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七十二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06-15 12:59:19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七十二讲

第五章 唐朝中期各家书法思想

第五节 徐浩、李华的书法理论观点

在唐朝中期,书法艺术的繁荣体现在众多碑版和文书的书写技艺上,成为时代的一个鲜明标志。李邕的行书风格独树一帜,他在继承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的基础上,巧妙地调整了王羲之书法中随机应变的生动特点,转而追求一种更为规矩和标准化的书写方式,使之更适合于书写庄重的文献。他的书法被誉为“碑版照四裔”,这无疑是出于实用性的考量。

唐玄宗李隆基对八分古学的推崇,催生了一批擅长篆隶的书法家,诸如李阳冰、韩择木、蔡有邻、史惟则以及徐浩等人。而在楷书领域,更是人才济济,难以计数。相较于狂草书所受到的广泛赞誉,实用性书法的总结却显得相对匮乏。曾任内廷职务的徐浩,其平实的论书言论,正是实用性书写要求的典型代表。文学家李华对“华质”问题的强调,也体现出类似的倾向。

徐浩(公元703年至782),字季海,来自越州(今浙江绍兴)。他是唐朝中期的杰出书法家,还多次被任命为图书(包括书法遗迹)采访使,负责搜集古代书法遗作。晚年,他完成了《古迹记》,详细记载了当时书法遗迹的收藏情况。他的《书谱》一卷已失传,但他的《论书》一文却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书法理论。

在这篇著作中,徐浩强调书法应追求骨肉相称,他认为虞世南和欧阳询的书法有骨无肉,而褚遂良和薛稷则缺乏骨力。他更倾向于欧阳询和虞世南的风格,认为骨力比肉感更为重要。只有当骨肉相称时,书法才能达到“书之凤凰”的境界。徐浩还就书法学习的形式规范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强调初学者应先打好筋骨的基础,用笔需藏锋,字形不宜过疏或过密,大小适中,笔势既要快捷又要稳健,如此方能掌握书法的要领。

这些言论深刻地契合了徐浩作为宫廷书家的书写精髓,尤其体现在对笔画和字形布局的细致关注上,尤其强调整体结构的稳固与和谐。在《唐僧怀素传》中,陆羽曾评价道:“徐吏部并未直接传承右军笔法,然而其书体却与右军颇为相似;颜太保虽得右军真传,其笔法则与右军不尽相同,何以如此?”有博学多才的君子解释道:“这是因为徐浩深得右军书法的外观神韵,故而形似;颜真卿则掌握了右军书法的内在精髓,在外在表现上有所不同。”徐浩的书法之所以受到赞誉,主要在于其外在形式的优美与和谐,而并非在于其能否在精神上与古人相契合。

晚唐卢携的《临池妙诀》中记载:“张旭的书法传承广泛,其中不乏杰出之辈,如韩太傅混、徐吏部浩、颜鲁公真卿、魏仲犀等。”这表明徐浩亦是张旭书法的传承者之一。张旭所传之书法,涵盖草书与楷书两种风格。他对于草书的创新自有独到之处,而对于楷书则强调布局应既不迟缓也不急躁,巧妙而合宜;同时需灵活变通,又不失规矩。徐浩很好地继承了张旭的这一书法理念。

近代黄宾虹在论画时,以君学与民学来区分艺术的不同风格,他指出:“君学重在表面形式,迎合人意;而民学则注重内在精神,发挥个性。君学之美术往往只追求外表的整齐美观;而民学则追求内在精神的美,含蓄而不张扬,具有深远的意味。”以此观点来看,唐朝中期的书法亦可分为两种风格:一种是注重发挥个性精神,另一种则是追求规范与规矩的理性主义。徐浩便属于后者。

宋朝朱长文在《续书断》中对徐浩的书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其书法“内在敏锐,外在华丽,具有君子之风”。这一评价也体现了徐浩书法符合宫廷书法的庄重与典雅。张旭既能工于楷书之精致,又能将草书发挥至极致,而他的传人们则多继承其某一方面的特色。这标志着唐朝中后期书法思想的一个转折点:一方面,有追求工整平稳、强调笔法传承的倾向;另一方面,则有追求狂放不羁、蔑视陈规、追求个性创新的倾向。

李华,字遐叔,生活在715至766年的中唐时期,同样是主张稳健的一派文学家,与稍前的徐浩有所相似。他在文学领域的成就颇为显著,特别是在书法理论方面有所建树。在《书苑菁华》的卷二十中,李华撰写的《论书》一文,深入探讨了书法的精妙之处。他指出,在六艺之中,书法尤为深奥,许多人难以领悟其真谛。虽然他自己也未能完全掌握,但曾听闻其要领。他强调,用笔需虚实结合,缓急有度,意在笔先,字随其后。这样的笔法,其势如凤舞鸾翔,极为美妙。他进一步提出,书法应既不拙劣也不过分巧妙,既不陈旧也不过分追求新颖,而应追求华质相半的平衡之美。

与徐浩相似,李华在书法艺术上并未提出太多创新性的观点,而是强调了一种实用与美观相结合的儒家文艺倾向。他主张书法应既符合规范又不失个人风格,既要有骨力也要有媚趣。这种折中的态度,既不过于朴拙也不过于新巧,体现了他在书法审美上的稳健立场。

唐朝中期的书法理论界,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一方面,有像张旭、怀素这样的书法家,他们追求书法表现力的极限,注重从自然和社会生活中汲取灵感,以富有创造力的方式展现个人精神风貌。他们的作品充满了激情与创造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另一方面,也有像李华这样的理论家,他们更注重书法的实用性和规范性。他们强调书法应既符合传统规范又不失个人特色,追求一种华质相半的平衡之美。这种务实的态度,虽然缺乏创新性,但却有助于保持书法的传统魅力和艺术价值。

在这个时代,浪漫精神和理性主义并存,它们并非完全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相互融合。这种多元化的艺术精神,使得唐朝中期的书法理论界呈现出一种极具包容性的艺术氛围。(共计:2164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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