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有读者留言,让御史写一写清代蒙古汗位和宗室亲王礼仪方面的内容,以及额驸和额驸儿子待遇问题。关于蒙古汗位和宗室亲王礼仪的内容之前有写过,本期重点来讲一讲额驸和额驸儿子待遇问题。
清代额驸的等级划分一提到额驸大部分读者首先想到的就是皇帝的女婿,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准确。额驸不仅仅是皇帝的女婿,凡是宗室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入八分镇国公、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婿都统一称为额驸。
额驸只是一个笼络的说法,他们的级别主要是根据女方来确定。那么要想搞清楚额驸的等级,就势必要理清楚宗室女性的地位关系。
清代的宗室女性分为三大类,即公主、格格和宗女。公主即皇帝后妃所生之女,格格为宗室王公福晋、侧福晋、夫人所生之女。
公主等级比较好理解,一曰固伦公主,一曰和硕公主。固伦公主为皇后所生,或者是其他后妃所生但因皇帝宠爱之故所封,如乾隆帝最喜爱的和孝公主就属后者。
封建时代女性属于从属地位,与宗室男性不同她们没有爵位,但是清代的典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固伦公主品级视亲王,和硕公主品级视郡王。也就是说固伦公主与亲王、和硕公主与郡王是同等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皇后没有生育公主,将宗室王公子女抚养宫中属于皇后养女,待其年长下嫁后,照例也封和硕公主。
格格的等级就比较复杂了,分为五等,曰郡主、曰县主、曰郡君、曰县君、曰乡君。具体是怎么划分的呢?按《大清会典》的记载,等级如下:
亲王女和硕格格为郡主,郡王女多罗格格为县主,贝勒女多罗格格为郡君,贝子女固山格格为县君,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格格为乡君。不入五等者,一律称为“宗女”。
与公主一样,格格也有嫡庶之分,上面所讲的都是宗室王公的嫡女。如果不是嫡女那么等级就会降低,具体是:
亲王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为郡君,郡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为县君,贝勒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为乡君。
格格也都有对应的品级,郡主品级视郡王福晋,县主品级视贝勒夫人,郡君品级视贝子夫人,县君品级视镇国公夫人,乡君品级视镇国将军夫人。
额驸的等级划分搞清楚了公主、格格的等级,那么对应的额驸等级也就出来了。最高级别的额驸当然是固伦额驸,其下依次是和硕额驸、郡主额驸、县主额驸、郡君额驸、县君额驸和乡君额驸。
额驸是男性,其爵位就应该对应宗室王公。不过额驸属于公主的从属,朝廷在这方面有制度,额驸的地位要比公主、格格低三级。
即固伦额驸视固山贝子,和硕额驸视超品公,郡主额驸视武职一品,县主额驸视武职二品,郡君额驸视武职三品、县君额驸视武职四品,乡主额驸视武职五品。
制度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意外情况。这是因为清代的公主、格格下嫁的对象一般都是蒙古王公居多,只有少部分是满洲亲贵。
蒙古各部的王公子弟,尤其是科尔沁部蒙古子弟,他们本身就有亲王、郡王爵位,比最高等级的固伦额驸还要高。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也有明文规定:“凡额驸本爵优于应得品级者,则从其爵”。比如乾隆皇帝的固伦和静公主下嫁超勇亲王策凌之孙拉旺多尔济,而拉旺多尔济后来袭封亲王爵,所以拉旺多尔济的爵位不以额驸计,而以亲王计。
同样,如果格格下嫁给满洲异姓贵族子弟,而他们在朝中已经担任要职,那么其品级也就按照现任官职计。
额驸的身份是因公主、格格而来的,必须从属于女方。一旦公主或格格去世,而额驸另取侧室,那么也就意味着额驸与公主、格格解除了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额驸的身份就必须取消。
额驸儿子的待遇问题从血缘关系上来讲,公主额驸的儿子或为皇帝外孙,或为宗室王公外孙,他们身上流着一半的爱新觉罗氏血液,所以在皇帝给予他们较崇的政治地位。
按规定,公主所生之子不分长幼,年至13岁,就按照额驸的等级给予同等的身份。如固伦公主之子视固山贝子品级,和硕公主之子视超品公品级。
“视”字也是有讲究的,可以理解为等同的意思,不管是额驸还是额驸的儿子,虽然可以享受到对应宗室爵位的待遇,但并不属于实封。
同样,公主额驸的儿子大多都是法定的爵位承袭者,他们年长后基本都可以袭蒙古亲王、郡王爵,其本身的爵位已经高于固山贝子,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待遇问题。
至于低等级的王公额驸,由于数量较多,他们年长之后则要进行骑射、文化方面的考核,通过考试后才能授予对应的武职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