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工资并不低,但他两次在北京买房,每次都是七拼八凑,甚至还要卖掉祖宅来筹款。
鲁迅先生在北京共有两次买房的经历。
一次是在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鲁迅刚到北京参加工作,便寻找一处安身之处。他看上了西直门内一座四合院,前后三进的那种,并决定买下来。
这套四合院有20多间房,如果再加上小跨院,面积不小,价格自然也不便宜。一番谈判之后,这套房最终以3500块大洋的价格成交。
这座四合院是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合买的。两个人手头都比较紧张。为了凑钱,他们将家里的祖宅也卖了,但到最后,资金还有一定的缺口。
无奈之下,鲁迅只好向银行申请数额500块、为期三个月的银行贷款。利息为一分三厘,基本上可以看作高利贷。
这和当时的信贷行情有关,民国时期的贷款利息都比较高,也不能说鲁迅被“宰”了。
如此一来,鲁迅还贷每个月就要支付200多个大洋,而鲁迅在北大教书每个月有300多个大洋的收入,这个还贷比例可不小。不过还好,鲁迅的压力只有3个月。
鲁迅在这个大的四合院里只生活了4年多的时间,后来因为与周作人有了矛盾,他自己便搬出去了。
这就涉及到鲁迅的二次买房了。
1923年,鲁迅以800个大洋的价格买下了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瞧中一处四合院,这就是北京鲁迅博物馆的前身。
这个四合院比较小,只有6间房子,没有跨院。由于比较破旧,鲁迅又花了200个大洋进行装修。如果再算上其他的一些家具、景观的购置,鲁迅二次买房一共花了1000多个大洋。
这对于鲁迅来说,依旧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此,在买房时,他不得不向好友借了800个大洋。
这就是说,鲁迅买房没怎么花自己的钱,至少当时没怎么花自己的钱。因为有了朋友的帮助,他不必再受银行高利贷的盘剥了。
从鲁迅两次买房经历来看,以他的收入,在北京买个好一点的房子完全没有问题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每次买房都没有什么积蓄来凑够买房钱。
鲁迅的钱都去哪了呢?有资料显示,鲁迅是个美食爱好者,每个月光吃就要花费掉家庭一半的收入。剩下的开销中,买书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综合下来,鲁迅是存不了什么钱的。难怪每次买房,他都要临时抱佛脚,四处筹钱。
民国时期,北京的房价并不高。如果鲁迅收支有度,或者理财有方,仅靠工资买房是没有什么压力的。
无论在任何年代,买房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向银行贷款或向亲朋好友周转,倒也正常。
不过,100年前与今日北京的房价差距太大了。鲁迅先生紧巴紧巴日子,过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房子就属于自己了,他也就可以全身心地投入文学创作了。
而对于我们来说,艰难凑个首付,接下来便是几十年的按月还贷,大多数人的一生就此定型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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