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改革是发生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结束后,统治集团的一场自上而下的封建地主阶级自救运动,它以挽救危亡,维护风雨飘摇的封建统治为终极目的,主要涉及1901年至1905年的清季新政以及1905年以后的预备立宪等变革。
在整个清末改革中,无论是前期的清季新政也好,还是后期的预备立宪也罢,均非出自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初衷,因为他们一味的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况且他们担心那些所谓的变革会危及甚至会使他们丧失各种既得的某些利益,而这些利益又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诸多领域,从而很可能使他们在各个领域的势力遭到沉重的打击,更有甚者会因变革而沦为阶下囚,这些都是他们所极不情愿看到的。
然而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十分黑暗的年代,广大人民生活在污浊的社会环境中,他们看不到一丝的希望和光明,因为他们随着《辛丑条约》的签订而彻底的绝望了,清政府彻底变成了洋人的朝廷,整个帝国的行政机构只会为洋人的利益而运转,帝国的臣工官僚,只会为洋人的利益而奔走呼号,但是这种绝望是对清政府的彻底绝望,绝非是人们自身意志的消沉。相反,这种绝望又使他们更多的以武装起义或武装暴动的方式来回报清政府。
而它已容不得清朝这个统治集团有多余的时间去踌躇,统治者必须作出某些相应的调整,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机,因此,他们不得已才暂时放弃部分利益,去和反对他们的政治势力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由于这种妥协没有触及到封建最高统治集团的底线,所以他们能够容忍,但不会持续太久。
改革是时事所逼,因此改革是被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唯有推行改革才是唯一的出路,改革是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利益的再分配,势必会影响到各种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因此在改革中他们都讲求适时适度而止,因为他们恐慌改革,进而采取一切之必要措施去遏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因此改革又是消极的。一次被动的消极的改革是很难取得成功的,因为这种改革缺乏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一种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先天之忧而忧的宽阔胸怀,一种积极向上的为民请命的坚定信念。
既然改革不能彻底消弭社会所固有的一切矛盾,那就应该消弭一些时下最紧迫的矛盾,然而清末改革就连他们的初衷之一,缓和社会矛盾都没有做到,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
清政府在改革中加重了对人们的剥削搜刮,这无疑是对人民现有经济能力的毁灭性打击,经济与政治往往有着某种紧密的关系,经济的凋敝会导致政治的混乱,进而诱发政治局势的激烈动荡,愈来愈多的人更加倾向于暴力革命,随之而来的是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武装起义,正是这些起义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
可以说清末改革是清政府精心为自己调制的一杯毒酒,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自食其果的改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清末改革及其一系列附带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埋葬满清王朝的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