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北京,一女子买了套二手房,工作原因没入住,两年后想要搬过去时才发现,房子里住了两个不认识的老人,老人叫嚣:我都住两年了,这是我房子。
女子无奈报警,老人还是不肯搬走。一年后,老人去世,子女竟然向女子索赔151万。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李女士,大学毕业后就来了北京,奋斗了十多年,终于攒够了钱,在五环外买了套小房子。虽然是二手的,位置也比较偏远,但是总算是有了自己的小窝,在北京有了落脚地。
只是吧,房子刚买下来,还没来得及装修,李女士就被公司外派出国了,一去就是两年。
李女士回来后,就惦记自己的小屋了,因为是二手房,她就想着找人重新装修下,也让自己住的舒服点。
没想到,到了家门口,钥匙竟然不管用,开不开房门。李女士心想:难不成拿时间久了门锁老化了?正琢磨着呢,房门打开了,里面出来两个老人。
老人看到李女士站在门口,就问:“闺女,你找谁?有什么事吗?”
李女士也很惊讶:“你们谁呀,怎么会在我家里?”
老头一听就火了,大声说:“什么你家?这明明是我家,我们都住了两年了!”说着就把李女士推到了一边。
李女士看老头年纪大了,不敢还手,只能顺势躲到了一边。拿起手机就给物业打电话,询问物业,为什么会有不认识的人住到了自己家里。
物业表示很惊讶:“不是,那俩不是你家人吗?我们以为你知道呢。”
李女士很生气:“你们物业干什么吃的,我的房子被人撬锁入住,你们竟然都不告诉我这个业主!”
物业傻眼了,连忙道歉,还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看了看李女士的房产证,就开始敲门。看到警察,老两口有点慌乱,但还是坚持说:“这就是我们家。”
警察可不含糊,直接就说:“人家女孩有房产证,你们这是非法侵入私人住宅,女孩要是追究起来,你俩都得承担法律责任,知道不?”
俩老人还是不当回事,警察就想把他们带到派出所去,好好教育教育。这时候,老人的儿子回来了,了解之后,对方答应马上就搬走。
李女士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对方痛快搬走,这事就算了。
可是没想到,一年后,老人的儿子找上门来,说:“我父母都去世了,都怨你,当初那么刺激他们,你得负责,赔钱,151万。”
李女士一听就火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他们撬锁住了自己的房,一住就是两年,自己没要房租,没追究责任,够大度的了。对方还上杆子讹人,老人去世还要赖在自己头上。这是看自己好说话,拿自己当软柿子捏呢。
李女士一气之下告上法庭,要求追究老人责任,赔偿自己两年的房租。
02 法律分析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两个老人未经李女士允许,擅自住了她的房子,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只是,两个老人年事已高,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可能会先进行调解。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民法典》第459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女士作为房主,依法享有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两个老人未经允许入住她的房屋,侵犯了李女士的产权。李女士完全可以要求两人补交这两年的租金,作为对他们非法占用房屋期间的补偿。
同时,如果两个老人的非法占用行为给李女士造成了其他损失(如房屋损坏、装修延误等),李女士也有权要求他们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两位老人已经去世,不追求其侵占房屋的刑事责任,但其子作为两位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补交房租。
蕞终,法院裁定:支持李女士诉求,由老人儿子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其两年房租。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法院判得好,判得公道,这一家子无赖,就该受到惩罚。
也有人说:老人那么理直气壮,有没有可能,老人是蒙在鼓里呀,锁是他儿子撬的,骗老人是自己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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