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发布保健食品“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和“普德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的广告,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发布药品“桑黄粉”、“新会陈皮”、“天麻超细粉”和“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广告,内容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广电纵贯蓝海传媒有限公司处以1、没收广告费用1500元,罚款1500元。
可笑至极!罚了一千五百元?[捂脸哭]
青岛电视台早就成了广告的天堂了
这比卖菜罚的少[笑着哭][得瑟][呲牙笑]
确实很不像话了,成天找托老头吹嘘药的神力,恶心!
很恶心的青岛电视台
青岛电视台都没法看了。可谓是农村电视广告台了。
青岛电视台直播带货多年了吧
…… 这……太无语!
打开电视都是保健品广告,电视台315还厚着脸皮打假,钱真是好东西[流鼻涕]
作为青岛人不知道青岛居然有电视台[笑着哭]
我靠这样的话山东台能被罚死
现在应该叫青岛广告电视台,全是广告
哪个电视台没有违法广告,全国七成广告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