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上海有个全职带娃没收入的女子,被父亲和后妈索要高额赡养费5000元,这情况法院最后会咋判呢?一起来瞧瞧~
案情摘要
“我真的负担不起每个月5000元的赡养费啊,爸!您就不能体谅体谅我吗?”林晓妍满脸无奈和委屈,对着父亲林正华说道。
林正华却一脸固执:“我和你继母老了,你弟弟又需要照顾,你作为姐姐不帮衬谁帮衬?这钱你必须出!”
林晓妍眼眶泛红:“我全职在家带孩子没收入,老公挣得又少,您又不是不知道咱家情况。您之前说的那些事也不是事实啊。”
林正华冷哼一声:“我养你这么大,现在让你出点钱怎么了?你要是不答应,法庭上见!”
林晓妍气得浑身发抖:“去就去,本来就不合理,我相信法律会公正裁决!”
1991年,林晓妍的父母离婚后,林晓妍跟随父亲林正华生活,谁知,“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这句话真切地印证在林晓妍身上。
林正华对她常常不管不顾,最后把她放在母亲家后便一走了之,许久都不见回来,实际上林晓妍更多是与祖母生活在一起。
时过境迁,5年后林正华再婚,第二年他和妻子迎来了儿子小林,但是随着小林长大,却发现他智力存在问题,无法自理自己。
林正华和妻子对小林格外宠溺,对林晓妍是愈发不受待见,时常遭受打骂,还因此患上了抑郁症,相反是祖母给予了她父亲不曾给予的关爱。
后来,林晓妍遇到了自己的丈夫,两人相爱结婚后让她感受到了幸福,虽然丈夫是开网约车的,月收入仅有两三千元的他却给予了林晓妍爱与尊重。
而林晓妍的亲生母亲知道女儿生活拮据,偶尔也会补贴几百或上千元,就这样林晓妍一家人的生活平安而健康。
万万没想到,父亲林正华的无理要求打破了这一切。
原来,林正华找到林晓妍,称自己和继母年纪越来越大,已经无力照顾小林,计划请一个月工资8500元的保姆,由于两人的退休收入一万出头以及小林每月2000元的低保,一家人实在无力承担,要求林晓妍承担每月给5000元赡养费。
林晓妍一口拒绝了父亲,称自己全职带娃无收入,丈夫工资又不高,无法承担这笔费用,没想到林正华被拒后,竟将她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林正华称自己因为支持女儿做生意卖了一套房借给她60万,还说林晓妍从小到大一直跟着他们生活,“养她小,她就得养我老”,自己要求并不过分。
林晓妍无奈苦笑称自己曾经借钱还了父亲的这笔钱,更不认同父亲所说的抚养,毕竟与父亲和继母生活时自己还患上抑郁症。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林晓妍作为林正华的女儿,对于年老的父母应该承担赡养的法定义务,就是在经济上、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赡养,即使林晓妍是全职带娃且家庭收入较低,也不能免除其赡养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林正华家庭每月收入在13000元左右,但是要求林晓妍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并不合理,因为林晓妍一家仅靠丈夫两三千元工资及母亲少量补贴维持生活,这样的经济条件还不如林正华家,还有法院调查后发现林正华近期还更换了新车,其经济状况并非他所声称的那般困难。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而林正华主张林晓妍给付赡养费依据不足,故不予支持。
同时,法院强调赡养包含经济帮助与精神抚慰,希望林晓妍能多陪伴父亲给予关怀,林正华也能体谅女儿压力,对其多一些宽容。
案例反思
网友说:“这父亲太不体谅女儿了,自己经济条件明明还可以,却非要女儿承担这么高的赡养费,女儿拒绝也是情有可原。”也有网友评论道:“法院判得挺公正的,既强调了赡养义务,又考虑到实际情况。亲情还是要珍惜,别因为这些事闹得太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