个高兴劲儿,开始给儿子四处看房,最后选中一套300平米别墅。
岂料在填写房产信息时,张慧慧要求房产证只写她的名,这让老辛和辛健都颇感意外,但考虑到已经都是一家人了,也就同意了。
别墅800万,老辛先给张慧慧500万首付,余款每月支付。
万万没想到,三年后,别墅尾款刚付清,张慧慧就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别墅一半,也就是400万。
张慧慧对辛健说:“我们俩三观不合,实在是过不下去。”
辛健和家人则劝她:“孩子还小太可怜了,能不能考虑一下孩子,还是别离了!”
没想到张慧慧坚持非要离婚,也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这时,老辛拿出了一张借条,原来,他早就为此留了一手。为了预防这样的不幸发生,他提前布局,让儿子从自己这里借800万,要他们还。
当时他让张慧慧签字,被张慧慧直接拒绝了。
如今,面对这800万的借款,张慧慧不屑地表示:“那是他借的,和我无关。这套别墅是婚后财产,必须得分我一半!”
亲眼目睹了张慧慧的无情,老辛毫不犹豫,将小两口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尽快还清这笔借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儿呢?
二.【法律分析】
1.站在张慧慧的角度,她认为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别墅就是她的个人财产。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张慧慧的名字,别墅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从老辛的角度来看,他认为800万是借款,应由辛健和张慧慧夫妻俩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辛提供了借条和转账记录,钱打到张慧慧账户,系全部用来买房,因此可以算作家庭日常生活债务。
3.法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断这800万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虽然张慧慧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但钱是打到她账户的,并且这笔钱全部用来买了别墅,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官认为,这800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每人负担一半。
最后法院判决:辛健和张慧慧离婚后,张慧慧可分得一半房产,同时,俩人各承担50%的债务。
三.【案件看法】
有网友表示:“这女的太不知足了,这么好的家庭条件,还要离,要是其他女人的话,都要乐死了!”
2.也有网友表示:“女方一开始要求只写自己名字,离婚连孩子都不要,肯定是骗婚!来回这样搞2.3次,轻轻松松资产过干万!”
3.但也有网友表示:“这老辛不愧是做生意的,还是精明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