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是一种不同寻常的动物,它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它太适合被吃了。
猪长肉快,且肉质鲜嫩,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我们对于猪肉的喜爱程度从来也没有衰减过。猪这么适合被吃,这实在是有些奇怪,因为任何动物的进化都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并将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而并不是为了成为其它物种的食物。生物的进化过程简单地用四个字来表示,就是“物竞天择”。对于一个物种而言,生存资源是有限的,但物种的扩张却是没有节制的,所以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之间就存在着竞争关系,只不过这种竞争并不是你死我活的打斗,而是通过自然选择的方式来评判胜负。
比如,在食物短缺的时候,一些长脖子的个体能够吃到树叶,所以就能存活下来,而那些脖子短的家伙因为没有食物,只能饿死,于是长脖子的基因就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被留存了下来。
在马达加斯加半岛之上,有一种原产植物,名为武夷兰,这种植物生长在岛上时,传粉需要依靠一种特定的昆虫:马岛长喙蛾。为了能让长喙蛾更加靠近自己,武夷兰长有一种向内延伸的细管状器官,称为“距”,长喙蛾必须将自己的喙伸入其中才能取食花蜜,这样一来,便能够将花粉更多地沾到身上。
长喙蛾能够沾到花粉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其与花的距离,所以“距”越长,长喙蛾贴得就越近,传粉效率就越高。
于是“距”更长的武夷兰越来越多,而“距”短的武夷兰则逐渐走向了灭绝,这也是典型的自然选择的结果。很显然,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只有更有利于生存的特征才能够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可猪为什么是个例外呢?
其实猪也并不是例外,在自然界之中,野猪拥有锋利的獠牙,移动速度快,还拥有厚厚的皮毛,敢于捕食它的天敌并不是很多,在猎户之间都流传着“一猪、二虎、三熊”的说法,其凶猛程度可见一斑,完全符合“物竞天择”的进化规律。
而我们平日里所吃的猪肉并不是来自于野猪,而是来自于家猪。家猪是一种家畜,是由野猪驯化而来的,它的进化过程遵循的并不是“物竞天择”的规律,而是“物竞人择”的规律。
在自然界之中,獠牙锋利、性情凶猛、体格精瘦的猪会受到青睐,它们将会在自然选择中胜出,并将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但在人类的驯养下则完全不同,这些特征非但不会受到青睐,反而还会遭到淘汰。
人们会将那些性情温顺、长肉快、肉质鲜嫩的个体保留下来,并一代一代精挑细选,最终让它们变为非常适合被吃的家猪。可见,同一个物种,在“天择”和“人择”的不同境遇下,会出现多么大的不同。是的,物种的变异是随机的,哪种变异能够留下来,选择权完全不在自己的手中。
关于家猪,还有一个额外的小知识,其实它们的肉并不像我们知道的那样鲜嫩好吃。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在欧美国家,猪肉其实并不盛行,为什么呢?是因为它们的猪肉并不好吃,不仅肉质发柴,还有一股怪味。这并不是因为它们的家猪品种不好,而是因为欧美国家出于人道主义,不允许对牲畜进行阉割,而没有经过阉割的猪,不仅长肉速度慢,而且因为旺盛的激素分泌,肉质还会留有一种难以去除的怪味。
把猪培养成食物这都是小技,两千年来把有思想有智慧的国人培养成肥羊那才叫大能。
你有如何确定自己不是被圈养的食物?
猪进化的方向人选择的,自然是为了让人更好的生活
家猪放到野外,两年就会野化,长出獠牙,性情凶猛。
猪至少享受过了,多少人匆匆几十年都在忙碌中度过
这不是驯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