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新疆通报12批不合格食品,含油饼、料酒、陈醋、玉米粉

聚集食安全 2024-04-16 06: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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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饼干、罐头、饮料等15大类食品共计679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667批次,不合格12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十二大队廉租房斜对面嫩嫩蔬菜销售店经营销售的豇豆,灭蝇胺(实测值:1.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本次抽检的豇豆中检测出灭蝇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生鲜蔬菜食品中少量灭蝇胺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吉百汇负一层金银佳蔬菜水果店经营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实测值:0.9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皱青椒中检测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有关专家表示,氯氟氰菊酯属于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食品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仁和宜居畅心苑满璐远便利店经营销售的芹菜,噻虫胺(实测值:0.2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4mg/kg);

4.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友谊街吉百汇商贸城农贸市场同刚水果店经营销售的辣椒,噻虫胺(实测值:0.08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芹菜、辣椒中检测出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十八村新区一路东侧阿瓦提路南侧汇城百合苑小喜鹊蔬果店经营销售的黄瓜,乙螨唑(实测值:0.03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乙螨唑,属于二苯基恶唑啉衍生物杀螨剂,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性,但有较强的渗透能力,耐雨水冲刷,主要用于防治柑橘、梨果、蔬菜和草莓上的植食性螨类(叶螨,苹果全爪属),也可用于观赏植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螨唑在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黄瓜中检测出乙螨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而大量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乙螨唑属于微毒农药,其经口毒性较低,对人体皮肤有刺激症状。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城市花园综合楼兰山餐厅经营销售的油饼(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5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在使用后所产生铝残留数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本次抽检的油饼中检测出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或个人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有关专家表示,铝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7.河南省新乡市甲森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伊宁路塔城丰禾源宾馆A段综合楼鑫隆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甲森陈醋(1.9L/瓶 酿造食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097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酿造食醋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本次抽检的甲森陈醋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未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或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绿洲大酒店(西侧)对面茂银调料店经营销售的料酒(500ml/瓶 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实测值:0.027g/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L);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47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18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4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氨基酸态氮,是发酵产品,如酱油、料酒、酿造醋等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有关专家表示,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说明该产品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本次抽检的料酒中检测出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企业明示值标注混乱;也有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关键物质不达标,势必会影响产品品质,而假冒伪劣食品均对人体伤害较大。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料酒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本次抽检的料酒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又名花秋酸,多用其钾盐。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个别食物中可能含有少量本底,例如枸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规定,料酒中不得使用山梨酸。造成本次抽检的料酒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山梨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根据有关专家表示,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骨骼造成危害。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规定,料酒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本次抽检的料酒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脱氢乙酸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白珍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努如资花便利店经营销售的白珍珠玉米粉(1.7kg/袋),黄曲霉毒素B₁(实测值:59.6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其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μg/kg。造成本次抽检的生花生米、花生仁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也或者是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明宇路社区西环路老船舫现做鲜鱼馆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5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幸福路以东解放路以南丰合圆商业广场B座三十七度鲜港纸包鱼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路辖区香梨大道壹品千城张氏豪客自助火锅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3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餐盘、餐碗等餐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督促本辖区内各级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助力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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