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农场经营特征与制度实践:耕地可持续利用视角

爱农者看闻 2024-11-16 17:52:36

作者:袁梦 陈章全 尹昌斌等

摘要:家庭农场作为德国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 为德国农业的发展与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以在德国学习培训期间的调研考察为基础, 对德国家庭农场的经营特征与制度实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从经营特征看, 德国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平均在58.3hm2, 并以中小型家庭农场为主, 100hm2以下家庭农场占比87.66%;种植作物多样化, 实施覆盖耕作, 并积极采用有机肥和绿肥, 实现耕作方式绿色化;将3S技术 (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 广泛运用到生产经营中, 实现农业生产与管理精准化;积极采取种地与养地相结合, 实现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场主年轻化, 3565岁的农场主占比86.7%, 且都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农业教育或培训, 掌握农业生产与管理的相关技能。从制度层面看, 制定了详尽的耕地保护法律措施,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补贴政策, 推进3S技术推广与应用, 实现农业生产全面监测, 实行农业经营者准入制度, 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 为家庭农场采取可持续的耕地利用方式提供了制度保障。最后提出德国家庭农场经营对中国的启示:加快立法进程, 系统设计中国家庭农场的法律体系;改进农业补贴方式, 引导家庭农场自发性地保护耕地;强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 稳步推进精准农业;推进产学研结合,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 引言

德国是世界著名的农业生产大国, 国土面积35.7万km2, 其中耕地面积约为12万km2, 人均耕地面积约为0.22km2[1]。德国耕地资源有限, 尤其重视耕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目前, 德国在耕地质量保护和利用效率提升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 这不仅得益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体系, 更得益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2014年, 德国有28.68万个家庭农场, 是德国最主要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 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十分重视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德国家庭农场的经营特征2.1 土地经营适度规模化

德国在进行土地整理之前, 基本上是分散零碎的小农田, 阻碍了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领域转移。家庭农场有效地将分散经营的土地及资源聚合在一起, 并运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手段组织生产和管理, 实现规模化经营[2]。2014年德国家庭农场达28.68万个, 经营总面积1 672.48万hm2, 平均每户经营面积58.3hm2。而且, 德国中小型家庭农场在经营数量上占优势, 经营规模在100hm2以下的家庭农场数量为25.14万个, 占比87.66%;大型家庭农场在经营面积上占优势, 超过100hm2的家庭农场数量虽然只占12.34%, 却占了57.31%的耕地面积 (图1) 。

图1 2014年德国家庭农场经营数量与经营面积

数据来源:《德国2014年统计年鉴》, 下同。

2.2 耕作方式绿色化

为防止耕地质量的退化, 德国家庭农场大部分采用绿色可持续的耕作方式。第一, 家庭农场按照欧盟政策框架, 实施种植多样化 (6年内需种植3种作物以上) 、保持绿地和种植间作作物, 以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二, 实行覆盖耕作, 即利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 在培肥地力的同时, 用秸秆盖土、根茬固土, 保护土壤, 减少风蚀、水蚀和水分无效蒸发, 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同时, 一些农场也采用免耕播种, 在有残茬覆盖的地表实现开沟、播种、施肥、施药、覆土镇压复式作业, 简化工序, 减少机械进地次数, 起到覆土保墒作用。第三, 积极施用有机肥和绿肥。农场主在运输半径合理, 经济可行的情况下, 一般都倾向用有机肥做底肥, 提高土壤有机质;同时, 根据不同的作物留茬、生长季和地力状况种植不同的绿肥, 有效保护土壤肥力。第四, 禁止使用化学农药, 采用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病虫害防治措施, 包括利用抗病虫害品种、使用天敌益虫、采用物理措施等。

2.3 农业生产与管理精准化

德国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高新技术应用, 将3S技术 (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 广泛应用于农场经营中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和分析, 实现了农业生产与管理精准化[3]。

德国Gut Derenburg农场是一家由Münchhoff家族经营超过190年的家族企业, 位于萨克森-安哈尔特州中部肥沃的马格德堡平原。农场总经营面积1 068hm2, 其中耕地面积972hm2, 耕地地块平均面积32hm2[4]。Gut Derenburg农场从2002年开始逐步实施精准农业项目, 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根据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用来测定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含量, 了解土壤的地力情况, 针对土壤肥力差异进行区别施肥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土壤改良措施;在机械设备上安装探测仪, 通过扫描作物群体了解其长势, 在作物不同的生育阶段针对不同的苗情进行有区别的追施氮肥及生长调控剂, 使其生长发育成熟尽量一致;将农机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 即通过无线网络将配备电脑、卫星导航、无线通信等设备的农机接入互联网, 实时记录农机状态, 如位置、速度、工作状态、能耗、油箱油量、收割机储粮仓状态等, 并通过无线连接互联网查看农场地图、道路位置、行驶路线、其他农机位置、与其他农机交互等, 能实时了解每台农机的位置和状态, 对农机作业做出合理规划安排,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发展精准农业, Gut Derenburg农场大幅提升管理水平, 在节约施肥成本、增加作物产量、改良酸性土壤、提高农机作业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2.4 废弃物利用资源化

德国家庭农场不断完善农业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的处理办法, 保证德国畜禽养殖废弃物得以合理处理和利用, 从而严控畜禽废弃物污染耕地。目前的处理方法主要以沼气发电和农田利用为主。养殖场附近均配备沼气发电设施, 定期将圈内粪便、秸秆添加到沼气池, 产生的沼气被输送到养殖场附近的居民家, 作为生活能源, 基本实现了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此外, 沼气发电上网定价, 20年不变, 保障了农场主的预期收益, 已成为农场主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畜禽养殖场采用农田利用的方式来处理和利用畜禽粪便, 则需要审查养殖场配套农田的面积、种植作物种类、农田的地势、农田的坡度以及土壤类型等内容, 以确保配套的农田能够满足该养殖场对畜禽粪便的处理。并且, 养殖场对饲料添加剂和抗生素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避免畜禽养殖废弃物对农田造成二次污染。

2.5 家庭劳动力年轻化、专业化

2013年, 德国家庭农场共有劳动力102.1万人, 其中家庭劳动力为50.6万人, 占总劳动力人数的49.5%;长期雇佣劳动力占19.7%;季节性劳动力占30.8% (各州具体情况见图2) 。家庭农场主年轻化, 年龄主要集中在35~65岁, 占比86.7%, 35岁以下的占比6.8%, 65岁以上的占比6.5%。此外, 家庭农场主都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农业教育或培训,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因此, 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很高, 对于农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都能胜任。

图2 2013年德国各州家庭农场劳动力情况

3 德国促进家庭农场耕地保护的制度实践3.1 制定了详尽的耕地保护法律措施

德国对于耕地的管理与保护形成了系统的法律体系。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 德国政府就制定了《农业法》和《土地整治法》, 促进了农场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业法》提出, 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出租, 加快了德国小型农场向大型农场转变的进程。《土地整治法》的实施, 促进了零星地块的调整和整合, 使土地连片成方, 农场规模得以扩大, 为规模化生产和机械化经营提供了条件[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对此, 德国政府出台了《联邦土壤保护法》《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场地条例》等法律法规, 对耕地的利用及污染土壤的修护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家庭农场的耕地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6]。《联邦土壤保护法》是德国第一部全面规制土壤污染的法律, 强调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并举。该法明确规定, 土地财产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其控制范围内土壤的有害性改变, 如果土壤发生有害性改变, 则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修复责任的义务人进行了细致规定。此外, 法令对耕地的利用方式和利用强度做了具体规定, 提出在农业土地利用中要遵循良好农业规范。《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场地条例》是德国土壤保护的具体法律举措。该条例规定了污染的可疑地点、污染地和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的具体要求, 并根据不同的土壤用途详细规定了不同的启动值标准, 风险预防值的评价指标也因不同的土地用途而有所差异, 同时, 规定了可允许的附加污染额度等。

3.2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补贴政策

在农业补贴政策方面, 德国主要执行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CAP) , 补贴对象主要是家庭农场和合作社。CAP于1962年开始实施, 其最初目标是提高家庭农场主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以及促进家庭农场主稳定增收, 其核心是价格支持体系, 包括目标价格、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此后, CAP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变革。1992年, 为解决农产品生产过剩问题, 欧盟将价格支持政策转变为以价格支持和直接补贴为主的补贴机制。2000年, 欧盟降低价格支持水平, 扩大直接补贴的范围并加大其力度;同时, 将农村发展置于突出位置, 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2003年, 欧盟大幅缩减基于农产品产量的直接补贴, 而实行单一的家庭农场补贴支付机制, 将农业补贴与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等严格挂钩, 以加大对农业发展项目的补贴力度[7]。2013年12月, 欧盟公布了新一轮的CAP, 鼓励成员国农民采用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和技术, 积极应对经济、气候环境、区域发展等方面的诸多挑战。

纵观CAP的改革历程可以发现, CAP从最初只关注农业收入逐渐发展为关注农业发展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补贴政策也不断优化, 由单一的价格支持发展为价格支持、直接补贴、农业发展项目补贴并重。欧盟根据农业发展形势不断调整补贴政策, 充分调动了家庭农场采取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农业生产方式的积极性。2015—2020年, 德国从欧盟获得的直接补贴每年约为50亿欧元, 主要用于基本补助、绿色补贴、再分配补贴和青年农民补贴, 分别占比62%、30%、7%和1%。农场按照耕地面积直接领取基本补贴, 标准为每公顷300欧元。在基本补贴的基础上, 家庭农场还可以申请绿色补贴, 但是必须采取种植多样性、保护草场和养地作物等绿色保护措施。同时, 德国采取“先实施, 后补贴”制度, 只有家庭农场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经营, 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补贴。

3.3 推进3S技术推广与应用, 实现农业生产全面监测

德国耕地资源的保护, 离不开先进的科技支撑。目前, 德国农业已普遍实现了农业信息化、机械化、精准化, 并在农场经营过程中将其有效结合。既提高了农场的经营效率, 又保障了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德国政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成3S技术。在基础信息获取方面, 通过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 用来完成土地面积、自然环境等数据采集、储存、分析、加工;通过应用全球定位系统实现土地资源管理、规划、作物测产等, 为制定农业补贴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数据支撑[8]。在生产环节, 德国重视3S技术与农机的结合, 通过在大型农机上安装接收机来接受卫星信号, 经过电脑处理和分析, 再根据土壤营养状况和作物长势确定播种、施肥和用药量, 既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 又避免了过度施肥用药造成的耕地质量下降。

3.4 实行农业经营者准入制度, 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

健全的农业教育体系为德国提供了大批高素质的农场主和农业人才。德国对农业经营者实行准入制度, 任何农民必须经过教育, 持证上岗。接受教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大学培养专门农业人才, 另一种是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达到农业从业资格[9]。农业职业教育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层次, 并且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学校培训的侧重点不同。初级农业职业学校以实践操作技能为培养重点, 学习3年后参加全德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 通过考试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成为正式的农民。在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毕业后, 可继续接受中级农业职业教育, 学习3个学期。这期间主要学习农业经营管理。由中级农业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1年后可进入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学习, 学制1年, 主要学习企业管理和营销知识[10]。另外, 德国政府充分利用农村业余大学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 同时还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班对农民进行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方面的培训, 已经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

4 对中国的启示4.1 加快立法进程, 系统设计中国家庭农场的法律体系

针对耕地资源保护, 德国建立了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并对土地产权、耕地利用方式、废弃物排放以及污染土壤的修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与德国相比, 中国有关耕地保护立法进程缓慢。目前, 中国没有专门的土壤保护法律, 相关条文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之中, 并没有形成一部对各农业经营主体的耕地利用和保护方式、废弃物的排放标准及土壤污染修复办法和标准做出明确规定的法律。这就造成政府决策缺乏法律依据, 农民行为缺乏法律约束。鉴于此, 中国应系统设计耕地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采取独立的耕地保护立法模式, 落实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相关立法, 加强地方性配套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 逐步构建中国耕地保护法律体系。规范耕地资源的利用方式, 严格约束生产者行为, 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与施用、生产过程管理及产后环节质量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 同时对土壤污染的修复责任人、修复对象及修复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提高全社会对耕地质量保护的认识, 促进农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4.2 改进农业补贴方式, 引导家庭农场自发性地保护耕地

德国对家庭农场的补贴力度大, 补贴范围广, 补贴方式多样。而且其补贴政策随着农业生产形式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 具有合理性。与德国相比, 中国补贴方式与补贴效果不太明显。目前, 中国形成了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以及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等构成的农业补贴体系, 但补贴覆盖面大、补贴的针对性不强[11]。因此, 中国应改进补贴方式, 改善投入结构。首先, 采取银行贴息贷款方式给予家庭农场贷款优惠, 解决家庭农场的资金困难[12]。其次, 对科技示范类的家庭农场给予特殊的财政补贴, 鼓励家庭农场应用高新技术。第三, 注意将补贴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挂钩, 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农场主采用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

4.3 强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 稳步推进精准农业

发展精准农业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德国家庭农场通过3S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 实现了家庭农场的精准管理, 提高了耕地的资源利用效率。目前, 中国的农业管理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支持, 不能及时了解耕地的质量状况和农作物长势, 导致家庭农场的耕作方式、种植结构和施肥用量等存在不合理性, 最终造成农产品产量的减少和耕地质量的下降。此外, 由于缺乏必要的土地、农户等基础信息, 农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操作困难, 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13]。因此, 中国急需建立农业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应用精准农业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 建立精准施肥、施药模型, 稳步推进精准农业。

4.4 推进产学研结合,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德国通过严格的农业准入制度和完善的职业教育制度, 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农场主, 促进了德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目前, 中国农场主整体素质偏低, 大部分都是通过农业生产积累经验, 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农业教育。而且中国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大多是流于形式, 并没有为农民提供真正的帮助。因此, 加强农业教育,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势在必行。首先, 提高家庭农场的申请门槛, 对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程度提出要求。要求受过专业系统的农业教育或培训, 具备农场生产、经营、管理的综合能力。同时, 积极培育青年农场主, 加强技能培训, 促进中国农民职业化进程[14]。其次, 要及时调整研究重心, 组织协调产学研三者之间的关系, 建立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 构建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一体化的农业科技产业链, 使各涉农科研机构形成紧密的技术联盟。第三, 通过国家奖励政策, 鼓励和引导农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深入农村实践, 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15]。

参考文献:略

作者:袁梦 陈章全 尹昌斌等

基金资助:基金项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对土地利用影响研究”;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动态跟踪研究”(1610132016070);

作者简介:袁梦 (1993—) , 女, 河北保定人,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家庭农场效率评价。易小燕 (1979—) , 女, 江苏南通人, 博士, 副研究员, 研究方向: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

来源:《世界农业》期刊

0 阅读:0

爱农者看闻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