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发评论,当年劳保退休金只有几十元,现在养老金几千,相差10几倍。按照劳保基金缴费发的退休工资,现在可以“视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领几千元养老金。当然不公平,所以农民也应该不缴费“视同缴费”发养老金。有“视同”的人,反对别人“视同”,就是一个道德问题。
这位网友的第一个问题,提到当年的劳动保险基金缴费金额少,这确实是存在的 ,不仅仅是“视同缴费年限”与现在的“实际缴费年限”期间缴费差距巨大,相差10几倍甚至更多。就是现在同样的实际缴费年限期间,例如现在1993年与2023年的同样100%的档次缴费,实际缴费金额同样相差几倍甚至10几倍。所以国家社保法为了平衡各个年代的缴费金额,期限,缴费的利息,缴费当年社平工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导致的实际购买力的不同,导致91年以前的100元缴费可能相当于现在的上万元缴费。所以规定了认可的是“视同缴费年限”,而不是“视同缴费金额”。也就是说,不管你91年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金额是多少,只要是同样档次缴费,都可以算缴费一年,退休的时候和每年调整增加养老金的时候,都可以领取和调整增加同样多的职工基础养老金。
这位网友你以为“视同缴费年限”是有人反对,或者有人支持就能够改变的吗?支持就道德,不支持就不道德吗?
支持反对“不交费视同缴费”这与道德没有一分钱关系,只是一个是否讲事实和是否依据法律发放养老金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原来有用人单位集体缴费发退休工资的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才可以认证“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以什么道德问题没有一分钱关系,你以为支持没有缴费的人“视同缴费”就是有道德,不支持就是没有道德?
实际上“视同缴费年限”是社保法规定,与什么道德没有一分钱关系,是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决定的。符合社保法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的法律条件,你就可以作为依据,去要求认证国家社保法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除此之外,其他什么理由和依据,都不能够把“不缴费视同缴费”作为依据领取职工养老金。哪怕你有再多的人支持原来没有用人单位集体缴费的农民也应该“不缴费视同缴费”领取职工退休养老金,都会因为违反了社保法的规定,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和意义,当然不可能“不缴费“视同缴费”,领职工退休养老金 。
反对交公粮视同缴费才是正常的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说交公粮视同缴费的,交公粮国家有给回公粮款的,给了钱还想视同缴费?那我上街卖菜,又能收钱,也能要求视同缴费?