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配既是流放,是古代针对犯人的一种刑罚,指罪犯被判充军或流放而由差役押解出发。
这种刑罚是很残酷的,通常来说流放动辄都上千里,这么远的距离,罪犯不但要戴着枷锁徒步前行,甚至半路上还会遭到差役的毒打。
非但如此,就算是成功走到了被流放的地方,也不能闲着,大多都是服劳役,想想就很辛苦。
试想一下,倘若你生在古代被流放,不能乘坐马车的情况下,徒步走上上千公里的路程,这整个过程就像是西天取经似的,少则都要数个月之久。
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押送犯人的差役都要一路陪同。
然而每当有女囚犯要被流放时,负责这方面的差役全都抢着要押送,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在讨论差役为何喜欢押送女囚犯之前,先来看一看他们最不喜欢押送的犯人。
1,悍匪、亡命之徒。
这样的囚犯,就不用多说了,如《水浒传》中类似武松这样的人,是差役最不喜欢押送的。万一一个不小心,被囚犯反杀那可就亏大了。
毕竟那些亡命之徒,也不会在乎身上究竟背了一条人命,还是数条人命。
2、没钱没事的硬骨头。
这种囚犯家中既没有钱财,也没有权势,偏偏又是贱命一条,软硬不吃,没有什么油水可捞,想打你就打,想要钱没门。
差役最不喜欢押送的犯人,就是这种什么都没有的人。差役们千辛万苦的押送一趟,什么都得不到,只能稳稳拿着底薪,换做任何人恐怕都不乐意。
3、重病垂危的。
还有一类人是差役不喜欢押送的,这类人就是重病垂危的。身体弱一些其实是差役喜欢的,因为这样的犯人不会逃跑,更不会反杀差役。
但若是重病垂危的,万一死在了路途中,差役是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因此差役都不喜欢押送这些将死之人。
前文都说了,差役们最不喜欢押送的犯人,通常归为三大类。
一是没有油水可捞,二是被亡命徒反杀、亦或者囚犯逃跑的风险,三是死在半路上的病重者。
这三大类,是差役们最不想押送的,反之,差役们便会抢着押送,比如最容易拿捏的女囚犯。
古代女子很少出门,因此也减少了女子犯罪机会,倘若有女子被流放,通常都是被家中男人所连累,这类女囚犯有一个共同点,便是家中非富即贵。
非富即贵的家庭,那油水肯定给的很足。尤其是女囚犯,家属为保其性命或免受虐待,可能支付高额贿赂。例如清代发配边疆的女眷,其家族常暗中打点官差。
除了这一点,还有更残酷的原因,那便是人口贩卖。
在古代,人口贩卖极其猖獗,尤其是针对女性。因为那时妓院都是合法的,把女子卖到妓院里,通常能赚到一笔不菲的收入。
部分官差将女囚视为“商品”,途中转卖至妓院或边疆为奴。明代《大明律》虽禁止私卖囚犯,但边远地区监管薄弱,此类黑市交易屡禁不止。
就算实在没有什么油水可捞的女囚犯,部分差役也喜欢押送,女囚体力较弱,官差可克扣其口粮、衣物等物资倒卖,甚至以“提供保护”为名额外收费。
甚至是路途上被性侵,也是常有之事。
清代笔记《履园丛话》记载,某县令之妾被发配时,“解役夜逼之,投缳死”,揭露押送途中女性面临的系统性暴力。
一旦成为了囚犯,便成了世界上最没有人权的一类人,由于趋吉避害的人性使然,是没有哪个正常人会关心什么罪犯。
因此,女囚犯即便在路途中被差役侵犯,也无人会为其伸张正义。
结语
官差争押女囚的本质,是父权制与官僚体系合谋的性别剥削。
这种现象的持续存在,不仅暴露古代司法的腐败,更折射出传统社会对女性系统性压迫的深层次结构。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多发生于王朝中后期吏治败坏阶段,侧面印证“官差押送偏好”实为观察古代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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