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5方保障、3大误区农民要知道

东东耕耘三农 2025-03-25 02:40:40

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这说明虽然土地流转和规模农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小农户在人员、土地和农业生产上仍占有绝对优势,是目前农业生产的主体。小农户的地位和作用在短期内仍不可动摇。

但是小农户的地少、生产力水平不高、种地收入不高,以及自给自足、生产经营模式老套新等生产特点已经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因此很多人开始不看好小农户的未来。

日前农业农村部部属一号文件【农发(2025)1号】对现代化农业发展中小农户的发展做出方向性部署。通过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和技术赋能,助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体系,实现增收与可持续发展。这也体现国家对“大国小农”国情农情的深刻把握。

1.土地顺延30年,承包经营权能稳定在自己手中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属一号文件都明确强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推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要求“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这一政策延续了“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既保障了小农户的权益,又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预留空间。通过赋予小农户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激发其精耕细作的生产积极性,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去年安徽、湖南、广西等土地延包试点省份已启动整省推进,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总体顺延、基本稳定”。今年两个一号文件都明确要在去年整省试点基础上再次扩大整省试点的范围,这一土地权益的稳定,让小农户把承包经营权稳稳地抓在自己手里。

2.土地流转不能搞强迫命令,小农户对承包地能“当家做主”

两个一号文件还共同明确,土地流转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严禁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推动流转,更不得将流转面积纳入政绩考核。

这一规定既确保了农民个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了农民权益的无端侵害,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又能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适度规模经营腾出空间,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3.主体“带动”,帮扶小农户增收增效

农业农村部属一号文件指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创新农民合作社组织带动小农户机制,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带动作用。

也就是国家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壮大,进而带动小农户的发展。

例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在技术应用、市场开拓、资源整合等方面都具有优势。如果能够将这些优势传递给小农户,小农户就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等,从而实现增收。就如在市场对接上,帮助小农户进入更广阔的市场。像组织小农户的产品集中参加农产品展销会,或者与大型采购商签订订单,解决小农户销售渠道单一的问题。

4.组织化赋能,支持小农户抱团发展

该文件还指出:引导农户特别是长期留村的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的家庭农场。支持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

这是为小农户的发展指引了一条“从小到大”的发展之路: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家庭农场作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入农民合作社具有诸多优势。家庭农场可以将自身的生产资源,如土地、劳动力、农产品等与合作社内的其他成员共享资源、技术和市场渠道。例如,多个家庭农场联合起来进行农产品的统一销售,可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销售成本。

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能够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联合社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协调各合作社之间的生产计划,避免盲目生产导致的农产品价格波动。同时,联合社在与国家部门、企业等进行沟通谈判时更具话语权,能够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市场机会,有利于推动整个地区农业产业的发展。

小农户在国家扶持下通过联户经营等联合生产方式,逐步融入现代农业体系,这是一盘大棋,咱们农民一定要引起重视。

5.社会化服务支撑,引导小农户现代化发展

文件还指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出台关于加强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服务。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比如可以通过构建区域集成化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资、农机、农艺、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和服务主体,提供全程专业社会化服务。通过科技创新、设备更新、人员赋能等途径,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如智能化育秧、机耕机耙机插、植保收割、烘干等全托管服务。

小农户现代化发展需警惕三大误区

小农户要跟上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实际生产经营中要做到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需警惕:

• 误区一:规模至上。切勿盲目追求大规模经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规模与精耕细作并行。

• 误区二:技术替代。无人农机、智慧大棚需与农户需求适配,避免“高大上”与己无用的设备闲置浪费。

• 误区三:符合管制。土地利用要符合用途管制,严防耕地“非农化”、农田“非粮化”利用,守住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

小农户不是现代化的“绊脚石”,而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该文件对小农户的系统性安排是中国式农业现代化路径的鲜明特色,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共生共荣。这一政策导向既避免了西方大规模土地兼并的社会代价,又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持续的内生动力,深刻体现了“守正创新”的改革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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