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顾先生驾车在高速上行驶了42公里,下高速时,被收取费用281元。顾先生与收费站工作人员理论,被告知:你超时了。顾先生的一位朋友有急需要去湖北十堰,可高铁火车票全部售空,顾先生约到一辆大巴车,约定好时间会在昭山服务区接。顾先生便驾车将朋友送到昭山服务区。
将朋友送上车之后,顾先生原路折返万家丽收费站下高速时,却被告知费用281元。可按照导航上面的路程以及收费情况,顾先生这一趟收费应该是18元才对。顾先生表示:万家丽南到昭山服务区实际只有27公里,过路费的话应该是11元钱。对。嗯,然后的话再从招商服务区到万商店来,我们来看一下啊。昭山服务区到万家丽南收费站总共19公里,过路费应该是7元啊,这两个加起来就是18块钱。
顾先生继续说道:他走这条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他走的同样的路程,收费就是18元,为何这次价格就不一样呢?顾先生觉得其中有猫腻,还特地询问了收费员,但收费员给出的答案却让他傻眼了,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顾先生,是因为超时的原因,所以才收取这么高的费用。顾先生懵圈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超时要增加这么多费用,高速收费到底是按里程收费还是按时间收费?如果要是在高速上堵车了,收费站岂不是要高兴坏了?
不过针对顾先生的疑惑,收费员也给出了解释,顾先生第一次走这趟路程是因为没有超过两小时,所以按照正常收费只需支付18元。可第二次,顾先生从上高速到下高速,驾车时间超过了两小时,系统就按照全程收费,比如这条高速全程400公里,顾先生只跑十公里的路程折返,但他超过两小时,那就按照400公里全程收费。顾先生表示,当天为了这个问题他一直和收费站的工作员争论到凌晨4点。工作人员让顾先生缴费尽快驶离,否则就要将车子拖走。就无奈之下,顾先生只好缴纳了过路费,离开现场。为了弄清楚这种前所未见的收费方式,记者决定按照顾先生之前的行驶路线重走一遍,来到昭山服务区,在里面待了两个小时后,记者开车回到高速收费站。
收费员再次告诉记者,因为超时,所以要按照全程收费,也就是要收费281元。看样子这条高速路确实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下高速,那么就会按照路段全程收费。只是这样的收费方式似乎并不合理,如果在高速上车子遇到故障,或者遇到堵车等突发情况,平白多出几倍的过路费,试问谁能愿意?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交通法规中均未有与超时费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客运驾驶人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不同地区的高速超时规定也是不相同的,比如上海规定进入高速网行驶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安徽省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广西规定高速公路内行驶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部分省市是通过时速来判定高速超时,比如重庆或黑龙江等规定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时间不得超过合理时间,合理时间一般以进出高速收费站之间的里程除以最低限速(重庆:60km/h;黑龙江:40km/h)计算为准。简单来说,就是在一车辆在畅通的高速公路行驶里程为300km,以最低限速60km/h来看的话,正常5小时就可以驶离高速了,但是该车主却花费了7小时才驶离高速。这种情况下就算是超时了,需要支付一定的超时费用,通常按照40元/小时标准收取,当然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会有所差异,具体的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服务区本身就是让人休息的,如果在服务区长时间休息就可能被收超时费,从某个层面来说,这不和安全驾驶法规相抵触吗?
其实收费站之所以会有该规定,主要是因为目前高速公路设施比较落后,以目前的设备技术水平是很难防止换卡逃费等违法行为的,所以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只能设立高速超时费了。但上述做法显然是不太合理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相关部门执行规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只要车主能拿出相关证明,如服务区的消费凭证等,证明高速超时是有正当理由,那么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再收取高速超时费。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