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固定不变的3、5、7、10元四个等级的教龄津贴标准也就是老师们常说的教龄津贴标准“10元封顶”确实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步伐,也跟现如今的高消费生活水平不相协调,更是再也起不到当初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设立初衷了,调整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可以说是时代的要求了。
辽宁省人社厅2023年5月回复了一位代表的提案:教龄津贴属于特殊岗位津贴,按照“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社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政策规定,其政策调整的权限在国家层面,但据了解,国家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研究教龄津贴标准的调整问题。
既然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调整的权限在国家层面而且国家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研究教龄津贴标准的调整问题,那就希望能够加快研究调整的步伐和速度以回应全国中小学教师对于这个问题的关切和呼声以及顺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让教龄津贴标准能够与时俱进,延续设立这个教龄津贴的初衷。
对于该以怎样的标准来提高教师教龄津贴这个问题,迄今为止,来自于地方做法或教师个人建议的非国家层面的有三个方案,你认为哪一个更具可行性?一是河南省实施的新标准,河南省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教龄津贴新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二是去年网上热传的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调动教师从教积极性而实行所谓的最新教龄津标准:教龄5 — 9年的,每月120元;教龄10 — 14年的,每月200元;教龄15 — 19年的,每月280元;教龄20 — 29年的,每月400元;教龄30年以上的,每月600元。这虽然是自媒体发布的谣言,但也可以作为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的建议。
三是有安徽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块发布了题为“为我省教育方面建言”的内容,其中对于教师的教龄津贴建议如下(如上图所示):教师工资中的教龄津贴按照的是1985年的3、5、7、10元四个等级的标准,这在当时看来算是比较多的了,但现在来看可以说是很少了,建议把教龄津贴按照工资比例来发放,比如工资的10%。
第一个方案也就是河南实行的教龄津贴新标准是根据教龄的逐年递增而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比如教龄是10年,每月教龄津贴就是100元;教龄是20年,每月教龄津贴就是200元;教龄是30年,每月教龄津贴就是300元,以此类推。但也许因为这不是国家层面的政策以及地方考虑到财政支出实际,全省所有地方并非都执行了。
第二个方案也就是网上流传的根据教龄多少分段给予不同标准的教龄津贴,比如教龄30年以上的,每月教龄津贴600元。每个教龄段所给予的标准远远超过了河南省实行的新标准,河南省实行的新标准在河南省很多地方都没有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也就更不用说这第二个方案了,只能当作是人们的一种良好的愿望式的建议吧。
第三个方案也就是网友建议的教龄津贴按照工资10%的比例进行发放。这位网友所说的工资应该指的是教师的基本工资也就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总和的10%。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国家统一标准,岗位工资标准随着职称的晋升而提高,薪级工资标准是每年一调,逐年自然增加。提高39年未变的教龄津贴标准的三个方案,你认为哪一个更具可行性?
别讨论了,别费心思了,赶快取消!
我们这里学校请的临时工,每多干一年工资加50块,从这些所谓的方案里可见我们老师连临时工都不如!还谈什么尊师重教!
教师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笑着哭]
我有一个好方案:教龄津贴每年100元递增,但财政不承担,由教师在节假日打工自筹。
这是普通百姓能讨论的事吗!完全是扯犊子
多烧点纸钱
上一年的钱还欠着呢
我认为重要吗[得瑟][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