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广西公布5批不合格食品,含桂花糖、青尖椒、茶杯、碗

聚集食安全 2024-04-16 06: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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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调味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罐头等19大类食品共计27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65批次,不合格5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万昌.邕江明珠远新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饭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振业•尚府南宁市深水步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茶杯,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相关餐饮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大肠菌群的原因,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振业•尚府南宁市深水步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29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本次抽检的餐具-饭碗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4.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农贸市场张秀娇经营销售的青尖椒(辣椒),克百威(实测值:0.08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克百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在环境不易自然降解,半衰期长,易蓄积,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环境有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生鲜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青尖椒中检测出克百威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了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克百威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引发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头昏、头痛、流泪及肌肉震颤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

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恒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西南村知味美食品店经营销售的桂恒昌桂花糖(500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14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糖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1g/kg。本次抽检的桂恒昌桂花糖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长期过量食用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对人体健康不利。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令各市、县(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对相关不合格产品和涉及企业、个人进行处理,责令相关经营者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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