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借给好友5万元应急,出于信任未写借条。半年后催款时,对方却称“这是你送我的”。张先生仅有转账记录,担心起诉无门。类似情况屡见不鲜——“碍于情面不签借条,事后追债难如登天”。
本文将结合司法解释,解析无借条起诉的核心要点。
法律分析:无借条≠败诉!3类有效证据(附对比表)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核心规则:凭转账凭证可起诉,对方否认需举证
破解方法:
转账备注“借款”
事后补签《借款确认书》
提供双方经济往来记录(证明非赠与)
✅ 举证策略:
提供聊天记录证明无业务往来
对比市场价证明金额异常(如5万元买一部手机)
抗辩3:“这是赌债/非法债务”❗ 法律后果:
对方需举证资金用于非法用途
举证成功则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抗辩4:“已现金还款”反驳证据:
催款录音(对方未提及还款)
银行流水(无大额取现记录)
解决方案:4步锁定胜诉证据链步骤1:固化借款合意操作模板:
“王哥,去年3月借的5万块钱,你说下个月还,现在能安排吗?”
(对方回复:“再宽限两个月,一定还”)
步骤2:补充书面证据文件清单:
聊天记录公证
签署《还款计划书》
邀请见证人出具书面证言
步骤3:应对突发情况紧急预案:
对方失联:立即起诉财产保全
对方反诉:保存原始手机/电脑数据
对方虚假陈述:举报至法院追究伪证责任
步骤4:科学计算本息利息公式:
合法利息 = 本金 × 利率 × 借款天数
(2020年8月20日后利率≤合同成立时1年期LPR×4)
延伸问题解答问:现金借款如何证明?
答:三步取证法:
取现凭证(银行流水显示时间、金额)
现场见证人(2名无利害关系人)
事后补签收条(载明“现金交付”)
问:对方拒收法院传票怎么办?
答:三种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登报30天后视为送达)
留置送达(送达至户籍地或常住地)
电子送达(通过短信、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