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也就是现如今的北京故宫博物院,地处京城的核心地位,明清两朝本来就是在千军万马的保卫之中。在这样外围强大保卫的基础之上,内部的门禁又是层层把守异常严密。
以清代而言,内宫警卫人员众多,各级官员和士兵共达三千余人之众。而且这些人都是从皇家包衣,也就是奴仆和八旗中最可靠的上三旗,也就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里挑选出来的最精锐最忠心的分子。各殿、各宫、各门都有专设的把守人员,库房都封锁严密,进出器物手续认真,登记严格齐全。但是,如此严密守卫的宫廷,盗窃案、失火案却是时有发生。那这都是怎么回事呢? 为什么有个倒霉蛋,因为写了个错字就被流放三千里?
嘉庆四年正月初三日,乾隆帝在紫禁城养心殿撒手西去。入殓以后,棺椁一直停放在景山观德殿,打算在九月初二安葬于遵化的裕陵中。朝廷上下都在为乾隆的葬礼忙碌着。
七月二十五日,内务府大臣布彦达赉、阿明阿、缊布等人向嘉庆帝呈送了一份奉移棺椁途中所使用的赐奠折片。上面的文字是用满文书写的,嘉庆帝在审阅时发现译文中错把祖母孝圣宪皇后的圣字写成了贤字,当即大怒。
因为圣与贤虽只一字之差,却错了辈份。孝圣宪皇后是雍正帝的皇后、乾隆的生母、嘉庆帝的祖母钮祜禄氏。而孝贤纯皇后是乾隆的第一个皇后、嘉庆之母富察氏。把祖母写成了母亲,书写的人不是找死吗?
类似的错误在乾隆时也发生过。乾隆十三年,在将孝贤皇后的汉文册文译成满文时,译员就把“皇妣”即皇母译成“先太后”即祖母。乾隆为此大发雷霆。在上谕中指责大臣说:“自古以来有这样翻译文字的吗?这并不是不小心犯的错误,也不是文理不通的情况,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所致。”为此,协办大学士阿克敏丢了官。
嘉庆帝认为:这种错误的性质很严重,不能简单处理了事。他命令军机大臣传旨严查,务必使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并下令将所有承办奏折的主事德宁、缮写的笔帖式兴保等人一起交到刑部治罪,决定对主管此事的内务府大臣也进行追究。刑部接旨后会同都察院、大理寺等“三法司”审理此案。共有二十位大臣参加审讯。
内务府堂主事德宁交代:“九月初二日,高宗纯皇帝的棺椁移往裕陵时,沿途遣员赐奠一折,是我承办的。最先经领班笔贴式积善翻译底稿,误将圣字译成了贤字,我作为主管没有看出来并加以及时更正,就交给兴保照着底稿抄写一遍,实在该死。今蒙皇上圣明指正,才没玷污皇上的名声,我只求将我从重治罪。”
办案人员认为兴保罪责较轻,他只是照底稿抄写。祸首应是笔帖式积善,应将积善捉拿归案。于是传积善上堂。积善交代:“赐奠一折是德宁叫我起底稿的,交于兴保照样抄写,是我一时笔误将孝圣宪皇后尊号圣字讹写成贤字,实在该死,只求从重治罪。”主管此事的总管内务府大臣布彦达赉、缊布、阿明阿等人也深知事态严重,主动认错,被移交刑部革职待罪。三法司会审后,认为此案已清,可以依法处置。德宁和积善被革职,依照大不敬的条律当斩,立即处决。兴保依样抄写,没能仔细审看以回明更正,罪也不轻,除革职外,还杖100,流放3000里。
结案报告送到嘉庆手中,帝觉得为错一个字杀二个人,流放一人,有些太重了。嘉庆推翻了以上判决,从轻发落。在谕旨中说:“布彦达赉管理的事务繁多,一时没能兼顾才出了这样的事。阿明阿刚接管这些事务,又不认识满文。二人情有可谅,只将他俩革去总管内务府大臣的职务,交军机处商议处理意见。至于缊布,长期管理内务府,竟出这样的大错,是否要试一下朕是不是关心政务呢?着他所有的职务一律罢免,交军机处严加处置。德宁、积善、兴保三人,主要过失是对满文不熟悉,抄写时只依样画瓢,既不解文义,连字母也不认识。可将三人上枷一个月,受鞭刑80下。笔帖式兴保年只17岁,也不太识满文,既然被革职,就从宽处理,受鞭刑50下,立即执行。”其实,布彦达赉和阿明阿是嘉庆藩邸的心腹之人,嘉庆在谕旨中有意让缊布作了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