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时还是好好的,怎么回来就这么麻烦呢?
这大概是那些一度历尽千辛万苦到达漂亮国,又将面临被遣送回国的非法移民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据说加入美国国籍有一似曾相识的程序,那就是在米字旗下宣誓要效忠美国,一些手中积攒了大把钞票的人,绞尽脑汁不远万里跑到美国,原以为就可以在那里享受余生,谁知世事难料,有的已经呆了很多年,也有的脚跟尚未站稳,就面临被遣送回国的命运。
事情起因于川普的施政大纲,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是要遣送那些非法移民,从东方大国跑去的非法移民就是首批遣送的前三甲,幸运的是享受军用飞机从哪儿来回到哪儿去,一些自作聪明燃烧掉了手续弄不清国籍的据说要被遣送到非洲卢旺达。
还是先说说什么是非法移民吧
百度搜索给出的解释是:非法移民通常是指两种情况下居留于居住国国境内的外国人与无国籍者。一种为非法入境者。所谓的非法入境即通过个人自发偷越国境,或者通过中间人(即通常所说的蛇头)组织,越过边防、海关进入其他国家,就是所谓的偷渡。这种情况是既没有签证,更没有获得绿卡。
另一种指虽然获得合法入境手续,但于所在国的居留时间超过合法的期限,成为非法逾期居留者。由此看来,涉及签证超过滞留时间属于后者,非法逾期居留者。
有合法手续主要是获得了签证或者获得了绿卡。千万不要以为有了签证或者绿卡就是合法移民了,就是有手续也是有区别的。
签证:是一种短期许可,有效期相对较短,可能是几天、几周、几个月,甚至一年,具体取决于签证类型和目的地国家的规定,签证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记住要重新申请。允许持有人进入一个国家并在一定时间内停留。签证通常用于旅游、商务、学习等短期目的。它限制了持有人在目的地国家的停留时间和活动范围。
签证申请条件相对简单,通常需要提供行程安排、资金证明、邀请函等材料。审批速度较快,但也有可能被拒绝。
持有人在目的地国家的权益有限,通常不能合法长期工作,也不能享受社会福利。
绿卡:则是永久居留许可证,通常有效期为十年,之后也要申请续期。尽管绿卡允许永久居留,但持有人必须遵守一定的居住要求,否则可能会失去永久居留权。赋予持有人在签发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绿卡持有者被视为该国的永久居民,享有接近于本国公民的权利和福利,但还不是该国公民。
绿卡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通常需要有家庭成员担保、就业机会、投资计划等。申请过程复杂且耗时较长,可能需要几年时间。绿卡持有人享有接近于该国公民的权益,包括合法工作、接受教育、享受医疗和社会福利等。此外,绿卡持有者在取得该国公民身份时比非绿卡持有者当然优势大一些。
还有一种情况是尽管获得了签证或者获得了绿卡,但签证已经到期,或者出现了其他违法事由,尽管有签证或者绿卡,仍然是非法移民。
再提一嘴,绿卡是非美国公民但长期在美国居住的一种身份证明,说的通俗一点,就是永久居留证。它跟国籍没有什么关系。国籍是只要你加入了外国国籍,相当于户口本改了出生地址一样,那么你就属于现有国籍国的公民了,当然也丧失了中国国籍,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
说白了,即使获是了绿卡,只要持有人没有取得它国的国籍,始终是原国籍国的公民,因此可以正常享受原有国籍国公民的待遇
扯远了,还是回到正题说说非法移民被遣送。
遣送非法移民,就是将那些没有任何手续,以及通过旅游签证滞留国外不想回国。或者用来路不明的钱财通过投资移民获得绿卡的移民。
当然绝大部分移民是偷渡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手续,比如已经不知道被遣送到哪个国家的“地上人间”的老板,就是因为伪造身份进入美利坚的。
加入外国国籍程序上有两个程序需要重点关注:比如加入美国籍要向美国国旗宣誓,另一个是放弃原有国国籍。对于一些还没有加入美国国籍的移民还好说一点,他们尚保留着中国国籍,而列入非法移民既包括还没有获得美国国籍的人,也包括已经取得了美国国籍的人。
已经取得了美国国籍的人,被遣送回来就有点麻烦了。
中国不承认双重要国籍,加入了美国国籍必须放弃中国国籍,现在被遣送回来,要想再加入中国国籍得重新申请,如果不被批准,就是一个无国籍的人。
不能取得中国国籍,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比如居住,没有取得中国国籍不是想居多长时间就能居多长时间,超过时间了,就算没有地方可遣送,心理也是不好受的。
比如就业,没有身份证如何就业,这看似再简单的事情,对于遣还回来的人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
这些都还好说,不好说的移民情形是,出国后以为万事大吉的人,公然背叛自己的祖国甚至诋毁自己的国家,更别说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了,一旦有这样的行为,遣送回来了,会面临着刑事责任的追究,最低刑也是三年以上,一个人只要有了刑事处罚记录,无论做什么事,难度系数就大高得多,而从国外回来再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还是洗了睡吗。
更麻烦的人恐怕是,丢弃甚至撕毁有关证明自己原有国籍和身份的手续,本想通过这种方式让移民局不知道自己的国籍没法遣送,对这种情况,据说要送到非洲卢旺达,还有关进特定场所,办法多的是。
跑出去就安全了,哪有那么多好事呢,诸位说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