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讲到,“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分宅基地,要守好政策底线。”虽然,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但也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比如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与当地农民合作建自住房;再比如湖北提出,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农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现在有部分退休人员愿意回村居住,这本身好事,但如果回村就要建房确实可能造成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公平的事情出现。因为这些退休人员一方面享受了国家给予的各种福利,远远优于当地农民;另一方面他们的影响力巨大,口子稍微松懈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农业农村部的指示很明确也很及时。
就本人在农村看到的情况,退休人员回村建房的有,但单独建房的没有,都是与农民合作建房,当然他首选的合作对象肯定是自己最亲最信任的人。比如村里曾经在民政部门工作的退休老人,他就是与弟弟家合作建的楼房,造型像别墅但实际占地面积与农户一样,甚至还不及一些农民大;在比如村里曾经的退休工厂干部,他回村建房就是和侄子合作,他出资、侄子出地,建成后他住一层、侄子一层,80平米左右,等他百年归天后,房屋归侄子。
还有一位是劳动部门退休干部,他选择的就是回村租房,租的就是曾经的村委办公室,原村委办公室比较窄,新村委办公楼建好就闲置了,他知道后就要求租住,在农村租房价格便宜,一年也仅仅几千块钱,但也是村集体的收入。实际上,他就是每年付租金,很少居住,年龄大了,子女不同意老两口在村里住,没时间照顾,都是80多岁了。村里还劝老人家不租了,人家还不同意。
网友们对此规定纷纷表示支持,有网友说到,“回乡养老应该鼓励,但不得随意建房,超规模建房,不得在城乡结合部建房,建房应该统筹规划。”本次规定是禁止,其实对回乡人员来说租房是最适合的一种方式,毕竟现在回乡都是年轻时曾经在村里生活过,老了有乡愁,而他们的子女或者后代并没有多少农村情结,以后回乡的可能性很低很低。
还有网友说,“乡村振兴鼓励高层次人才回乡建设,帮助农村发展,需要平衡钻空子和真帮忙。”去年九部委就有鼓励退休人员回村建设新农村,同样不鼓励回农村分宅基地。而实际,就是农村有房的退休人员,哪怕在村里居住,其实也很少对农村建设建言献策。一方面不想多事,怕麻烦;另一方面怕别人认为乱指挥,影响不好。
最近两年,国家对土地的管控越来越严格,无论是基本农田还是农村宅基地都非常严格。禁止回乡干部分宅基地也是保护农民权益,大家认为呢?对于这次的政策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