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鳝鱼,即黄鳝,很受一些美食爱好者的青睐,身价节节高攀。在记忆中,它仅是一种不受欢迎的食材,与乌龟同列,被善男信女们作为放生对象,不然,想要卖出去都难。儿时赶场天(逢集),多有卖不掉的黄鳝,被人倒在河里放生的。
因为鳝鱼的烹饪需要大量的食用油,及多种辅佐香料,否则难的下咽。八十年代以前的生活水准,是难以满足的。还有民俗的习惯,川中民间认为:黄鳝是人变的,吃黄鳝等同于吃人肉,多恶心啊!而吃乌龟等同于吃牛肉,伤阴陟,所以把它们做为放生对象。
当知青时,农田里的黄鳝非常多,被当作害虫看待,因为它爱打洞栖身,常引起冬水田漏水,没有水第二年无法栽秧,影响农民的收成,所以农民们必须经常检查田埂是否漏水,十分麻烦。没有买卖,它就没有价值,所以那时在耕耘农作时,随处可见它的身影。
当时的餐厅偶尔也会收少量的黄鳝,满足一些异食癖的人,这就有人会去捉来卖。邻队有个外号叫做“刘高人”的瘦高个子中年人,因其老婆常年生病,生产大队(今天的村)的“赤脚医生”看了她的病不管用,隔三岔五需得到镇上医院看病吃药,是需要用钱的。
当时的农村的经济条件,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但“刘高人”有一技之长——会捉黄鳝,常常利用工休时间去抓,赶集去卖。中午农休时,我曾跟在他身后,看他捉黄鳝。围着田块走一圈,他便能看出黄鳝条数及大小来,最后所捉都差不离。
好巧不巧的是,多数时候,他卖鳝鱼的钱刚好与她老婆上医院的费用持平。有好心人半开玩笑:说你抓黄鳝卖的钱都给你老婆吃了药,不如不要再抓,兴许你老婆的病就好了啦!
想想老婆病发之时觅死觅活的状况,他根本就下不了决心不再抓黄鳝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婆的病越来越重,他就捉更多的黄鳝卖。一个雨天路滑,不小心跌损了腿骨,几个月都捉不了黄鳝。不知不觉,他老婆在服侍他的过程中,病情日渐减轻,待他腿伤痊愈,老婆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
这下不仅人们的说法有了依据,他自己也相信是捉黄鳝给他老婆招徕了病痛,从此便再也不去捉黄鳝卖了。人们更把他作为一个样板来说教,故事传遍十里八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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