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因为复印病历这件事,医院被患者本人告上法庭

纳洛酮的记事本 2024-02-20 03:38:57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案例

这是一起真实案例。

两年前,患者徐峰(化名)在北京某医院接受心脏手术。后来其病历出现在儿与媳的离婚诉讼中,病历成为争取离婚权益的证据。2023年,徐峰把自己的儿媳和涉事医院告上了法庭。

患者儿媳以向其他专家咨询更好的治疗方案为由申请复印病历。但她事先并未征求过患者同意,且只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并没有拿出患者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而医院却给予配合。

北京三中院最终判决,患者家属和医院共同侵害了患者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需向患者书面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 8,000元(来源:丁香园[1])

点评

这个案例令人深思!

我们今天为什么把这个案例拿出来?

这是因为,患者或家属复印病历相关资料这件事,没这么简单。

在科室里,值班的医护人员经常会遇到这种事:有一个人,拿着身份证或是别的东西,要求医院/科室提供xx的病历资料,有的是一本病历,有的住院时间短的,就是几张纸,有的停留时间较短的,比如急诊科,有时候就起个转诊的作用,患者留下来的就诊资料,也许就是一张纸,一张院前急救救护记录。

这个病例(记录),一旦把关不严,就有可能落到不该拿到这些病历资料的人员手里,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也许就会像上述案例中的那样,医院/科室给自己引火烧身。

患者病历资料违背患者意愿泄露出去,要担负什么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列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未经患者本人同意就调取病历的行为,属于侵害患者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复印患者病历的流程是什么?

某医院医务科要求的复印患者病历的流程是这样的(可供参考):

患者/家属/其他相关人员要求复印病历→填写复印病历申请表(日期、身份证号码、目的)→主任签字把关→医务科签字→主管院长签字→病案室审核→复印

现实中复印病历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复印病历的要求是要求,但在临床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领导们都签字也不太现实,于是,主任签字、病案室审核这些环节,就格外的重要。

有的患者病历资料除了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还要盖医务科的公章,医务科在盖章时再做把关,也算是一道较为重要的程序。

经常有患者或家属对病案室人员意见很大,因为他们把关很严,你没有身份证或是授权委托书,咱们按照医院规定,就是帮不了你。

因为手续不全的因素,让患者或家属来回跑的情况,也很常见,因为复印病历的这些程序,你不经历这些事儿,又怎知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对于患者和家属不理解而抱怨,医护人员可以这样跟他解释:你的病历资料是你的隐私,不是随便来一个人一句话就能给你复印走的,这对你也是一种保护……如此解释,对方就能理解和配合工作了。

在我们身边曾发生过一件这样的事儿:

某医院急诊科,因为患者打了120,救护车把患者转运到另一家医院,后来患者家属(据来人说是患者家属)来急诊科要求复印接诊记录。

由于属于转运的性质,这个患者并未在急诊科留下病历,只留下一张《120院前急救救护记录》,是的,就是一张纸。

护士拿着这张纸,找主任说明来者复印这个院前急救救护记录的事情。

主任当时很忙,因为是一张纸,隔壁导诊就有为门诊病人提供方便的复印机,于是她就懒省事,直接让来人在导诊那里把救护记录给复印走了。

因为没盖章,后来,患者家属还跑到医务科去盖了章。医务科人员当时以为程序都走过了,也就没细问细看,就给加了章。

事后反思这件事,细思极恐。

“患者家属”把病人的临床资料复印走了,也加盖了医院公章,医院却未做到严格把关,救护记录是被谁复印走的,都没留下证据?!

不出事,是侥幸。一旦出事,当事者难辞其咎!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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