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四十九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05-07 18:20:08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四十九讲

第三章:初唐书法批评:确立"尽善尽美"之典范

第二节:孙过庭的《书谱》追求古典完美的理想

一、书法艺术中的物象之美与情感流淌

在《书谱》中,孙过庭深入探讨了书法艺术的精髓,其中有两个核心议题尤为引人注目,它们共同织就了书法艺术深厚的内涵。那么,汉字书法艺术究竟要展现何种魅力呢?

孙过庭首先聚焦于“物象”之美。他细致描绘了书法的多种形态,从“悬针垂露”到“奔雷坠石”,从“鸿飞兽骇”到“鸾舞蛇惊”,每一笔、每一划都仿佛承载着自然的力量与生命的气息。这些形态或重如山峦崩塌,或轻如蝉翼轻舞,既有动态的流畅,也有静态的稳重。想象一下,它们如同初月从天边缓缓升起,又似星河璀璨排列在夜空。这些形象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书法家们深入观察自然、感悟生活后,通过巧妙的笔触和构图将其凝结在纸上。

孙过庭认为,仅仅描绘出物象的形态是不够的。真正的书法艺术还需要引起观者的共鸣,激发他们的想象力。一幅作品若不能触动人心,那么即便技巧再高超,也不能称之为成功的作品。这种要求,实际上是对书法作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

孙过庭将这些观点总结为“同自然之妙有”,这是对书法艺术形象之美的最高赞誉。它不仅回应了汉晋时期书势论中对于书法艺术“几微要妙”“有若自然”的赞誉,更是对书法家们追求自然与和谐、表达内心情感的一种期许。

书法艺术中的物象之美,不仅仅是对自然形态的模仿和再现,更是书法家们对自然、对生活的感悟和理解,是他们内心情感的流露和表达。这种美,如同造物创造的世界一样,既丰富多彩又充满生机,是书法艺术中最具魅力的部分。

书法艺术表现的另一个核心内容在于情感。他曾言,故能以其情性展现,描绘其哀乐之情。在创作《乐毅》时,其情感多显忧郁;书写《画赞》时,其意境则充满瑰奇之美;《黄庭经》则呈现出一种怡然自得的虚无之感;而《太师箴》则纵横交错,充满了挣扎与决断。至于兰亭集会之时,其思绪飘逸,神采飞扬;而在私门戒誓之际,其情感则显得拘谨而悲壮。正所谓,涉乐则欢笑,言哀则叹息。这其中的情感与言行的交融,其实正是风骚之意境的体现;而情感的起伏变化,则源于天地之间的阴阳交替。

这两段文字都深入探讨了情感在书法艺术中的重要性。孙过庭坚信,书法能够“描绘其哀乐”,这一观念在当时可谓是新颖独特。他进一步通过实例进行论证,指出王羲之的几部名作,都蕴含着不同的情感倾向。这表明,书法艺术并不仅仅是形象的展示,更是情感的传达。这样的理解,无疑将书法艺术的要求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使得“书意”这一概念更加具体和深入。

在东晋时期,“书意”多指书法家内心的世界,而王僧虔的《书赋》虽然从创作的角度提出了“情凭虚以测有”,但仍只是触及了书写时的精神构思。孙过庭的创新之处在于,他通过王羲之的几部名作,首次将具体的作品与喜、怒、哀、乐等情感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揭示了书法艺术与情感表达之间的紧密联系。

对于情感的表达,孙过庭也有着明确的定位。他认为,情感应当像《诗经》和《离骚》那样,展现出最朴素、最健康的情感。孔子曾说:“《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情感的表达应当发自内心,同时又要适度,这就是所谓的“发乎情,止乎礼仪”。而《离骚》虽然充满了忠君爱国的情感,但其表达方式却富有节制和韵律,这也是孙过庭所期望的书法艺术中的情感表达方式。他强调,并不是任何情感的发泄都能成为书法艺术的理想表现,而是需要像《诗经》和《离骚》那样,表达出纯净而高尚的情感,同时还要体察天地之间的变化规律,如同春夏秋冬的节候变化一样,遵循着自然的规律而动。

艺术,这一词汇所涵盖的范畴广泛而深邃,通过各种物质媒介,它成为传递情感与意念的桥梁。至于书法艺术,其是否能够展现情感,以及其能够展现到何种层次,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孙过庭在他的研究中,以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为例,进行了深入的推测。

《乐毅论》与《东方朔画像赞》这两部作品,均涉及了历史人物乐毅与东方朔。他们的身世遭遇截然不同,这种差异可能触动了王羲之内心深处的不同情感,进而在他的书法作品中留下了独特的印记。《黄庭经》作为道教经典,与“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所作的《太师箴》,因内容与作者的独特背景,使得王羲之在书写时产生了别样的情感共鸣。

提及《兰亭序》,我们不禁想到那轻松愉悦的氛围,王羲之在这种心境下挥毫泼墨,其超逸之致,自然不言而喻。而《告誓文》则是因为王羲之与王述之间的纠葛,使得他在书写时充满了羞愤之情。这些作品,除了《太师箴》与《告誓文》已经失传外,其他的都留下了珍贵的遗迹。对于孙过庭的观点,我们自然可以见仁见智。

在现代艺术评价体系中,一个艺术品是否能够表现情感,不仅要看作者的创作意图,还要看欣赏者是否能够从中感受到作者明确的情感指向。只有当作者的情感表达与欣赏者的感受相互契合,这样的艺术品才能具有说服力。例如,如果作者想要表达的是狂喜之情,而欣赏者却从中感受到了狂怒,那么这样的艺术品在情感表达上显然存在问题。

书法艺术在情感表达的张力上,虽然有其独特之处,但在情感的明确指向上却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比如狂喜与狂怒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在书法艺术中却很难通过点画和字形来明确地加以区分。这也正是书法艺术魅力的一部分,它让每一个欣赏者都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情感共鸣。

我们得以领悟孙过庭关于王羲之众多作品情感表现的分析,其根源在于孟子“知人论世”的深远传统。《孟子·万章》有云:“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意在揭示理解古人作品需洞察其人及其所处时代的内涵。孙过庭对王羲之的作品便是如此解读,他综合考察了文本内容、书法家的境遇等因素,似乎窥见了与众不同的情感风貌。

孙过庭对情感问题的重视,实则突显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书法的创作过程需要情感的浸润,否则难以触动人心。对于书法与情感之间的关系,元朝陈绎曾在《翰林要诀》中精妙地阐述:“情: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即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即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重轻,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这一论述相当贴合实际,但书法终究不能像语言等其他艺术媒介那样细腻地表达情感。

孙过庭对书法艺术的理解追求双重境界:一是生动的物象,二是展现符合天地法则、契合人生社会的高尚情感。他将这两种因素的完美融合形容为“体五材之并用,仪形不极;象八音之迭起,感会无方”。

卓越的书法如同造物主运用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创造出的千姿百态的世界,充满丰富的形象;又如同运用金、石、土、木、匏、革、丝、竹八种乐器奏响的音乐,引发无尽的思考。

从这一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孙过庭对书法的崇高评价:其功效可与天地造化相提并论,传达着自然的奥妙;其直指人心,展现了情感的飘渺与深邃。(全文2783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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