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宝玉给的,还是袭人给的,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宝玉给,也可能是袭人提示的;袭人想给,也一定请示了宝玉——以袭人对宝玉的影响力,这一点小事,实在没什么难度。
不管是谁做主,一定不是“私”送的。贾府的赠送、赏赐,是有制度可守、有惯例可循的。还记得贾琏向鸳鸯借当吗?
贾琏要求鸳鸯偷贾母的东西出来当当,又不好意思开门见山直接说,于是先找点儿不要紧的事情引入,问起贾母的一个蜡油冻的佛手哪里去了;又要表示并非自己觊觎贪婪:“古董房里的人也回过我两次,等我问准了,好注上一笔。所以我问姐姐,如今还是老太太摆着呢,还是交到谁手里去了呢?”
鸳鸯的回答,证明贾琏是没话找话:“老太太摆了几日,厌烦了,就给了你们奶奶。你这会子又问我来!我连日子还记得,还是我打发老王家的送来的。”又找出佐证:“你忘了,或是问问你们奶奶和平儿。”而平儿的回答,更证明贾琏是没话找话:“交过来了,现在楼上放着呢!奶奶已打发过人出去说过,给了这屋里了,他们发昏没记上,又来叨登这些没要紧的事。”而且,“奶奶告诉二爷,二爷还要送人,奶奶不肯,好容易留下的。”
给了凤姐,就等于给了贾琏,因为给的是“这屋里”。撇开贾琏的小心思、鸳鸯的坦率、平儿的精细不说,咱们只说贾母给王熙凤赏赐一件东西,要经过几道手续:
首先是贾母先要跟王熙凤说的。“一个外路和尚,来孝敬一个蜡油冻的佛手”,而王熙凤“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报应的”,并不崇信佛道,不会对和尚送的、带有宗教色彩的东西感兴趣。贾母又深刻了解凤姐。所以这样赏赐,一定是因为凤姐在贾母面前凑趣,逗得贾母高兴了,或者要嘉奖,或者要安慰,才临时起意给了凤姐的。
第二步,是贾母给凤姐,但并不是王熙凤端了抱了捧着走的。给宝玉那件雀金呢,宝玉马上穿在身上,是小孩子的好奇。王熙凤比宝玉大不了几岁,可结了婚就是成年人。如果给的赏赐马上抱了走,显得太小气了。所以贾母得派人给王熙凤送过来。也不一定贾母亲自安排,只要说一声,自然有鸳鸯等大丫鬟去指派。
第三步,王熙凤得到这件东西,虽然不是十分珍贵、虽然在平儿口中是“什么没有的物儿”、是“不值钱的”,也是一件古董,所以要“打发过人出去说过”,到古董房里去备案。古董房也要登记在册。如果没有登记,那就是“发了昏”了,是古董房的责任。
用这个程序,来反观送给湘云的那件缠丝白玛瑙碟子,当然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宝玉并不懂上街购物,这玛瑙碟子不会是他“城里城外,大廊小庙”买回来的,只会是贾府的收藏。把家传的东西送人,当然要登记备案。
既然要登记,就一定是宝玉做主的。不管是宝玉听说“云姑娘说这玛瑙碟子好”,于是决定“明儿送给他玩罢”,还是袭人告诉“云姑娘说这玛瑙碟子好”,就建议“要不然,明儿送给云姑娘去玩罢”,都是要经过宝玉首肯的。
袭人,不管是作为丫鬟,还是屋里人,都没资格、没权力拿宝玉的东西送人。
可是以袭人对宝玉的影响力,她提出这么个小小的建议,难道宝玉还会驳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