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在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不同意公司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下,公司能直接支付2N补偿金强制解除吗?另外,公司愿意支付2N的同时,还要再同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补偿金吗?
第一,在员工不同意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下,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解除理由的情况下,并不能直接用2N补偿金强制解除。2N补偿金通常指的是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情况下,经过法院审理,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原则上会支持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则不用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因为,只有在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存在提前30天通知解除或额外支付1个月代替通知金的情况。即便劳动者诉求违法解除赔偿金2N+1,在被法院认定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也仅会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而不会同时判决用人单位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
第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妥善解决劳动关系终结问题,并非用人单位直接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即可认定任意解除合法。如单位不具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建议尽力与劳动者协商解除。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