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广东广州继承纠纷案两审皆胜

香菱谈趣事 2024-10-31 03:43:48

家住广州的周桂荣(化名),今年已是古稀之年。父母相继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屋作为遗产。在这个温馨的家庭中,她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周桂荣作为长女,承担着一定的家庭责任。2020年,周桂荣和她的弟弟妹妹们相聚一起,共同商讨如何处理父母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产。

当时,周桂荣的二弟正面临着申请公租房的难题,而四弟则陷入了经济纠纷之中,这两个弟弟都无法立即过户房屋。经过深思熟虑,他们决定将房产过户到周桂荣的名下,以便于后续的分割和售房。同年12月,周桂荣和弟弟妹妹们一同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在顺利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后,周桂荣按照事先的约定,将房屋以102万元的价格出售。

然而,在此之后,周桂荣的二弟提出了一个新的分配方案。他认为,除了他们四兄弟姐妹之外,还应该将四弟的儿子算在内,这样就有六个人平分遗产。对于这个提议,周桂荣和其他弟弟妹妹都表示同意。

就在一切即将尘埃落定时,三妹周桂芳(化名)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认为,他们兄弟姐妹四人才是父母所留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两个侄子不应享有继承份额。对于三妹的出尔反尔,周桂荣和两个弟弟均有不满,兄弟姐妹四人为此发生多次争吵。因无法达成合意,周桂芳以继承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想要重新分割售房款。

得知此事后,周桂荣三人第一时间联系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蒋子军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接手案件后,详细审阅了所有相关文件,包括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多次沟通记录。律师认为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遗产分割纠纷,更是涉及家庭情感的维系问题。

在准备充分后,律师代理周桂荣出庭应诉。法庭上,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及自己的代理意见,并指出:在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案涉房屋已变更登记在周桂荣一人名下,属于其个人所有。因此,周桂荣在出售房屋后,将部分售房款分配给弟弟妹妹及其子女的行为,系自行处分个人财产,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另外,周桂芳在兄长提议售房款由六人分配时,并未提出异议。故其在已经放弃继承权后再要求均等继承案涉售房款的主张,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周桂芳的全部诉讼请求。因对此结果不满,周桂芳提起上诉,但因她并未提交能证明其主张的新证据,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二审判决的尘埃落定,周桂荣一家人的生活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与和谐。而周桂芳也在家人的劝慰下,放下了心中的执念,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同时也愿意为了家庭的和谐做出努力。而关于这次遗产分割的风波,也提醒着他们珍惜眼前人,守护好这份来之不易的家庭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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