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上海松江合伙纠纷案胜诉

香菱谈趣事 2024-10-24 03:53:08

在繁华的上海市,原本互不相识的张婷和王小花,因为一次投资机遇走到了一起。2019年末,她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短暂交谈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联手投资房地产,共同追逐财富的梦想。

之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各自出资一半,以张婷的名义购置房产,并对半承担每月的按揭还款。经过精心挑选,她们将目光投向了外省,先后在江苏省常州市和辽宁省沈阳市的几个不同区域,共同购入了四套房产。

然而,好景不长,这段合作关系中的裂痕逐渐显现。2023年4月,王小花突然停止支付她本应承担的那一半按揭款项,甚至直接玩起了“失踪”,这一变故让张婷措手不及。为了正常还贷,张婷不得不使用自己的资金进行垫付,无疑加重了她的还款压力。

面对王小花的违约行为,张婷决定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委派王芮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律师迅速梳理案情脉络,根据过往经验第一时间认真审查了四套不动产权证书,然后将张婷的《个人贷款还款明细》等证据进行归纳梳理。一切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张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可能是因自己无辩驳之言,王小花既没有出庭应诉,也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不过,律师面对此种情况并未掉以轻心,依旧仔细整理证据材料并完善了代理方案。

法庭上,律师强调,尽管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上双方已经各半出资,以张婷的名义购买房产并进行抵押贷款,同时约定投资盈利也对半分配,因此双方就案涉投资的四套房产份额、债务承担等内容已经形成合意,两人构成合伙关系。

从2023年4月之前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看,均由张婷、王小花各半负担四套房产的每月还款。根据张婷提供的还款明细可见,4月之后四套房屋累计归还贷款共计8.4万元,根据双方约定,王小花应承担其中的50%即4.2万元。如今,王小花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王小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婷垫付的50%按揭还款款项4.2万元及相应利息。

几天后,张婷终于如愿收到了先前垫付的全部款项。此番经历让张婷深刻汲取了教训,和王小花私下商量后,她决定终止此次合作,今后由她独立承担四套房屋的收益与支出。借以本案也提醒读者:合作投资时,务必确保签订详尽的书面协议,从而保障合作之路更加稳健顺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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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菱谈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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