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6月16日发生的“陈炯明事变”是孙中山革命生涯中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影响中国历史走向的一个重大事件。
当时孙中山正集结军队准备北伐,陈炯明突然在广东发动叛乱,导致孙中山一年多的北伐准备再度付诸东流,并且再一次被迫从广东去了上海。孙中山去世于1925年,这件事就发生在他去世前的3年,它带给孙中山的震动非常之大,最终推动了孙中山下决心和苏联结盟,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即所谓“联俄联共”。陈炯明发动的事变,阻滞了中国革命的进程,此后他成为历史书上的负面人物,长期被认为是“逆党”、“叛军”、“叛徒”。然而,与此相对的,却是陈炯明颇受赞誉的私人形象。章太炎曾说陈炯明“清操绝于时人,于广中弥不可得”。《申报》说:“陈氏为人刚毅果敢沉默寡言,其私人道德,可为南北权要之模范。”刘仲敬说:“不受外援,不卖国土,唯陈炯明足以当之。陈炯明历任方面大员,毫无贪污,家无恒产,病危不能支付房租,死无买棺之费。”就连孙中山都称赞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

陈炯明晚年生活解决,三餐不济。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一个日本人给他送来8万元的支票,陈炯明在支票上打叉退回。死后,他竟然没有买棺材的钱,用的还是他给母亲备用的棺材。而得知他的死讯,社会各界送到陈家的挽联有3000多幅,包含了社会各界的名流,甚至蒋介石、汪精卫这些人都为陈炯明捐款。同样一个陈炯明,为什么他私人形象和政治形象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这要从陈炯明不同于时人的政治理念说起。陈炯明1878年出生于广东海丰,20岁中秀才,28岁入读广东政法学堂,毕业后他选择回到老家,创办海丰自治会,成为中国第一批地方自治的倡导者和实践者。1909年,陈炯明当选广东谘议局议员,积极推行各种改革社会的议案。1911年后,他成为广东省代理都督、都督、广东省省长等职务。外界比较熟知的,是陈炯明作为一个军事强人的身份,但实际上,陈炯明还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在主政广东、闽南期间,他严禁烟赌,开创了广州市面上没有一家赌博馆的局面,当时广东市民曾为他铸铜像、修“陈公禁赌纪念桥”;他禁绝鸦片,曾在广州东校场公开销毁十四万两,价值四十万元的鸦片烟;

他大搞市政,裁兵简政,设置地方法院,实行地方选举,起草省宪,发展经济,兴办实业,还以广东省收入的十分之一拨充教育经费,开办免费的公立学校、工人夜校,同时资助学生出国留学,被誉为“中国农民革命运动先导者”的彭湃,就是受他资助去的日本留学,回国后陈炯明任命他为海丰县教育局局长。如果单看这些,陈炯明无疑是一个具有现代思想的优秀政治家,无论是私人品德还是施政纲领,他在时人中都堪称翘楚。但为什么在后来的历史上,陈炯明的政治形象却如此负面呢?因为在陈炯明不仅支持地方自治,还相信“联省自治”是中国的唯一出路。“联省自治”的理念,最早出自梁启超的文章,简单来说就是效仿美国的联邦制,将全国按照省份给予其自治权,分而不烈,和而不同。在纷乱的民国,联省自治的理念一度非常流行,就连陈独秀都一度相信这个理论,并参加了陈炯明的广东省自治政府,主管教育。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相信,在南北谁也无法完成祖国统一的情况下,只能“由人民自己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创造”,在“地方自治和同业联合”的办法下,逐步形成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陈炯明的儿子陈定炎曾这样概括他父亲的理念:“先父主张‘联省自治’,企图建立与欧美国家相彷的联邦制,以和平妥协的手段来谋求中国永久统一。”联省自治乍一看非常美好光明,但在当时的中国,却根本没有可操作性,原因很简单,在军阀割据的北洋时代,“联省自治”的办法不过是为割据各地的军阀们提供了分疆裂土的理论依据。据统计,当时南方六省的“联省自治运动”,所有的倡导者都是军人,且这些军人都和北洋军阀有关联。比如湖南督军张敬尧就曾高呼“湘人自决”,四川军阀刘湘也是联省自治最热心的支持者。这些军阀之所以支持联省自治,只不过是想借此使自己的权力合法化、垄断化。试问:“湘人自决”权力会归于湘人,还是会归于湘军军阀?如果南方各省都联省自治,北方也割据分裂起来,全国的局面如何收拾?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因主张联省自治而与坚持北伐统一的孙中山政见相左,“陈炯明事变”即由此导致。本文无意贬低陈炯明的私德和官德,对他的各种成绩也是非常认可的。但是,陈炯明坚持“联省自治”,拥兵起事,客观上确实阻碍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对于陈炯明来说,这是他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