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已红冲或作废,如何申请退还预缴税款

创易课程 2025-04-21 18:54:36

1.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功能菜单进入;

3.系统以卡片形式展示可选的退税场景。在该界面选择【代开发票预缴退税】;

4.系统自动检测是否维护了可退税的账户,若未维护,点击【确定】按钮跳转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界面;

5.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界面,点击【新增账户】,进行银行账户信息采集;

6.在新增存款账户账号界面,录入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7.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点击【返回首页】,重新进入一站式退抵税(费)界面;

8.系统预填基本信息,包括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无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退税”,有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先抵后退”。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退税申请理由;

在待退税(费)明细栏,纳税人可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电子税票号码等栏次,点击【查询】,系统即可带出符合条件待退税(费)明细;

9.勾选需要退税的数据,在本次申请退税额(元)输入框输入金额,系统自动计算本次退税金额合计。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0.纳税人上传需要报送的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预览界面。纳税人确认预览数据是否有误,如数据有误,点击【上一步】修改后再重新提交。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

11.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您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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