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养老院仅6天,因护工喂饭噎亡?谁的责任

发现之眼 2024-09-19 11:39:20

在儿子程一的心中,78岁的母亲程奶奶应该安享晚年。然而,程一怎么也没想到,在母亲入住养老公寓的第六天,竟会发生令人心碎的悲剧,最终导致母亲离世。这起养老院喂食事故经法院审理后,养老公寓被判承担40%的责任,并向程一赔偿15.81万元。

程奶奶自2023年8月初入住某养老公寓,儿子程一为母亲选择了每月6000元的护理服务,希望能够为母亲提供一个舒适的晚年生活。然而,在入住的第六天,程一接到养老院的电话,得知母亲突然被送往医院。原来,程奶奶在进食时发生了严重呛咳,并最终因吸入性肺炎引发重症肺炎,抢救无效,于9月11日去世。

悲痛中的程一决定查看母亲在养老院最后几天的监控视频,并在其中发现了令人心寒的细节。他注意到,在程奶奶进餐的过程中,养老公寓的护理人员不仅喂食操作不当,而且在她身体出现不适时未能及时处理,最终导致了母亲的离世。

根据监控视频的记录,2023年8月13日,程奶奶在养老公寓的餐厅用餐。起初,她还能缓慢自主进餐,但显然进食困难。一位护理人员在观察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开始喂食。

然而,喂食的频率逐渐加快,护理人员似乎忽视了程奶奶的身体状况和信号。程奶奶多次摆手示意不再进食,还试图从口中清理残食,但护理人员并未在第一时间充分了解她的情况。

在几分钟后,另一名护理人员前来收拾餐盘时才发现程奶奶异样,随即呼叫护士进行紧急处理。尽管护理团队随后采取了拍背、催吐和海姆立克急救法等措施,并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但最终为时已晚。

养老院方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声称程奶奶的身体状况早已属于重度受损,存在跌倒、噎食等高风险,这在护理评估报告中有明确体现,并且程一作为监护人在签署入住协议时也已知晓相关风险。

养老院认为,自己履行了必要的告知义务,并通过签署《安全责任书》等合同附件,明确了责任划分,因此不应对程奶奶的死亡承担责任。

然而,法院经过详细调查后认为,尽管程奶奶的身体状况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但养老公寓在喂食和应急处理上存在明显过失。首先,护理人员在喂食过程中未将程奶奶的头部调整至合适进食姿态;

其次,在喂食速度明显加快的情况下,护理人员没有充分注意到程奶奶的身体反应,尤其是当她多次示意口喉不适时,现场人员并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这些失误直接导致了程奶奶的呛噎和吸入性肺炎的发生。

法院认定,程奶奶的病症确实因喂食过程中的呛噎引发,而后期的重症肺炎和呼吸衰竭则是该事故的后续演变结果。

虽然养老院在抢救和送医过程中无明显失误,但其在程奶奶进食时的疏忽导致了最终的悲剧。

法院认为,养老院应承担40%的责任,而程奶奶自身的身体状况和程一在选择护理等级时未提供及时体检报告等因素也应适当考虑。

经过法庭的审理和证据核实,法院最终裁定,程奶奶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护理费用等总计为32.03万元。按照养老院应承担40%责任的比例,法院判决养老公寓向程一赔偿12.81万元。同时,法院还判定程一有权获得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综合两项赔偿金额,共计15.81万元。

法院的判决已生效,养老院方虽投保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但由于程一未在诉讼中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养老院可自行向保险公司追偿。

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本就脆弱,护理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更加细心和谨慎。在此次事故中,尽管程奶奶的身体状况存在特殊性,但养老院喂食过程中操作不当以及事后应急处理迟缓,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无论是家属还是养老院,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共同守护老年人的晚年安全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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