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赡养?开玩笑了,老太太自己赡养自己的!
荣国府并没有分家。虽然各房有各房自己的财政,但,只有花钱是分开的,基本上没几个人在挣钱:贾政当着官,有俸禄,有人们办事送的礼;贾赦有爵位,也有俸䘵;贾琏捐了个“同知”,官不大,俸禄不多,倒是在外面活动办事有一定的灰色收入;再就是王熙凤“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以及放高利贷的钱了。这,就是荣国府里能挣钱的几个人了。
有人拿贾母的俸禄说事儿——是不是叫“俸禄”这个名字,咱们暂且不细论,反正是朝廷官方给贾母的工资吧——贾母是诰命,老太妃逝世她需要“入朝随祭” ,不能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朝廷当然也给她发钱的。不知道是否按月、按年发放,但贾母过八旬大寿,就有礼部代表朝廷送来的“金玉如意一柄,彩缎四端,金玉环四个,帑银五百两”。
可是这些钱,值得一提吗?贾珍过年时说过:“咱们家虽不等这几两银子使,多少是皇上天恩……除咱们这样一二家之外,那些世袭穷官儿家,若不仗着这个银子,拿什么上供过年?”在宁荣二府,是“不仗着这个银子”过年的,皇赏只是一种荣耀。
贿赂倒是不少。张金哥一案,王熙凤就坐享三千两,相当于李纨年收入的七八倍——王熙凤曾给李纨算过账,“一年通共算下来,也有四五百银子”。可,王熙凤的贿赂收入,当然是自己收着;贾琏的收入,“一并搬了与二姐收着”;贾赦贾政的收入,也未必会交公。
俸禄不值一提,贿赂又不入公账,贾府靠什么来过日子?平时的吃穿用度,主子的月钱,丫鬟仆人的月例,都是由荣国府“公中”统一开支的。而用来开支的,无非是房租、地税之类收入——《红楼梦》里并没写贾府有商业收入。
前面说了,荣府没有分家。既然没分家,房产地产,就是整个贾府的。贾母作为荣国府的一分子,还是辈份地位最高的,当然拥有财产所有权。那么,田庄地亩房舍产生的租税,贾母当然也是所有人之一。
既然贾府收入,要算在贾母名下,或者至少是部分算在贾母名下,那贾母还用谁来“赡养”吗?
至于说到私蓄,贾母可是宁荣二府里最大的财主。别人孝敬她的,只不过是几个菜肴;她赏给别人的,可是有珍贵的衣服、古董、人参药材种种。贾母发怒时点破了真相:“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这的确是事实。王夫人的人参,王熙凤的蜡油冻佛手,宝玉的袭人晴雯,黛玉的紫鹃,连湘云的翠缕在内,谁没得到过贾母的好人好东西?
这样算下来,还能说谁在“赡养”贾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