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西安通报11批不合格食品,含泥鳅、韭菜、姜、红油玉环

聚集食安全 2024-04-15 05: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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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西安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调味品、酒类、糕点、饮料等15大类食品共计185批次。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74批次,不合格11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航空三路弘阳悦府阿珊海鲜店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1.38×103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本次抽检的泥鳅中检测出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2.西安市阎良区公园路综合市场孟凡民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尖椒(计量称重),毒死蜱(实测值:0.1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3.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凤凰市场季斌蔬菜批发部经营销售的韭菜,毒死蜱(实测值:1.5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广谱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辣椒、韭菜等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尖椒、韭菜中检测出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对人体健康可能有影响。

4.西安市阎良区公园路综合市场孟凡民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螺丝椒(计量称重),噻虫胺(实测值:0.5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5.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道办桥东村孙家组百湘惠商店经营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实测值:0.3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辣椒、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5mg/kg、0.2mg/kg。本次抽检的螺丝椒、生姜中检测出噻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6.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与公园街十字西南角中航城市广场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阎良人民东路分公司经营销售的北极源红油玉环(计量称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19,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表A.1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同一食品中混合使用时,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允许在食品中使用防腐剂,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使用,对超过标准范围的食品防腐剂,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本次抽检的北极源红油玉环中检测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7.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粟邑村庙河西组雨珊酒店经营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717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8.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龙游村东太组好运超市经营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5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9.西安市阎良区凤凰商贸街亚芹五区粮油店经营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2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10.西安市阎良区凤凰商贸街鹏飞干菜店经营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7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残在在其他香料中不允许使用。本次抽检的四批次白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二氧化硫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及超范围违规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长期过量食用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对人体健康不利。

11.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凤凰市场季斌蔬菜批发部经营销售的线椒,氧乐果(实测值:0.04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氧乐果,是一种内吸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主要用于防治棉花、小麦、果树、蔬菜、高粱等作物的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线椒中检测出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过量施用氧乐果药物;也可能是采收前喷洒氧乐果农药,没有过安全间隔期,导致其氧乐果残留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氧乐果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各县(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陕西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对相关不合格产品和涉及企业、个人进行处理,责令相关经营者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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