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及子女?罗翔老师的话,我能理解,但知道不可能

历史关鉴本人 2023-03-05 10:30:29

看到网上很多人讨论罗翔,一去查才发现,原来他在评论“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之事,还说了“孩子本来就是父母犯罪的受害人”“谁也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违背法治精神”“无罪不罚”等等。

言外之意,就是这事儿不对。

中国考公需要政审,这事儿大家都知道,就是如果你要考公,先要保证父母没犯罪,对于犯罪人员的子女来说,他们不能再考公。很多人说,这是连坐制度,对子女不公平。是啊,父母 犯罪,子女就一定是坏人吗?为什么要政审呢?

罗翔老师的话,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我是完全支持“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的,因为这个制度非常合理。

首先,罗翔老师的话被“断章取义”了。

很多人不支持罗翔,甚至开始批判他,这其实冤枉人家了。他的话,很多人都不知道来龙去脉,也没看到完整视频,许多人只看到只言片语,可能就开始评论了,这显然不对。

去网上看完整视频你就会发现,罗翔说的其实是一种理念,他认为“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违背法治精神,但他也知道,目前没有更好的办法,取消这种制度,属于太理想化的状态。

所以罗翔老师说的重点,其实是:对于罪犯,应该加以区分,比如自然犯、法定犯、故意犯、对己犯,过失犯、他犯等等,他们的子女若是考公,可以进行酌情考虑、折衷,这种想法可以进一步研究。

也就是说,有些情况下,即便父母犯罪,也可以考虑让他们的子女考公。

因为我们都知道,虽然有人犯了罪,但不代表他是故意犯罪,不代表他是坏人,可能是过失,可能就是因为不懂法律,不代表他就是故意做坏事,去伤害别人。

比如某人,多年来一直很好,但后来为了给妻子或者父母看病,实在没钱,迫于无奈他去抢劫,然后被抓了。你能说他是坏人吗?当然不能,他是个好人,只是最后犯罪了。这样的犯人,如果子女去考公参军,就可以酌情考虑,而不是直接否定。

这种讨论,有一定的意义,也很人性化,不能说完全错误。所以,如果只看网上片段、部分文字(甚至一些断章取义的文章),就全面否定罗翔老师,显然不客观。

其次,这个制度,目前来看还要继续施行

罗翔老师的好意,我完全理解。但是我知道,他的想法不可能实现,至少现阶段不可能。

没别的原因,因为中国人太多了,去考公的人那么多,即便条件要求再多一些,也仍然会远远超过招的人数。既然有的选,自然要选更好条件的。

所以,政审制度目前来看,还得继续施行。

什么时候有变呢?可能要等到,将来考公人数少的时候。那样的话,政审发现考公人数不够了,或许会考虑罗翔老师的话,区分罪犯,折中考虑。

我也反对取消这个制度,因为这个制度能够保证最大程度的合理。

打个比方来说,你就懂了。

去年我去考驾照,想考C1或者C2,后来体检的时候,我就被刷下来了。因为我的腿脚不好,右腿没法转动,再进行换油门和刹车的时候,不能直接靠脚后跟转动,而是要抬起来,再换过去。这样的话,就比别人慢了一拍。

但是,在之前驾照学习的时候,实测效果是,我比很多人都能操控好。无论是倒车入库,侧方位入库,还是其他方面。有一位年纪大的人,还有一位中年妇女,远远不如我操作好,反应慢,控制差。

要是人性化考虑,我应该能考试,而他们不能考试。即便大家都通过,他们也比我更容易出事。但现实却是,我被刷下来了,不能考C1或者C2,非要考的话也只能考C6了。

这公平吗?我觉得不公平,因为有些人就算身体条件好,但脑子未必灵光,操作未必跟得上,反应也不一定快,所以光凭身体条件,就把我刷下来,我觉得不公平。

但是,我充分理解这种规定,我也完全接受。因为对于开车来说,身体条件很重要,这是最基础的条件,所以考驾照需要严格的体检,包括视力检查也是。我在切换油门和刹车的时候,比正常人会慢一拍,这本身就是很危险的事,若是上路,也容易出事。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交通事故。虽然,这种制度会对一些人造成影响,但这种影响相对来说很小,而且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还有一点很重要,人家也没有说我不能考驾照,我还可以去考C6,没有封了我所有的退路,这也就不算惩罚。

对考公参军等人进行政审,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个制度不能保证百分之一百的公平,但目前来看,没有更好的办法,而且也是影响最小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还有一点很重要,这个制度没有处罚罪犯的子女,他们还可以去做其他工作,也可以创业,也可以去工厂。真要是像古代那种连坐惩罚,那就是抓起来了。

最后,想要祸不及子女,除非保证惠不及家人

很多人说,祸不及子女,祸不及家人。那我想请问一下,您能保证“惠不及子女”“惠不及家人”吗?

父母犯罪了,你怕牵连;那么,问什么父母得势了,你不怕“牵连”呢?如果父母靠关系得了好处,让你也跟着有好处,为什么你就同意了呢?谈灾祸的时候,你要和父母撇开,说什么独立来看,那谈到福利的时候,为什么你们就一体了呢?

想要“祸不及子女”,就必须保证“惠不及子女”,这样才是绝对的公平。

现实中,这可能吗?当然不可能。父母有了实力,都是想尽办法造福子女,恨不得贪污也要让子女去留学,去买别墅,;恨不得用一切关系来让子女去其他部门,做个一官半职;恨不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别说自己子女了,七大姑八大姨都恨不得拉扯上来。

他们有权势的时候,你跟着沾光,跟着享福;结果他们犯罪了,你又来跟我说“祸不及子女”“祸不及家人”?折合只想享受权利,不想承担义务的人,有什么区别?

毫不客气地说,那些罪犯的子女,若没有父母带来的恩惠,她可能什么都不是。比如中国某歌星,如果不是靠着母亲贪污的钱财,供她去深造,她压根就没有今天的名气和成就。

穷人和富人的孩子,为何差距那么大?本质区别是资源不同,试错成本不一样。穷人的孩子,没有钱,没有试错成本;但是,富人的孩子不一样,他们有大把的金钱浪费,可以不断试错。

对于富人的儿女来说,这个行业没干好,就换一个;这个创业项目赔了一百万,没事,换一个项目继续玩。一个兴趣没练好,没关系,再换一个。打篮球不行,就去踢足球。小提琴没练好就去练钢琴,国内读不到好大学,就去外国留学……不断去尝试,总是会成功的。

但是,对于穷人来说,能行吗?一次创业失败,亏了三十万,很多人可能就一辈子翻不起身了。

之所以用政审制度,就是要尽可能警示这些人,你要是犯罪了,子女就要受“连坐”。说白了,就是要降低犯罪概率。

倘若取消这个制度,你信不信很多人会玩得更大?反正老子犯罪也不影响子女,那我就贪污,可劲儿给子女,或者趁着有能力时,提拔子女,把他们安排到能捞油水的职位上,或者让他们出国深造,去外国镀金。

他一人动动手指,贪污几百万,几个亿,造福了子女,也就意味着就有很多人跟着倒霉,甚至被坑死。这样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公平吗?合理吗?能接受得了吗?

所以,在我看来,政审制度已经很人性化了,只是限制罪犯子女不能考公参军而已。这样,算是惩罚吗?根本不是。除非说,罪犯子女只能去工厂打螺丝,只能去做苦力,让你活得不自由,没尊严,或许才能叫惩罚。

很多制度都这样,不能保证绝对合理,也无法保证绝对公平,只能保证在最大程度上的公平与合理,只能保证尽可能避免一些问题。(注:图源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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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关鉴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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