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元春不同意,宝黛自己也不同意。
元春支持“金玉姻缘”,这是很明确的,虽然在八十回中着墨不多。只有元宵节赐礼,“这是怎么个原故?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宝姑娘的同我一样。别是传错了罢?”
“林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因为贾母的偏爱,黛玉的衣食标准和宝玉一样,所以天真的宝玉理所当然地认为,元春给黛玉的礼物也应该和自己一样。
当然不是这么回事。对于元春而言,宝玉是亲弟弟,黛玉是表妹,还放着探春这个亲妹妹(虽然是异母)、迎春惜春两个堂妹、宝钗这个表妹,怎么也轮不到黛玉和宝玉一样。
黛玉和宝玉不一样,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宝钗的凭什么和宝玉一样?当然是赐婚的预演。虽然没有明说,可贾府上下这么多聪明人,谁还不理解其中含义?以元春皇妃的身份,和“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的情分,绕开元春肯定是不行的。要明确宝黛婚事,就得元春改变心意。在元春改变心意之前,宝黛的婚事就不能提出日程。
这是外部的原因。还有内在的一层,很多现代读者都体会不到。
邢岫烟与薛蝌订婚之后,“邢夫人本欲接出岫烟去住”,为什么?湘云订婚之后,也在大观园居住;宝琴从小订亲,还可以在贾家一住多年。为什么岫烟订了婚,就要出去住?
因为大观园里有宝钗和宝琴,她们是薛家人。后来岫烟被迎春的丫鬟婆子敲诈,湘云建议邀她去蘅芜苑住,宝钗拒绝了。岫烟当衣服,当到了薛家的当铺,宝钗也取笑她:“这闹在一家子去了,伙计们倘或知道了,好说‘人没过来,衣裳先过来了!’”
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女孩子对于未来婆家,要有一定界限,比一般的亲戚朋友还疏远些。未婚夫妻就更疏远了,薛蝌与岫烟在路上曾有“一面之遇”,订婚之后却要严格回避。连贾母这样开明,也必须在“两个孩子又不能见面”的保证之下,才能挽留岫烟继续在大观园居住。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是很美好的爱情模式,却不适合宝黛。宝黛的感情是耳鬓厮磨的那种,“我便死了,魂也要一日来一百遭”。试想一下,如果早早地明确了宝黛婚事,他们需要严格回避,在结婚前几年的时间里都不能见面,他们受得了吗?
虽然宝黛相爱,也希望将来“同死同归”,可是要早早互相回避、几年不见面,他们也是不愿意的。体贴疼爱他们的贾母,哪怕只为这一个原因,也不能早早明确他们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