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万高铁站前7标项目施工单位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施工被罚

青岛查查 2023-07-06 13:42:48

7月6日,据(涪)文物综罚字〔2023〕1号了解:2023年2月13日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汪涛、郑德云对在渝万高铁站前7标项目施工范围内建设工程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施工进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渝万高铁站前7标项目属新建铁路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工程,项目业主组织建设实施单位为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渝万高铁站前7标项目中标单位是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施工单位是重庆愉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重庆铁路投资集团委托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现为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于2020年9月对新建铁路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开展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于2021年4月编制了《新建铁路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向重庆市文物局报送了《新建铁路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重庆市文物局在2021年5月向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复函并明确了对黄青梁墓等12座古墓葬实施考古发掘的决定。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告知了施工单位重庆愉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铁路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重庆市文物局关于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工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渝文物【2021】128号)。重庆愉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施工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理由充分。

重庆愉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地下文物分布状况,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会同市规划行政部门划定地下文物保护控制地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在地下文物保护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用地手续时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组织考古调查、勘探。

在地下文物保护控制地带以外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用地手续时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本条第二、三款所列建设工程未经考古调查、勘探不得进行施工。”之规定。

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前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的。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经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庆愉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5万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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