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人物,常常出现两极化评价,要么被无限拔高,要么被人为贬低,以黛玉尤甚。
前两天读到一篇文,写到探春,从她打王善保家的那一巴掌说开去,说她生长在“吃人的环境”,“得不到上层的足够关照”,但她身上具备当代女性的特征,俨然把她写成了伟光正的大女主,给予了这一巴掌无限的赞美。
这让我想起很多人对探春“不认亲娘”、“巴结王夫人”的指责,意识到两极化评价竟然也出现在了探春身上。
其实,作者曹雪芹先生赋予了探春这家个人物一定的功能性,她既不曾高大到可媲美于现代女性,也没有势利到要巴结王夫人。
她的所有言行,用一个词语便可解释:法家。
没错,她是作者刻意塑造的,法家的代表人物。
法家的主要特点有二:一是坚决维护社会秩序,二是凡事讲究公平公正。
无论是她扇王善保家的那一巴掌,还是她只认王子腾这个舅舅,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根本与“现代性”和“巴结王夫人”无关。
我们先来说说那一巴掌的事。
事情起源于绣春囊引发的抄检大观园。
本来邢夫人从傻大姐那里拿到绣春囊,是希望王夫人低调处理,王熙凤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且平心静气,暗暗访察,才得确实,纵然访不着,外人也不能知道。这叫作‘胳膊折在袖内’。如今惟有趁着赌钱的因由革了许多人这空儿,把周瑞媳妇旺儿媳妇等四五个贴近不能走话的人,安插在园里,以查赌为由。再如今各处的丫头也太多了,保不住人大心大,生事作耗,等闹出事来,反悔之不及。
像贾府这样的世家大族,脸面很重要,不宜闹得人尽皆知,所以出了有失体面的面,最好是暗查,把真相控制在小范围内。
我们应该记得,当初平儿的虾须镯丢了,王熙凤也是暗查的:
“那日洗手时不见了,二奶奶就不许吵嚷,出了园子,即刻就传给园里各处的妈妈们小心查访。”
“胳膊折在袖内”,家丑不外传,贾府人多嘴杂,出点事就可能宣扬出去,那个冷子兴不就把贾府内宅的事当八卦说出去了吗?
但王夫人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也就是作者说的“喜怒皆出于胸臆”,没有耐性慢慢访察。加上王善保家的说出晴雯如何在园里作妖,便让王夫人以为大观园已经乌烟瘴气了:
“这样妖精似的东西,竟没看见。只怕这样的还有,明日倒得查查。”
王善保家的趁机出主意:
“如今要查这个主儿也极容易,等到晚上园门关了的时节,内外不通风,我们竟给她们个猛不防,带着人到各处丫头们房里搜寻。想来谁有这个,断不单只有这个,自然还有别的东西。那时翻出别的来,自然这个也是她的了。”
于是,暗查变成了大张旗鼓地抄检,像抄家一样的检视,把丫头们的物品逐一拿出来检查是否有违禁品。

王熙凤非常清楚这样做有很大的弊端,但她在王夫人面前说不起话,唯一能做的就是建议抄检组不去抄宝钗的蘅芜苑,尽量保持一点体面。
王熙凤其实是不敢直接违拗王夫人,别看她平时威风八面,但在真正的权威面前,她还是有所畏惧的。
没想到,王夫人的命令,却遭到了探春的正面对抗,不但“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而且提出要求:
“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既如此,先来搜我的箱柜,她们所有偷了来的,都交给我藏着呢。”
这是硬刚抄检组:抄我的丫鬟们,想都别想,要抄就抄我,看你们敢不敢。
连王熙凤都不敢做的事,探春为什么敢?是谁给她的胆量?
是秩序!
前面说了,法家的第一大特点就是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对事不对人。
所以,她不是对抗王夫人,而是对抗抄检这种行为。
面对错误的行为,违背社会秩序的事,无论是谁发出的命令,都坚决抵制,这才是完全不藏私、没有私心的法家。
法是什么?是制度,是规范,是法律。法的存在,就是为了制约当权者滥用权力。
所以,真正的法家,心中只有法,没有权威,也就不畏惧权威,坚决不向权威低头。
就好比一个法官,在处理案子时,哪怕涉及到总统也不让步,只认法律条文。
所以,探春此时的行为,既不是对抗抄检组,也不是对抗王夫人,而是对抗抄检这种行为。因为这是王夫人以及杪检组成员滥用权力的行为。

那么,她打王善保家的那一巴掌,是不是借题发挥呢?
有人说,这一巴掌,实际上打的是王夫人,她是用这一巴掌表明自己对王夫人的对抗。也有人说,这一巴掌打的是邢夫人,怒斥邢夫人的内斗行为。
其实,这都是读者自我发挥的想象,作为法家的探春,不会犯上去打王夫人和邢夫人,她打的就是王善保家的本人。
还是要从法家的角度来理解。
前面反复强调了,法家的特点之一就是坚决维护社会秩序,这个社会秩序包括儒家的伦理,就是尊卑制度。
从尊卑制度来说,探春是主子为尊,王善保家的是奴才为卑。在主子面前,奴才就要有奴才的样子,不能越界。
但王善保家的狂妄惯了,早就忘了奴才的本分,面对恼怒的探春,依然“心内没成算”,竟然去掀探春的衣裳。
姑娘家的衣裳,岂是能随便掀的?何况是奴才去掀主子的衣裳,还不反了天了?

所以,探春顺手就一巴掌,还给出了理由:
“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叫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越发了不得了。你打量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她,你可就错了主意!你搜检东西我不恼,你不该拿我取笑。”
“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这句话非常明确地表明王善保家的越界了,违反了尊卑制度,论处罚来说,一巴掌已经算轻的了。
探春还趁机给王善保家的算总账,将她平时不守规矩的行为翻了出来:“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还有欺负迎春这个主子。
所以,这一巴掌,无关邢夫人,无关王夫人,更无关“现代性”,完全就是对尊卑秩序的维护:身为奴才,想欺负到主子头上,打错了主意。
这一巴掌打得痛快,但并非没有后患,因为在伦理中还有一条:打狗还得看主子,谁的奴才谁来管教。
毕竟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娘家带来的人,不是贾府可以随意处置的。何况邢夫人是长辈,探春是晚辈,认真追究起来,探春也越界了。
所以她事后对李纨等人说:
“除了朝廷治罪,没有砍头的,你不必畏头畏尾。实告诉你罢,我昨儿把王善保家那老婆子打了,我还顶着个罪呢。不过背地里说我些闲话,难道她还打我一顿不成!”
“我还顶着个罪呢”,这一巴掌,打出了不敬长辈之罪。
但我们却不能说探春这是知法犯法,只许自己放火,不准王善保家的点灯。
为什么呢?
答案就在“除了朝廷治罪,没有砍头的”的这句话里。
身为法家的代表人物,探春把自己当成了执法者。注意,执法者并非一定是被赋予了执法之权的人。
这个执法者,就相当于民间路见不平而出手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
比如一个男人当街暴打妻子,旁边的人都不敢管,因为是家务事。但就有一个人看不过去,挺身而出,制止男人的暴力。
此时,这个人没有任何执法的身份,但他就出手了。我们并不能说他错了,反而要赞他做得对,因为他维护了公平,保护了弱者。
探春的做法就是如此,王善保的家的长期“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邢夫人早就该管一管。既然她不管,又有一批人长期受伤害,尤其是迎春,因懦弱而被欺,探春看不过去。现在有机会出手,那就教训一下。

这就是探春这一巴掌的意义,与“现代性”扯不上任何关系。探春也知道自己这一巴掌会给自己带来非议,但她不怕,因为她坚信自己做得对,她是站在法家的角度来维护社会公义。
所以,是对法家的坚定信念,给了她胆量和勇气,才扇出了这一巴掌。除了朝廷能治她的罪,没人敢拿她怎么样。
这也是她对朝廷、对当下法律的信赖,对公平正义的信赖。如果朝廷说她错了,社会大众说她错了,那也只能说明乾坤颠倒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已经被破坏了。
有必要明确一点,法律是建立在社会正常秩序之上的。只在社会处在正常秩序之中,法律才起作用。如果黑白是颠倒的,对错是非由人说了算,而不是由法说了算,那么法家就无以存身了,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这也说明,探春相信,当时的社会是朗朗乾坤,贾府的当权者是讲道理的,没人会来指责她做得不对,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背地里说我些闲话”。
事实也确实如此,王夫人没有怪她,邢夫人更是无地自容,责怪王善保家的多管闲事。
这也侧面体现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秩序的称颂,而不是“吃人的封建社会”。
了解了探春基于法家对秩序的维护,再来看她不认亲妈,就很容易理解了。
关于不认亲妈的描述,主要集中在第五十五回的“辱亲女愚妾争闲气”。在这一回中,探春的一些言论被广为诟病,尤其是这一句:
“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哪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习按理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
从血缘上来说,确实赵国基才是她的舅舅,但她却只认王子腾为舅舅,而且对赵国基有贬斥之意,“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意思是,我尊敬他,他还真把自己当亲戚当舅舅了。
探春错了吗?如果要从血缘关系来看,确实错了。毕竟血浓于水,她身体里流着一半赵家的血,与王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从伦理上来说,赵家确实不能算她的亲戚,因为她是主子,赵家却是奴仆,哪有主子和奴仆平起平坐论亲戚的?
看探春举的这个例子:
“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
如果赵国基是舅舅,贾环是外甥,那就没有贾环坐着赵国基站着的道理。在贾环面前,赵国基就应该拿出舅舅的款来。
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赵国基是作为贾环的随从而存在的。他的地位,就和宝玉身边的李贵差不多,是侍候主子的奴仆。
如果赵国基把自己当贾环的舅舅,那就乱套了,到底谁为尊谁为卑?贾环天天把舅舅带在身边,还怎么过日子?该谁侍候谁呢?
所以,伦理秩序是第一位的,只有遵守秩序,一切才会顺,不会乱套。
从伦理上来说,赵国基只是贾府的奴才,王子腾才是探春贾环名正言顺的舅舅。
作为法家的代表,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探春如果去认赵国基为舅舅,那才奇怪呢。
所以探春在这里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并不敢犯法违理。”
法和理,在她心中,就是天平,是一切言行的准则。
所以,关于赵国基的丧葬银子,她必须按照旧例(制度)来办。同样,不认赵国基为舅舅,也是遵从法理。对赵姨娘称呼为姨娘而不叫母亲,更是对法理的遵从。
可以说,她这个法家的代表,做得不偏不倚,全在规范之内。
这才是作者给探春的人设,读懂了她的人设,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家。
包括探春的自叹:
“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
注意理解这句话:如果我是男人,我就会出去谋事业。
如果是现代女性,不会是这种想法,而是这样的:
我是女人,但我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干一番事业。
男人干男人该干的事,女人守女人的本分,这也是对秩序的维护。探春从来没有妄想过跨越性别的束缚去和男人争天下。
这一点都不现代!
总而言之,探春只是标准的法家代表人物,既不该被拔高为具有超前意识的现代女性,也不该被贬低为趋炎附势攀附王家不认亲妈的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