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李凯开自家的车,追尾了父亲开的另外一辆车,还把旁边的2辆车刮蹭了。
没想到,保险公司在赔偿了另外2辆车后,竟然不赔父亲的车,理由是他们是父子俩,怀疑父子自导自演“骗保”。爷俩怒了,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一.【案情回顾】
李嘉伟原本有一辆代步车,儿子李凯最近刚拿到驾照,手痒总想开车。
为了不跟自己打架,也防止儿子时间长不摸车手生,李嘉伟就又买了辆新车自己开;旧车,专门给儿子练手。想等儿子车技练好了,再让他开新车。
这天,父子俩前后脚出门,李凯跟在爸爸后面。他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
突然,“砰”的一声,他的车与父亲的车追尾了,还刮到了旁边的两辆车。
李凯吓坏了,李嘉伟却不太担心,因为两辆车他都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
所以当交警来了,说李凯全责,李嘉伟完全没在怕的。他心想,有保险公司兜底呢,不怕。只要人没事,没有经济损失,全当给儿子一个教训了。
很快,保险公司也来了,对被刮蹭的另外两辆车,都进行了赔偿,没想到,却唯独拒绝赔偿李嘉伟开的这辆车。
保险公司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怀疑父子俩故意制造事故,就为了骗保。
对于保险公司的推卸责任,李嘉伟气坏了,他气愤地说:“你们这是血口喷人!我当初是给两辆车都单独买了保险,你们凭什么不理赔?”
假如保险公司不给理赔的话,李嘉伟这刚买的新车,再加上儿子开的这辆,光维修费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可谓是损失惨重。
李嘉伟坚持让保险公司赔偿,谁知,保险公司竟拿出合同,说咱们按合同办事:合同里写了,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驾驶人,还有他们的家庭成员,所有管理的财产损失,是不负责赔偿的。
李嘉伟怒了,说:“我买车险,就是为了有保障。想当初,你们说的天花乱坠,忽悠我把保险买上,现在出事了,你们又不赔,那我买保险干嘛?!”
“你们保险公司惯用合同来忽悠人,别的我不管,我只知道,两辆车我都单独上了保险,出了事,你们就得赔!”
李嘉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二.法律解析:
《保险法》第17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李嘉伟给两辆车都买了保险,每辆车的保险合同,都是独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当李凯的车作为肇事方,撞了李嘉伟的车,虽然是一家人,但保险合同是独立的,对应着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公司就得赔。
所谓的“一车一保”原则,即每份保险合同,只管一辆机动车。
即使是一家人,车与车之间的事故,也要看作两个独立的事件。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李嘉伟和李凯是父子,就拒绝赔偿。
免责条款的设立,是为了规避投保人为骗取保险金,而人为制造事故的骗保行为。
但李嘉伟和李凯,并没有故意制造事故的证据。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仅凭这一关系,就拒绝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